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十七、重舉輕落打板子(2 / 2)

危險啊孩子 肖遠征 6274 字 10個月前

一大早,黃金銀來到自己的辦公室,放下公文包,從公文包裡掏出老花眼鏡戴上。然後,認真地將機要員交給他的文稿清樣看了看,生怕出錯。——他在校對著對湖貝金融服務社的稽核文件:

稽核問題確認書

湖貝金融服務社:

本次稽核發現你社存在以下問題:

一、資本金不實。

你社帳麵上反映六家股東分彆入股300萬元,計1800萬元。其實其中的深圳寶安岸尾經濟發展公司在你社開業之前並無資金入帳,而是你社用信貸資金墊付的。經查證,1994年2月1日你社從自己在專業銀行開戶的帳戶中轉出300萬元給在福田服務社開戶的岸尾經濟發展公司帳戶,然後再由岸尾公司將300萬元又轉給你社開在福田服務社的存款戶中,作為入股資本金。

1994年2月17日,深圳浩蕩股份有限公司轉款200萬元(替岸尾公司歸還你社代付款)給你社在招商銀行華僑支行的帳戶上,你社又於5月21日發放給深圳浩蕩股份有限公司貸款200萬元。

1994年4月27日,岸尾經濟發展公司又從你社給其的貸款中,開出支票200萬元用於歸還你社的部份代墊款。同時,你社又將多餘的100萬元掛在“其他應付款”帳上。

二、存款問題。

截至6月20日止,你社吸收活期存款227戶,餘額為2278萬元。其中,超範圍吸收存款118戶,占活期存款戶數的52%,餘額為萬元,占活期存款餘額的62%。吸收定期存款47戶,餘額為27203萬元,其中,超範圍吸收10戶,占定期存款戶數的21%,餘額為萬元,占定期存款餘額的50%。具體情況見附件一。

三、貸款問題。

1、截至6月20日,你社發放貸款10戶,共34筆,累計發放25470萬元。累計收回8筆,金額為8000萬元。尚有十戶共26筆,餘額為17470萬元,其中超範圍發放貸款7戶9筆餘額為3570萬元,占貸款餘額的20%。具體情況見附件二。

2、違反《深圳特區集體金融企業管理暫行規定》和《深圳金融服務社資產管理實施辦法》中關於對單個集體法人貸款不得超過服務社股本金30%的規定而發放的貸款共5戶,金額為23950萬元,現有餘額15950萬元。具體情況見附件三。

3、違反《實施辦法》中關於對股東貸款總額不得超過資本金總額的100%的規定,對股東岸尾公司和今日之家公司2戶累計發放17250萬元,餘額9250萬元,是你社股本金1800萬元的514%。

4、抵押手續不全。你社有6筆貸款,金額共5450萬元。是以房地產作抵押的,雖然有房地產證,但是,沒有到房地產登記部門辦理抵押登記手續。

5、抵押物不實。你社發放給岸尾經濟發展公司18筆貸款,金額共16900萬元,餘額8900萬元。是以土地作抵押的,但無土地使用證及紅線圖。

6、你社股東深圳今日之家公司和岸尾公司的股權作抵押的貸款2筆共500萬元。

7、貸款資料、檔案不健全。有些抵押物沒有保險單正聯;有些借據無公章;有些貸款無申請書、購銷合同等。

四、核算問題。

你社帳務核算混亂,未按照會計、財務製度進行核算。

1、帳務設置不全,損益核算不實。你社在“其他應收款”掛帳735萬元,有不少是應該按照權責發生製要求進入其他成本科目的費用。應該進入而不進入,使得成本失真。

2、憑證使用亂。你社目前使用的帳頁、憑證,有中行的、工行的,兄弟服務社的,很不規範。

3、未堅持每日總分核對。

4、帳頁重抄現象多,而且保管不善。

5、不按規定記帳。有些帳不是逐筆逐日登記,而是幾筆合在一起反映。

6、科目日結單所反映的數字與所附傳票不符。你社對在同一科目內發生的同一筆業務,其科目日結單的借貸雙方均省略同一數字,以至明細核算的發生額與綜合核算的發生額不符。此外,有時還發現當日各科目日結單的借貸合計發生額與彙總日結單的彙總發生額不符。

7、憑證要素不全,處理不規範。而且還發現大小寫金額不符的現象。

8、內外帳核對工作未認真堅持。你社開業至今,未要求客戶送回對帳回單,內外帳務是否相符搞不清楚。

以上稽核問題,請你單位負責人在五天內簽署意見,並加蓋公章退回我組,過期不退的視為確認。

市人民銀行稽核組

組長:黃金銀(簽字)

1994年7月12日

黃金銀校對完,在文件草稿的校對一欄中簽上“黃金銀”三個字,忽然發現自己腰部有點酸痛,他站起身,做了兩下擴胸動作,喝了一口水。然後,親自將文稿送回給機要員打印。

上一頁 書頁/目錄 下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