隨著她的講述,眾人眼前仿佛真的飛快閃現出一幕幕殘忍的畫麵,最終都驀的消散在空氣中,轉而化為驗屍房內三具冰涼的屍體。
很顯然,凶手更像是單純的泄憤和報複,而考慮到王有為一家多年來的為人,劉旻和鄰居口中前些日子剛與他們鬨過不愉快的遠房親戚嫌疑再次擴大。
驗屍結束了,現場也勘察完畢,眼下晏驕能做的也隻有耐心等待。
她暫時不能回家,便先住在隨雲縣府衙客房內,第二日費濤的妻子也帶著三個孩子過來問候。
長子已經十歲了,舉止大方,頗有其父之風;次子七歲,尚且稚嫩,但行事也是有板有眼。
最小的姑娘才三歲,一張圓圓蘋果臉上滿是嘟嘟的肉,一開口行禮便奶聲奶氣,喊得晏驕一顆心都要化了。
“快起來,”晏驕忙道,又有些不好意思的說,“匆忙來此,什麼也沒準備,真是失禮了。”
費濤的妻子姓譚,聞言當即笑道:“大人是來公乾的,哪裡還顧得來這些小事?且不必放在心上。”
晏驕又忍不住伸手碰了碰小姑娘肉乎乎的手,讚道:“這可真好。”
“大人謬讚,比不得郡王一零兒。”譚夫人謙虛道。
當媽的一般都很擅長針對孩子進行商業互吹,所以現場氣氛非常融洽,晏驕還順勢邀請她有空去京城做客,譚夫人笑著應了。
順勢展開夫人交際之後,乾熬的日子就好打發多了,晏驕每天一天三遍派人去問進度,有結果就聽聽,沒結果就去找譚夫人逗孩子玩兒,倒也不覺得煩悶。
期間她還接到過一封來自龐牧的家書。
“……雖日日盼君歸,然正事要緊,你不必擔心家裡……”
他的信寫的很瑣碎,有點像流水賬,不過記些今兒他帶著兒子做了啥,昨兒親娘又被白老夫人請去看戲雲雲,沒什麼正經事,但十分溫馨。
尤其結尾處還重點點明:這幾天你不在家,老圖又去了城外練兵,廖先生也還依舊在太學任教,剩我一個孤魂野鬼好不淒涼,於是索性見天帶著胖兒子進宮打秋風,還美其名曰“陛下一人身在宮中不得外出,我去幫他解悶兒”。
晏驕:“……”
雖然沒有直接的證據,但她總覺得聖人肯定不這麼想。
最後一張信紙上麵隻有一個圓滾滾的腳印,晏驕幾乎能想象出龐牧抓著自家兒子的腳丫往硯台裡一按,再提著他往信紙上踩的情形。
晏驕抿嘴兒一笑,伸手在腳印上比劃了下,“好像又長大了些。”
這麼大點兒的孩子真是一天一個樣,自己出來都六天了,那胖小子指定大變樣。
她把這個腳印翻來覆去看了又看,差不多看到第一百八十遍的時候,正在外值守的小八終於敲門進來,難掩興奮道:“大人,疑凶抓到了!費大人請您過去一同監審!”
晏驕立刻將信紙折好塞入懷中,站起來就往外走。
費濤已經帶人等著了,見她到來,忙側身行禮,“大人請上座。”
晏驕擺擺手,徑直去下首坐了,“案子是在你的地界發的,也是你的人抓的,我不過來協同查案罷了,自然是你主審。”
見她執意如此,費濤也不強求,當即去案後坐了,命人將疑凶押上堂來。
負責抓捕的衙役簡單交代了過程,“晏大人料事如神,屬下果然是在一家中等客棧發現了他入住的痕跡。據掌櫃的交代,他原本說要住七天,誰知第五日,也就是初三夜裡竟沒回來,初四一大早才神色慌亂的出現,又要提前走。掌櫃的經營久了,早已有了計較,也怕招惹官司上身,便打發夥計悄悄跟出去看,發現他騎著馬徑直從南門出城走了。屬下帶人兵分兩路,沿著南麵兩條民道追了幾日,終於在一個小村子裡找到了投宿的這廝!”
