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50章 山的那邊,到底有什麼呢(2 / 2)

又或者說,任誰也想不到,在這窮鄉僻壤的地方,居然能看見不亞於4A級彆景點的風光。

司寧寧鬆了手裡的木棍,情不自禁閉上雙眼,雙手攤開緩緩吸氣呼氣。

在這短短的瞬間,讓她有一種錯覺。

她腳下踩著的不是七十年代的土地,而是在短暫的假期中,一次隨意的旅行。

隻是可惜,這不是旅行。

司寧寧忽然睜開眼,唇瓣掛上甜膩膩的笑容,輕輕喟歎道:“真好啊。”

看過了周遭景色,她又偏頭看霍朗,像是調侃,又像是認真地問:“這是你討女孩子歡心的手段嗎?”

討女孩子歡心的手段?

霍朗認真想了一下,輕輕點頭,而後反問:“我成功了嗎?”

“嗯。”司寧寧輕輕頷首,目光再次眺望遠處,“這裡很美,我很喜歡。”

司寧寧臉上始終掛著燦然的笑容,眼底濃濃的柔光都化不開,可是不知道為什麼。

霍朗心裡有點不得勁兒,壓抑得慌。

明明對方看起來很開心,很滿意,他卻莫名地感受到一股落寞的氣息。

“你在透過這裡,看哪裡?”

嘴比腦子反應快,反應過來時,話已經問出了口。

霍朗的意思,其實是問司寧寧是不是聯想到了什麼不開心的事。

可這話落在司寧寧耳裡,就像是一道驚雷。

“什麼透過這裡看哪裡?你以為是玻璃啊!”司寧寧轉移話題,同時扭頭背對著霍朗,向開滿各類花朵的山坡走去,以此來遮掩慌亂的眼神。

鎮定,司寧寧!

你要時刻警惕!不要輕易露出這種會令人捕捉揣摩的神情!

潔白的野百合遍布半座山坡,如一個個的小喇叭一般,在風裡前後晃蕩。

司寧寧心裡不斷警告自己,兩隻手沒什麼自主意識,隻在情緒的引導下,一連扯下好幾株野百合。

而後,一把捋去多餘的葉子,完全沒有顧忌根莖處的小絨刺,不多會兒右手掌心已經紅彤彤一片。

司寧寧坐在花叢裡,懷裡揣著一束野百合,一雙彎月眉心煩意亂地緊緊皺著,就在這時,麵前忽然一暗,一團影子將她完全籠罩。

司寧寧微微回過神,仰頭看去,便對上了霍朗低頭深邃俯視的目光。

“司寧寧。”

霍朗深邃眉骨擰起,連帶桃花眼上方性感的歐式大平雙都被壓窄了,神情顯得很嚴肅。

“嗯?”司寧寧茫然應了一聲,光顧著看霍朗的神情了,完全沒注意到對方稱呼上的改變。

“怎麼了嗎?”

“我的提問,你可以拒絕回答。”

“但是,不要用逃避的方式。”

是的,逃避。

可是逃避什麼呢?

霍朗不知道。

畢竟兩個人非親非故,他不好多問,更沒有立場去做出任何承諾。

默了默,在司寧寧怔然的目光下,霍朗直起身,手裡木棍再次探向司寧寧。

他語氣軟和了一些:“現在太陽大,我們換個地方待。”

“……好。”司寧寧慢吞吞伸手,抓住木棍的一端。

原以為這次會像之前的幾次一樣,會被霍朗用力帶起,然而並沒有。

對方仿佛察覺到她此時低落的心情,因而動作和說話都十分輕柔。

有好幾個瞬間,司寧寧都覺得自己被霍朗看穿,可每次霍朗都是點到為止,從不多問,更彆提深入。

司寧寧跟在霍朗身後走著,目光從手下的木棍一路往前、往上看,最後順著那條結實的手臂,落在了霍朗的背影上。

男人肩膀寬闊,背影結實,結合之前種種,莫名地讓司寧寧覺得很安心。

定定盯著霍朗後腦看了一會兒,司寧寧開口解釋:“我隻是有點想家人了。”

姥姥是她的家人,她沒說假話。

霍朗步子慢下半拍,很快恢複自然,“等過了農忙我會去縣裡……如果你能抽出空閒出門,我可以幫你發送電報。”

他以為司寧寧說的是京市的家人。

司寧寧點點頭,順勢坐實了霍朗的想法,不過意識到霍朗背對她,並看不見她的動作,遂才又開的口,“那我先謝謝你。”

霍朗沒有再說,牽引司寧寧繼續往前走。

三隊附近常見的花有很多,最常見的除了金銀花,就是野薔薇。

莫約又走了十幾分鐘,先是野百合花叢,而後又穿過薔薇小道,最終在樹林外圍邊緣的一處兩米多高的土坡前停下。

霸道的刺條生物拔地而起,所謂的土坡成了攀爬架,刺藤交織密密麻麻,除此之外,在刺藤的芽點、側枝部位,生長著一簇簇或橙紅或黑紫的小果子。

而那些小果子,司寧寧再熟悉不過。

“這個,不會就是你說的刺泡兒吧?”司寧寧腦袋輕晃,思索再三最終沒忍住開口問道。

霍朗望著她沒有說話,看那眼神顯然是了。

“好吧。”司寧寧一陣無言。

原來所謂的刺泡兒,是樹莓的一種。

隻不過這樹莓比她穿越前吃的空運樹莓要小很多,區彆大概就是大拇指和小拇指的區彆。

這兒都是純天然野生的,不用擔心有農藥什麼的,而且這處又是山裡,灰塵汙垢更是少之又少。

想清楚這一點,司寧寧一步錯開霍朗,伸手小心翼翼避開枝條上的鉤刺,摘了兩粒黑紫的刺泡兒塞進嘴裡試試味兒。

原以為味道會不如以前吃過的,然而甘甜入口,比之從前吃的,竟然還有甜上許多。

司寧寧瞪大眼睛,瞬間從之前的情緒中抽離出來。

她偏頭看向身側,一臉淡然的霍朗,問道:“這兒離生產隊那麼遠,你是怎麼發現的?”

霍朗坐在一側的大石頭上,手裡揣著一個墨綠色老式軍用水壺,他剛喝了一口水,打算休息一下來著,聽見司寧寧問起,他沉默擰緊瓶蓋,把水壺丟進背簍裡,“之前除四害,追野豬的時候誤打誤撞發現的。”

霍朗沒說的是,刺泡兒這種東西,在生產隊附近到處都是。

題外話:

阿謠碎碎念:

為啥會有人覺得去黑市倒賣東西“倒胃口”啊?

倒賣不是年代文常見劇情嗎?而且近代史中確實是某些的求生手段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