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煦和他聊起了工作:“裴苑走了,我就接手他的工作?”
陸慎非:“他之前在外地,公司這邊,是有和他工作重疊的負責人的。”
換言之,那些工作,本來就有人做。
從煦很直接:“那我做什麼?”
陸慎非:“你跟著我,有個新項目。”
從煦邊吃邊聽:“嗯。”
“先把一個版權談下來,”陸慎非,“你之前知道的那個。”
從煦挑了挑眉鋒,過了會兒,問:“那不是費鵬程負責的嗎?”
陸慎非:“不是,本來就是我的工作,他隻是代管。”
哦對,從煦想起來,費鵬程當初跟到醫院,是去盯陸慎非的,就是為了項目。
從煦大大方方:“行啊。”
沒覺得跟著前夫工作有什麼問題,也不認為隱瞞身份“潛入”版權購買方的公司有什麼不妥。
反正他處在現在的位置,即不會影響版權價,也不太可能影響陸慎非的決策。
他隻是純粹想來鹿橙。
隻是為什麼會“想”——
從煦也不知道。
昨晚陸慎非在電話裡問他的時候,從煦還沒思考出頭緒,幾乎是順從潛意識的,直接就答應了。
答應之後,心底的直覺告訴他:他應該去,必須去。
從煦也不知道他為什麼會這麼想,於是選擇了順從內心,先來鹿橙看看。
來了之後,那“必須”的直覺越發濃烈,幾乎是本能裡冒出的念頭。
從煦這才回過味兒:來鹿橙,似乎是他失憶前就已經做好的決定。
所以,又是賣版權,又是來鹿橙?他之前到底想做什麼?
從煦不知道。
就像他同樣不知道,為什麼失憶前的自己對陸慎非還有感情,卻選擇了離婚。
而感情的過往可以放下,反正他如今對陸慎非也沒什麼感覺,工作則完全不同——
版權是要賣的,鹿橙這邊,好歹是購買版權的乙方,又是有能力承製影視劇的文化公司。
從煦:來探探情況,對他一個賣版權的作者,沒有壞處。
諸侯和他聊賣版權的時候不都吐槽過麼:彆看你身價高,捧著錢的金主們才是爸爸。
爸爸們想怎麼改編就怎麼改編,回頭改得稀巴爛被書粉罵,還能拉上你作者一起做墊背。
墊背都算好的,有的能送你祭天。
從煦:弱小、無助、可憐巴巴。
這不,午飯後回辦公室,剛坐下,諸侯的消息就來了。
說鹿橙那邊回複了,三千萬的版權價他們接受,分利潤,不可以,除非敘老師願意親自投身劇的製作。
諸侯:“其實早之前,那邊就有點這個意思,不過你一向不愛露麵,最多就做過編劇顧問,我就替你婉拒了。”
頓了頓,“何況之前我們還吃過影視公司那邊的虧。我一個開網站的,你一個寫書的,搞不過行業裡的那些人精。”
從煦抓住了重點:“吃虧?”
諸侯:“是啊,你忘啦?《昨日月光》那官司打得多心累,最後贏了又怎麼樣,就特麼賠了十幾萬。是你缺那十幾萬,還是我缺那十幾萬。”
《昨日月光》,《常歡喜》完結後發布的一本懸疑現代文,從煦以敘幕的筆名寫的第二本書,至今霸占著劍虹打賞榜第一。
卻是那麼多書裡,賣得最便宜的一份版權,也因為這份版權,打了長達兩年多的侵權官司——
影視方簽約的時候,僅購買了網絡劇版權,沒有續集和相關同人劇的權利,卻在劇播出大火之後,迅速找人續寫了《昨日月光2》的劇本,拍攝播出。
劍虹和從煦因為都和影視行業離得遠,不知道還有《昨日月光2》,等知道的時候,《昨日月光2》已經官宣待播了。
任由劍虹如何公開指責、私下交涉,片方和播出平台都不為所動,還反過來借此炒作,讓《昨日月光2》上了N回熱搜,最後不但按期播出,還借著《1》的餘熱,帶火了劇情明顯偏弱的《2》,狠撈一筆。
然後就是打官司,磨磨蹭蹭打了兩年,贏了,對方上訴,再打,維持原判,賠了十六萬。
從煦:“???”
他一天也不止賺十六萬!
聊到這個,諸侯:“我頭就疼。”
從煦:我要冷靜。
從煦:“那家公司叫什麼來著?”
諸侯奇怪:“這你都忘了?”
諸侯:“原來叫‘華雯’,現在改了名字,叫‘銀荷華雯’。”
銀荷華雯?
從煦腳在地上一撐,辦公椅帶著他180度轉了個身。
落地窗外,遠處,斜對角的某棟樓,樓頂,“銀荷華雯”四個字在日光下熠熠奪目。
*
文創園,高爾夫會所。
銀荷華雯的韶總一手球杆,一手勾著費鵬程的肩膀,拍了拍:“那說定了,改天找個時間,叫陸總一起,咱們吃個飯,聊聊那本書,看有沒有機會合作。”
費鵬程笑:“你請?”
韶總闊氣:“我請,當然我請。”
費鵬程麵上笑得滴水不漏,心裡冷哼:跟你合作?你那破公司亂七八糟的,團隊稀巴爛,為了賺錢不擇手段,誰跟你合作。
*
鹿橙,陸慎非辦公室。
公司裡的編劇組和常合作的幾個自由編劇,一起分工協作,將《無路可退》的整個劇情,從人物到主線再到事件推動,全部細扒了出來。
打印好了,裝在文件夾裡,就在桌上。
陸慎非做前期準備的時候,已經把編劇組提煉出來的這些內容和大體的故事都看過了。
隻是沒看過原作。
重新拿回項目,剛好有時間,陸慎非翻了翻助理打印好的整篇原作。
敘幕的習慣,每本書都有一個序篇,序章普遍都是第一人稱視角。
這第一人稱視角的序篇,隻有一句話:
老公,有人欺負我。
隔著幾道牆的另外一間獨立辦公室。
從煦用電腦打開了劍虹網上的《昨日月光》。
序章——
他今天噴了我喜歡的香水。
我心不在焉,有點浮想聯翩……
從煦:“……”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