此人名叫陳山,確實是廣印府人士,費濤命人拿來案發現場找到的鞋印與他比對,完全吻合。且又在左手拇指發現曾帶有扳指的痕跡和一點新鮮傷口,幾乎就可以肯定他便是當日殺害王有為一家的真凶。
陳山原本還想狡辯,誰知費濤二話不說就上了兩樣證據,令他無從辯駁,登時汗如漿下抖若篩糠,當真是不打自招。
費濤黑著臉將驚堂木重重一拍,兩側衙役們水火棍哢噠噠響成一片,直如魔咒灌耳,叫他身上禁不住的發起抖來。
“大膽狂徒,鐵證在此,還想狡辯嗎?”費濤厲聲喝道,“這幾日你夜深人靜之際,可曾看到被你害死的王大有一家三口啼血哭訴?可曾記得他們的血流到你手上時,是不是滾燙的?”
陳山腦子裡嗡的一聲,似乎真的覺得手上有腥甜滾燙的液體流動,瞬間麵無人色,額頭青筋暴起,歇斯底裡的喊道:“我沒有,我沒有!他們瞧不起我,瞧不起我!”
“混賬!”費濤怒道,“連殺三人,竟還妄圖誆騙本官?”
說著,伸手從案上令匣中取了一支簽子丟在地上,高聲道:“重打二十!”
之前持續數十年之久的戰爭使大祿朝人口銳減,所以如今便格外重視百姓,但凡有戕害人命者,往往官員都會二話不說先打上幾十板子,一來平息民憤、警醒世人,二來也算作殺威棒,好叫案犯儘快老實交代。
不斷掙紮的陳山被如狼似虎的衙役死死按在地上,行刑者先往掌心吐了口唾沫,這才掄圓了胳膊,劈裡啪啦打滿了足足的二十下。
似此等人渣敗類,但凡有良知的都恨之入骨,兩名行刑者當真使出吃奶的力氣。
一開始陳山還連連告饒,但很快,他的腰臀處便一片血肉模糊,身上衣裳都被冷汗打濕了,隻能從鼻腔中發出幾聲哼哼。
二十板子結束,陳山趴在地上一動不動,而旁邊早已有準備好的衙役含了大口鹽水,用力往他傷口上噴去。
剛還奄奄一息的陳山立刻嗷嗷怪叫著扭動起來,費濤冷笑著拍了驚堂木,“若不速速招來,且有你的苦頭好吃!”
大祿律法明文規定,隻要是為了審案,在不傷及疑凶性命的前提下,官員有權動刑三次。
而能把人折磨的求生不得求死不能的手段,實在是太多太多了。
連續數日的亡命逃竄已經讓陳山淪為驚弓之鳥,現在又吃了這樣大的苦頭,被費濤再次一嚇,心理防線迅速崩潰,很快便交代了案件前因後果。
作者有話要說: 2分留言有紅包啊有紅包!
PS,本文人物,順便解釋下男主角爺倆的爵位聯係和區分哈:
龐牧,男主角,31歲,原鎮守西北的三軍元帥,大戰結束後主動上交兵權,借口剿匪前往平安縣城,並在那裡撿到剛穿越過來的晏驕。與聖人相識於微末,相互信任,可稱兄弟,有從龍之功,被封定國公,是畫像在本人活著時就入功臣閣中最年輕的一位。
外粗內細,急流勇退,現請了大祿朝開天辟地頭一份男性產假,在家專職帶孩子,並頻頻進宮騷擾聖人。
男主角是定國公,公侯伯子男中的第一等,兒子是郡王,首先我得說,這兩個爵位嚴格來講並不屬於一個體係,等級劃分曆朝曆代都有不同,本文設定國公位同親王。
正常情況下,國公是對朝臣的,郡王是皇室的,前者大部分憑真本事,後者是蔭庇。不過也有特殊情況,比如說某寵妃、寵臣的家人有可能被封國公,這個隻能算個人的本事,家裡人跟著沾光罷了;或者某些臣子、臣子的後人,皇帝特彆喜歡,或是想通過表達對其後人的喜愛來向世人宣告一眾臣子本人受器重的態度,也會破格加封郡王,大意就是“朕拿你當自家人看,天下人也不敢輕視”。
曆史上很多朝代郡王冊封並不那麼迂腐或者說嚴格:宋□□趙匡胤掌權時節度使都是郡王;南宋抗金名將韓世忠就是郡王;元朝王爵泛濫,異姓郡王就更多了;其他幾個朝代也有很多例子。
本文龐家和龐牧本人都為朝廷立了大功,龐牧又力保皇帝皇位坐穩,於公於私關係都極度親近,偏偏他家裡人都死絕了,本人也封無可封,所以皇帝早在幾年前就承諾會破格封他的兒女為郡王、郡主,以示恩寵和重視,是非常順理成章的事情,沒啥好爭論的哈。網,網,大家記得收藏或牢記, .報錯章.求書找書.和書友聊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