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3章 第 133 章(1 / 2)

郎悔 袖側 6875 字 8個月前

第133章

八月三十才是休沐日,今天才是二十九,淩尚書是從公房裡趕回到府裡的。淩六爺迎上來,稟報∶已經派人去請族長了。

尚書府三房的十二郎殺了人,被殺的也是淩氏族人,關係上來說,是遠房堂兄。故這個事,族長也得出麵。

淩六爺頓了頓,道∶苦主是東樓十七嬸,被殺的是她的長子。

淩尚書貴人事多,也不是很能理得清這些邊邊角角的遠房親戚,隻覺得聽著耳熟。因親戚的事若要求助尚書府,通常到管事那裡或者老六那裡就已經能解決了,通常到不了他這裡。

怎卻聽著耳熟?

淩六爺一看就知道老爺子記不得了,提醒道∶十二郎親生的那家。淩尚書腳步突然頓住,吃驚地看向淩六爺。

淩六爺點頭∶被殺的是他親生兄長,喚作淩明輝。

兩個人一路走,淩六爺一路給淩尚書補充信息∶說是賭債糾紛。照十二郎的說法,是他那兄長誘他去賭,欠下了賭債。兩人撕打起來,失手誤殺了。….…

淩尚書問∶隻什麼?

咳。淩六爺道,仵作驗屍,淩明輝後腦碎裂,凶器是一塊青磚。十二郎……十二郎無傷。

淩尚書再次頓住了腳步。

他曾在大理寺任職,於刑律案件都不陌生。這一聽便知,哪是什麼撕打誤殺,這是背後襲殺。

凶器是一塊青磚,大概率是臨時起意。

但臨時起意也是故殺,即故意殺人。與失手誤殺的過殺,即過失殺人,完全是兩回事。一個判斬,不可收贖;一個判絞,可收贖。

淩尚書來到廳中,廳中等著他的是應天府推官。

推官道∶府台令我給大人先通個氣兒,具體怎麼定,下午府台大人親至再議。

因嫌犯和死者同族,又是大族,官府都得和宗族協調著來,不能隻憑律例判案。

一些雞鳴狗盜的小事,宗族若願意,內部就可以處理消化。地方官員也樂意如此,這樣他們的任期內案件發生數就會少。

時下考核官員政績,案件發生數、訴訟發生數都是考核標準。

所以應天府尹要等著淩氏族長到了再一同議。族長在城外,這一去一回,就得下午了。

推官帶來了相關的文書和證據給淩尚書過目。一張淩延簽名畫押的賭債字據。一份淩延的口供。

淩延也不傻,殺淩明輝的事無可抵賴,他承認了。隻一口咬定是兄弟二人因賭債發生糾紛才誤殺,又說是淩明輝嫉妒他富貴,故意誘他去賭,從他這裡坑錢。

至於林嘉、張安、刀疤三等人的事,他絕口不提。背一樁人命官司就夠了,可不能再背第二樁。

他其實十分惴惴,不知道柴房裡那攤血怎麼解釋,想著萬一被質問,就推說是淩明輝的血。沒想到根本沒人問。他有些詫異,但也不可能自己再提起,就乾脆閉嘴。

他不知道,官府的人趕到的時候,隻有他和淩明輝的現場。柴房裡已經被清理過,刀疤三的血全被衝洗乾淨。

淩延的殺人案裡,淩昭要張安和林嘉全部隱身。他知道,淩延隻要不傻,就不會主動再背一條人命。

淩尚書謝過了推官,送了客,對淩六爺道∶叫九郎、十一郎都來。

淩昭及冠已出仕,十一郎雖未及冠但已成親,以時人的眼光來看,也算是大人了。如今家中有事,他們都該參與進來,便沒有發言權,也可以看看聽聽,旁觀學習。

淩六爺道∶叫十四也來聽聽吧。

他是十四郎的親爹,幾個兒子中十四郎一枝獨秀。雖不敢妄想他像淩昭那樣,小小年紀就出仕,參與家族事務,但也想為十四郎爭取個旁聽權。

淩尚書道∶他還小,心性未定,先好好讀書,不要為這些事移了性情。他批評淩六爺∶勿要撼苗助長,傷了仲永。淩六爺唯唯受教。

淩昭今日睜開眼的時候,外麵已經太陽高懸。

身體和精神有闊彆已久的放鬆感。自然睡眠終究和服藥昏睡是不一樣的。人身體的需求騙不了人。

他起床後便在等著,果然等到了應天府來了人,又淩尚書派人來喚他。

從容去了議事廳,連他在內,在家的四個成年男人是淩尚書、淩六爺,他自己,和十一郎。十一郎已經被這個事震驚了——他的兄弟中,竟有人殺了人,不可思議!他見到淩昭,便忍不住叫道∶九哥!九哥!你可知道發生什麼事!

淩昭到了,淩六爺便把事情完整又敘述了一遍。

十一郎先前隻知道淩延殺人,待聽了細節,更震驚。驚於淩延賭,驚於賭之危害之大,更驚於淩明輝後腦碎裂而淩延身上無傷。

他已經不敢說話。

淩尚書問∶熙臣,你怎麼看?

不能是故殺,有損聲譽。淩昭道,按過殺論,判絞即可。故意殺人是先有殺人之心後行殺人之事,這是惡。過失殺人是少年人爭執撕打中失手了,是錯,但不是惡。

二者性質完全放不同。所以雖都是死刑.但故殺判斬,屍首分離,必須償命,非大赦不許收贖過殺判絞,能得全屍,也允許收贖。

這個思路是沒問題的,淩六爺也是這麼想的,他點點頭,正要說話。

淩昭卻還沒說完,他接著道∶至於要不要收贖,聽三伯母的,畢竟是她兒子。淩六爺和十一郎都愣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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