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0章
如何把一個喝醉了還自以為清醒的小姑娘哄去房間睡覺, 絕對是個世紀難題。
即便是駱修來完成這個過程,依舊折騰了將近一刻鐘的時間……才走完了短短兩折加起來不超過二十階的樓梯。
身上掛著隻八爪魚似的半睡半醒的小姑娘,駱修終於抵達兩人相鄰的臥室套房門外。
駱修鬆開手, 把女孩放到地上:“顧念?”
“…唔?”
原本靠在他肩窩裡迷糊著的小姑娘從他身上滑下去, 臉頰也貼著他鎖骨趴到他胸膛前。
隔著薄薄的襯衫,她的呼吸吹拂上來,帶著灼人的溫度。
駱修低垂下眼,望了她幾秒:“你該回房間休息了。”
顧念這會兒倒是聽話, 眼睛都睜不開似的,還靠在他身前點了點頭:“好, 休息, 休息。”
“你想回哪個房間?”
“……唔?”
這次是更久的遲疑後,顧念迷茫地仰起臉, 還艱難地把一直往一起磕碰的眼皮努力撐開了。
她就那樣全然不設防地、茫然地看著他。
…真卑鄙啊。
駱修這樣想著,聲線低緩地重複:“我的房間,還有你的房間,你想回哪一個?”
“你的, 和我的?”顧念在困意裡搖搖欲墜, 細白的胳膊從睡衣裡脫出半截, 本能地把身前的人抱得更緊。
“嗯。”那個低低的聲音帶著某種蠱惑, 或者循循善誘,“我和另一個, 哪一個?”
“我選你…”女孩聲音困倦地低下去,“不管你和誰,我隻選你。”
“……”
走廊上安靜半晌, 駱修笑著輕歎:“不要給我這麼充足的、可以利用你感情的餘地。”
顧念靠在他懷裡喃喃:“為什麼。”
“因為我會更貪心。”
就像現在。
駱修推開自己的房門, 也把身前的女孩抱進去。
把顧念安置在被窩裡, 駱修進到臥室套房內的浴室淋浴。
水聲淅瀝了二十分鐘,駱修穿著黑色絲質睡衣睡褲從水霧蒙蒙的浴室裡走出來。
剛轉進臥室正房內,迎著大床的方向,駱修先對上一雙黑得烏溜溜的眼睛。
駱修擦拭頭發的手指停了停。
有上次被鬨了一整晚的經驗在,駱修沒多少意外。他重新邁開腿走過去,一直到床邊才停下。
“怎麼不睡?”
“我想起來一個特彆、特彆嚴肅的問題。”顧念繃著臉,沒表情地抬頭看他,語氣認真極了。
“什麼事情?”
“簽名。”
“?”
駱修還在思索這個詞的意思,就看見顧念不知道什麼時候又從哪裡變出來一隻黑色的簽名筆。
她把筆杆認真舉到駱修麵前,嚴肅得像在做報告:“給我簽名。”
駱修放下擦頭發的手,無奈地笑:“簽什麼名?”
儘管這樣問,他還是沒讓顧念一直舉著胳膊,從她手裡把簽名筆接了過去。
顧念苦惱地仰臉,“你就要火了,不對,已經火了,以後肯定會越來越火的,還會有更多更多的女友粉和媽媽粉……肯定很快就會把我忘掉了,然後我就會被和其他粉絲一樣攔在外麵,去機場給你接機的時候你也不會認識我了,你經紀人還會跟我說我要和你保持距離,不能跟任何人說我認識過你……嗚嗚嗚嗚嗚……”
顧念越說越難過,委屈擼袖子:“不行,在你不認識我以前,你要先給我留個簽名。這樣我才能睹物思人嗚嗚嗚。”
小姑娘一個人說得聲情並茂,駱修幾乎不忍心打斷她。到後麵他聽得忍俊不禁,抬起眼卻發現小姑娘入戲太深,眼圈都微微泛起紅了。
駱修彎下腰,無奈又好笑:“讓我怎麼說,不愧是個編劇麼。”
“?”顧念淚眼汪汪地抬頭。
駱修扶在她身旁床邊的指節微微動了下,還是沒能忍住,他抬手輕輕摩挲了下女孩憋得微紅的眼角,啞然失笑。
見他隻俯下身來不說話,顧念等了一會兒,更委屈了:“你現在就連簽名都不肯給我了。”
“我給。”駱修無奈地輕捏了下小姑娘臉頰,“不許哭。今天可是你生日,我不能弄哭你兩次。”
顧念抬了抬頭:“真的給簽嗎?”
“嗯,簽在哪。”
“這裡!”
顧念從身後被窩裡又拿出來一個東西:是隻本子。
駱修莞爾:“趁我去洗澡,你是往被子下塞了多少東西?”
顧念誠實地舉起本子:“隻有這個了。”
駱修接過去,打開。
《盲枝養鵝日記2.0》
駱修:“……”
顧念絲毫沒察覺駱修那點微妙的情緒變化,酒精麻醉的大腦顯然也不覺得這個舉動有點讓人對著自己的賣身契還要簽字畫押的意思。
她戳了戳本子上的空白處:“簽這裡簽這裡。”
駱修坐到她身旁,沉默片刻後他淡淡一笑,慢條斯理地撩起眼:“你確定嗎?”
“確定!”
“明天醒來不會後悔?”
“不會!”
“…好。”
駱修笑著垂眼,幾筆落了一款簽名。
合上本子交給顧念,她立刻抱了過去,猶豫幾秒又偷眼看向駱修:“還能,再簽一個嗎?”
“嗯?”
顧念抬起手腕,睡衣被往上擼了一段,露出半截纖細雪白的胳膊。她指了指手腕,“簽這裡!”
駱修眼神微深。
幾秒後,駱修垂眸一笑:“想我給你簽很多個簽名,是因為怕我以後不認識你了?”
顧念點頭。
駱修:“那我教你一個辦法,好不好。”
顧念眼睛一亮,往他那兒挪了挪:“什麼辦法?”
“……”
駱修手裡沒有還回去的簽名筆被他重新拿下筆帽,然後遞到顧念手裡,讓她攥好。
顧念呆呆地看著手裡的筆,又抬頭看駱修,茫然問:“怎麼做?”
“簽名。”
顧念更茫然了:“我簽嗎,簽誰的名字?”
“你的。”
“……?”
駱修側過身,俯到顧念耳旁,輕聲問:“還記得《金編》第一期的射擊遊戲嗎?”
“記…記得。”
“用代表個人的顏料標記到的獵物,屬於個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