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45 章 一百四十五(1 / 2)

陳郎君在第一日日落前趕到的玉縣,直奔伏家。

天色昏暗,十一月天氣寒涼。

他一路快馬,臉頰兩旁被寒風吹得皸裂。

走入青石小巷,停止在伏家門前,敲了一會後,羅氏來開了門。

見到來人,羅氏訝異道:“陳郎君怎麼來了?”

因莫朗先前留在玉縣保護伏危,倒是來拜訪伏家拜訪過幾回,陳郎君也跟著來過幾回,也就在伏家混了個臉熟。

陳郎君一揖,問候後,便應道:“有事要尋伏一郎君,不知伏一郎君可在家中?”

“在的,先請進。”羅氏連忙把他迎進院中,讓伏寧去喚小叔。

伏危聽小侄女說陳郎君來尋他,他掐指算了算日子,也差不多是時候了。

心裡有數,嘴角微微一揚。

“我去迎,讓你小嬸也到書房來。”

“好~”伏寧脆生生地應了一聲,然後轉身蹦蹦跳跳地去找小嬸。

伏危望著小姑娘活潑的模樣,眼裡不禁浮現笑意。

步出書房後,才斂去了笑意。

陳郎君在堂屋等候,羅氏剛給他倒了一杯茶水,伏危就進來了,他連忙站起一揖:“伏郎君。”

伏危也回以一揖,因見陳郎君神色略急,便道:“先與我去書房說正事。”

陳郎君點頭,端起茶水快速飲了一口。

一人從堂屋出去後,羅氏想到陳郎君風塵仆仆,嘴唇焦乾的模樣,暗自小聲嘀咕:“看著像是一路奔波,趕得像連口水都沒喝上的模樣……”

這樣子像是有急事,或許會急著來急著走。

羅氏看著也就十七八的孩子這麼勞苦奔波,不禁想起了大郎在這個年紀的時候,也是為了生活奔波,餓著肚子風裡來雨裡去的。

回憶起以前的苦日子,不禁對這陳郎君多了幾分心疼,也就趁著他們說事的工夫,去包上幾塊餅,再打上一竹筒熱水。

虞瀅聽伏寧說陳郎君來了,伏危讓她也到書房去,便先一步到了書房。

她尚有三日就要去郡治。

前幾日,郡治太守府下人送來了一封信。是太守夫人送來的,道是兩個多月的湯藥有了效果,來了兩日量極少的葵水。

湯藥已然見效,太守夫人心情雀躍,虞瀅求到她那處也事半功倍。

此事,伏危雖不清楚治的是什麼,但也是知道有了成效的。

虞瀅前腳剛入書房,伏危與陳郎君後腳就來了。

書房門一闔上,陳郎君也不寒暄,徑自把餘家的情況告知。

“現在已經下了娉,後日就要把人帶走了。”

伏危遣人去了解過惡霸的底細,自是揣測得出來那人是個什麼樣的性子。

在新縣知縣的包庇之下,謹慎之心減弱的同時,惡膽之心日漸壯大。

依著他每年會納一兩個幼妾的性子,不可能輕易就放下餘八娘。

伏危:

“回去讓八娘按照我說的去做(),再托……他算了算?()_[((),繼而道:“十天,一切都可迎刃而解。”

陳郎君不知伏危的打算,看了眼他又看了眼虞瀅,靜默小片刻後,臉色嚴肅道:“若是不成,我便先把人搶回去,咱們牧雲山還是養得起一個小姑娘的。”

虞瀅一愣,遲疑了一下,為難道:“八娘才十三歲,還沒到成親的年紀。”

便是及笄,她都覺得太早了。

雖介於古代女子發育早,成親也早,但還是得等到十六歲之後。

陳郎君先是一愣,隨即明白她是誤會了,神色一正:“我們雖然是山賊,可看不得這種地方豪強欺壓百姓,強娶民女,更彆說像新縣劉惡霸那樣癖好扭曲的人,便是伏郎君不找到我,我知道了也會幫忙。”

頓了頓,臉色一沉:“那惡霸,不要了他的命算他命大。”

伏危嘴角微微一揚,道:“為何要算他命大,等過了這事後,他這命便要靠牧雲山的好漢們解決了。”

陳郎君眉頭一挑,有幾分擔憂:“這不成問題,但不怕拖累到餘家?”

現在唯一有摩擦的就是餘家,若是死於非命,或會讓人懷疑是餘家謀殺。

伏危反問道:“死於意外,為何會懷疑到餘家?”

陳郎君細想了片刻,點了頭:“這事我得問過朗哥才能動手。”

伏危頷首,繼而道:“回去後,便讓八娘假意尋死來拖延一些時間,若是解決不了,就用陳郎君的法子。”

最後的辦法卻是無奈才會選擇,畢竟這事關姑娘家的清譽,被人搶走,終還是不能再回餘家,不然流言蜚語都能把人給逼死。

有了大概的安排後,陳郎君沒有久留,立刻告辭。

正要從院門出去的時候,羅氏喊住了他,把準備好的東西拿了出來。

“家裡沒什麼東西,我就給你準備了幾個餅和一竹罐的熱水,在路上吃。”

陳郎君顯然沒有料到羅氏會這般,像親娘一樣,回回外出都給他準備吃的,心頭一暖,難得露齒一笑:“多謝嬸子。”

隻是餅和水,確實是需要到,也就沒有任何推辭的接受了羅氏的好意。

城門快關了,他趕著出城,肯定是買不了吃的,這無疑是雪中送炭。

接過了吃食後,陳郎君便匆匆離開了。

*

虞瀅出發去郡治的前一宿,有來自新縣的信。

是陳郎君托人送來的,簡短的道明了餘家現在的情況。

為拖延時間,餘八娘尋死,為求逼真讓惡霸相信,她是真的把手腕給割破了。

好在傷口不深,且餘大郎懂醫,明麵上嚴重,但實際上卻性命無憂。

八娘割腕一事,讓劉惡霸生怒,暗地裡毀壞了餘家地裡的糧食,以此來施壓。

餘家李氏與劉惡霸討了商量,給十日的寬限,她會勸說餘八娘心甘情願的嫁給他。

得準信,虞瀅也鬆了一口氣。

() 在已經過去了兩日,她此去郡治,在求到太守夫人跟前的時候要有三日。

等太守派人從郡治到新縣處理惡霸之事,怎麼也要三四日時間。

十日時間,說充裕卻也不充裕。

虞瀅奔波兩日,到了郡治,第一日一早,虞瀅便去了太守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