總行批複我行去年下半年清收“兩呆(呆帳貸款和利息)”獎金元,係建立在收取有獎金含量的呆帳本息1958萬元的基礎上,以獎勵率1.37‰計算所得。
考慮發放設想為:肯定各崗工作成績,正視難易程度,弘揚主動精神,鼓勵協補崗位。同時,還應考慮平衡內外勤因素,力爭客觀。把評獎作為一種鼓勵和坦然評價同事,學習彆人長處的過程。為此,說明如下:
將各崗完成清收“兩呆”實績,大致以1.37‰計算出獎金額,然後以60%確認第一次分配金額。
協補崗位的獎勵,優先考慮協作精神和實際協作結果。
業績獎勵中,突出在兩清中成績較好的李國蘭、舒光榮同誌。其中,李國蘭收回兩個企業呆帳貸款143萬元,以增加一倍獎金的比例給獎。舒光榮收回兩個企業的疑難貸款130萬元,雖然總行沒有給獎,但以1‰計獎。李朝陽收回漢和公司50萬元疑難貸款,亦同樣計獎,以肯定其找米下鍋的行動。熊自倫同誌下半年有三個月在崗,適當給以業績獎勵300元。
根據上述原則列表後,餘元獎金,擬行長和本科召開總結大會使用。
上述設想妥否,報行長審定。
支行計劃信貸科夏天
夏天將上述文字和呈批表交給王顯耀,王顯耀說:“你先拿給陳行長看一下。”於是,夏天轉給陳作業,陳作業又將文、表拿到行長辦公室,與王顯耀定下調子。
王顯耀對陳作業說:“看來夏天還是是非分明的,他處理李國蘭的態度上便可以看出他的為人。我們當行長的也不能壓製他的努力。”
陳作業表示讚同,但認為給熊自倫的獎金太少。於是,後來他寫道:
熊自倫同誌作為計劃員,由於不是從事清收工作,嚴格講應無獎金,但可參照最低人員獎金發給,本人認為發500元較合適。夏天同誌作為科長,不能以同樣的方法考核,應從組織管理角度衡量,本人認為應從他自報的1500元,調高至3500元較為合適。
最後,王顯耀用他那輕盈飄逸的文法寫上:
同意。
王顯耀。4/24。
至此,這筆獎金就成了:行長辦2人共10000元,夏天3500元,李國蘭2750元,舒光榮1960元,任爾為1500元,黃華林1280元,李朝陽1020元,汪洋1000元,喬一族520元,熊自倫500元。
剩下元待用。
當夏天將行長室的獎金領出拿給陳作業的時候,陳作業主動問道:“信貸科是否需要換點人?把喬一族調出怎麼樣?”
此舉正中夏天下懷,便答道:“我正想向行長提出來,像喬一族這樣的人作用不是很大,也沒有多少培養前途。”
陳作業說:“改天我跟王行長協調一下。”
二十八日,夏天如期召開計劃信貸科會議,會議三個主題:獎勵,整頓,傳達總行新領導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