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文 第四百一十九章 能力決定質量(1 / 2)

坐在放映廳裡,寧皓作為導演,關心的是上座率,宋錚作為老板,關心的則是,這部電影到底要收回多少錢來,才能保本。

千萬彆以為電影製作方有多賺錢,要不然行業內每年就不會有那麼多靠著電影製作過活的公司倒閉的事情了。

王忠軍為什麼要拿著什麼電視劇部勾搭宋錚,還不就是因為拍電影沒多少賺頭,拍電視劇賺得多嘛。

這裡麵的事情,宋錚以前也不明白,總覺得要是拿著五百萬來拍電影,五百萬來宣傳,到時候,隻要能收上來一千萬,就算是賺了。

可真正讓蘇文文給算了一筆賬之後,宋錚隻能無奈的承認,自己以前的想法,完全就是腦袋讓門給擠了。

簡單的計算一下,以每張電影票1塊錢為例,首先,國家直接扣掉5%,做為電影發展專項基金,至於這部分錢上哪去了,誰要是較真兒真的跑去問,也就不用在國內混了,另外還有3.3%的稅款,這部分就是.3%,就剩下91塊半了。

現在應該知道每張電影票,都已經自動給國家交了稅,看電影順道當了回納稅人,是不是覺得自己逼格上揚。

接著算,剩下的91塊半裡,差不多有一半左右,直接分給院線和影院,其中院線方大概在5%左右,也就是1塊錢裡,有個4塊多。

其實院線這錢比較好轉,特彆是簽約為主的院線,這筆錢是個穩定的收入,像萬達,金逸這種垂直管理的院線,這兩方麵的收入,基本就被算在一起了。

院線,影院分完之後,發行方還要收一個發行代理費,類似於傭金,目前行規是發行方在票房裡可分配收入的5%到15%,這都算是正常範圍。

再加上導演和主創明星的獎金,代為墊付的發行成本,包括拷貝費用等,一般來說,1塊錢裡,片方也就能分到3塊多一點兒。

在這個基礎上,再加上其他渠道的發行收入,最終能不能回本,就聽天由命,外加撞大運吧。

按照5萬製作電影,也拿5萬來做宣傳的話,整體投入1萬,如果隻打算靠票房回本的話,至少要拿到3萬票房,才剛剛打平。

很多電影,海外會有一些收入,不過很顯然,《夜.店》賺不到這筆錢,充其量也就是音像製品方麵有點兒乾貨。

所以那天新聞發布會現場,宋錚差點兒沒摟住火,要衝上去抽寧皓的大耳貼子,可不是因為他口無遮攔,吹牛逼,要高票房,而是,丫挺的目標也太小家子氣了,一千萬的票房,宋錚連本錢都收不回來。

電影開場前,又陸陸續續的進來了二十幾個人,目測了一下,整個放映廳,大概有個三百多人了,這個上座率對一部小成本,沒有大牌明星,之前宣傳火力也並補充足的電影而言,已經算是不錯了。

至少宋錚很滿意。

寧皓臉色一個勁兒的變化,也不知道丫心裡在琢磨些什麼。

時間到,放映廳內燈光瞬間熄滅,最前方的大銀幕亮了,最先出現的是1+1工作室的LOGO,一男一女倆卡通形象牽著手走出來,然後天上掉下來一大加號,插在了兩個人中間。

這個破LOGO也是林欣如的創意,當初提出來的時候,宋錚曾極力反對,可是無奈林欣如堅持,他的態度又不堅決,讓那老娘們兒得了逞。

本來也沒覺得有什麼不好的,可是這會兒瞧見,這玩意兒也太不吉利了,看著怎麼像是要分家一樣啊!?

片頭部分基本上就是日後寧皓標誌性的剪輯手法,通過鏡頭的不斷切換,交代整部電影的主要人物。

讓宋錚意外的是,電影製片這一欄,居然是他的名字,這是赤.裸.裸的拍領導馬屁啊!

接下來故事開始,燕京八月的一個夜晚,一個小型的24小時超市,李俊偉是超市的一名夜班營業員,外表沉默寡言的他偷偷喜歡同事唐曉蓮,兩人今天一起值夜班。

兩個月前,何三水在超市裡買了一張彩票,中了95元獎金,可是由於超市老板娘打錯了一個數字,導致獎金泡湯,於是他今晚帶著傻侄子輪胎一起回到超市,一定要拿回自己的獎金。

李俊偉和唐曉蓮不能解決此事,無奈的何三水做出一個奇怪的決定,他要光明正大的留在超市裡,把貨物賣出去,來湊夠屬於自己的錢。

曉蓮和俊偉的朋友朱遼都被關進了辦公室。超市裡陸續進來了一些性格各異的顧客,由於何三水的固執脾氣和對超市業務不熟悉,在購物過程中發生了不少有趣的插曲,而被關在辦公室裡的朱遼和曉蓮想儘辦法逃跑。

就在超市裡稍微平靜何三水終於就要湊夠95塊錢的時候,一個憤怒的搶劫犯出現在超市裡。

原來在一個星期前,超市附近的商場發生了一起搶劫案,搶鑽石的罪犯在逃跑的時候路過超市,將這顆鑽石藏在了這個超市的冰櫃裡。

麵對危險,大家開始想辦法共同對付氣急敗壞的搶劫犯,可是由於配合缺乏默契,鬨出了很多笑話,就在搶劫犯即將得到鑽石離開超市的時候,大家想出了一個絕妙的辦法,最後聯合外麵的警察一起把搶劫犯製服。

大家終於得救了,走出超市的時候,天空已經露出朝陽。

一個簡單的故事,通過非常荒誕的敘事手法表現出來,還得讓觀眾愛看,喜歡看,這就要考驗導演的功力了。

原版的《夜.店》,宋錚其實並不喜歡,因為《夜.店》原版,無論是從電影的整個故事架構,還是細節上的人物出場介紹,模仿無處不在,《兩杆大煙槍》,《偷拐搶騙》,《夾心蛋糕》,《11:14》等等許多此類套路電影,更重要的是,電影最想模仿的對象,其實是寧皓的那部成名作一一《瘋狂的石頭》。

《瘋狂的石頭》本來就是部模仿電影,但是寧皓成功的地方在於,他將舶來的元素轉化成自己的“山寨文化”了。

而《夜.店》給宋錚感覺的是,它也在努力想成為《瘋狂的石頭》那樣小成本,高票房的電影,隻不過導演過於急功近利的想倒騰出一部讓自己紅的電影,所以他把《瘋狂的石頭》的成功元素全部一古腦的裝進自己的電影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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