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下午,總行信貸部的郝見光來到湖貝支行,說是來分析上了省行信用黑名單的借款企業的情況,實則就是為那遠大公司新增的500萬元貸款的是非問題而來。他到來後在行長室先與王顯耀、陳作業單獨聊了幾分鐘,他遠大公司的房產。也就是原來老企業的辦公地方,其實是早已抵押給彆家銀行的舊房子。二是要把遠大公司的貸款檔案拿回去推敲推敲,為什麼要拿回總行去呢?因為這件事牽涉到總行副行長沈意民,最開始就是因為他的關係,而首先表態貸款500萬元的。要讓沈行長自己分析貸款檔案上有沒有對他不利的措辭,有的話,要儘早采取措施。
王顯耀理解了郝見光的想法,但是,也還惦記著能不能再增加200萬元貸款給遠大公司的初衷,便派陳作業、徐東海、李國蘭帶著郝見光到遠大公司辦公的童樂路看那房子;同時,叫陳作業直接從夏天手中領出遠大公司的貸款檔案預先放在轎車裡,待看完房產後送郝見光回總行時給他拿回總行就行了。而夏天呢,就不用陪同了,因為本來也沒有他什麼事。
於是,夏天在湖貝支行這回接待郝見光的活動中,樂得清靜,隻在汪洋填寫好的貸款檔案領出清單上寫上:“同意”兩字,就把這事了了。正是:
少吃鹹魚少口乾,平生謹慎避禍端;
三思後行誠堪羨,棋看三招過五關。
事情往往就是這樣有趣:曾幾何時,深圳湖貝金融服務社籌辦人莊宇、秦現虹擬設點於湖貝路,相中了湖貝村的商用樓,奈何該樓被黃輝為法人代表的深圳遠大公司長包整租,然後作為二房東分租給零散商戶,從中賺取租差,事經雙方多輪討價還價,湖貝金融服務社在支付了大額“頂手費”,並在合同上注明“租方同意開業後貸款500萬元給遠大公司”的條款後,取得一樓租用權,用作營業址。開業後,被人們認為處理貸款相當隨便的莊宇卻對黃輝有所警惕,對500萬元的貸款承諾,堅稱要抵押物才能辦理,以致雙方在金融服務社大吵其架。後來,在夏天的協調下,以本社每月向其交付租金的可控額度,放出擔保貸款270萬元,餘款便再沒有下文。而改製後才到任、且被公認為謹慎持重的王顯耀,以及向來控製新貸款甚嚴的沈意民、郝見光等人,卻一而再、再而三地打起增加貸款給深圳遠大公司的主意,甚至在省人民銀行分行明文將該企業列為信用黑名單後,仍然樂此不疲,挖空心思增貸。
這件事讓人們百思不得其解的地方在於:一方麵,因為深圳遠大公司上了省人民銀行的信用黑名單,曾經審批過貸款給它的郝見光、王顯耀、陳作業擔心連累自己,要仔細推敲貸款檔案上的措辭能不能過關;另一方麵,他們又念念不忘,當初申報700萬元貸款總額,總行審貸委員會隻同意貸款500萬元,還剩下200萬元未批準。當時,上麵放下話來,說兩個月後再考慮。這回,他們又在商量著怎麼樣重新核準增加200萬元的事。
究竟這200萬元的新增貸款能不能如願出帳,且聽下回分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