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天,軍子他爹正和往常一樣,從地裡乾完農活回來,坐在院子裡吧唧吧唧抽著煙袋,等著楊惠做飯。
軍子他叔他嬸帶著兒子匆匆來了。
“什麼,去法院打官司!”軍子他爹驚的煙袋都掉了。
“大哥,咱也不是非要告他,隻讓想他贍養您老兩口而已。”軍子他叔忙安慰道,其實他剛開始聽兒子說時也是這個反應,畢竟對於農村,上法院就是打官司,這可是天大的事。
“不行不行,這太丟人了。”
“大哥,現在都什麼社會了,去法院打官司不丟人的。”
“對啊,大伯,這是維護您的合法權益。”
軍子他爹撿起煙袋,手還有些抖,“老二啊,人家不認,咱就算了,哪能走到打官司這一步,這會讓人笑話的。”
“大伯,這有什麼好讓人笑話,兒子不認爹,爹告兒子,要贍養費,難道不是天經地義的事。”
“可你那堂兄,自小就被彆人收養了,咱家又沒養過,哪有臉讓人家養老。”
“可他是您親生的,隻要是親生的,那就必須贍養。”
“抱給彆人的也行?”軍子他爹不大相信。
“當然,”李運超立刻舉起他在網上看的那些例子,然後說,“大伯,你看那些離婚後不付撫養費的,生了孩子吃喝嫖賭不管孩子的,生了孩子直接跑的,把孩子送給彆人的,等到老了,子女不願贍養,可隻要去法院告,都是一告一個準,可見法律是偏向父母的。”
“這都行……”軍子他爹覺得腦子有些暈暈乎乎。
“當然行了,贍養父母是孩子應儘的義務,這和小時候父母有沒有養是沒關係的。法律上,孩子是不能以沒有得到撫養拒絕贍養父母的。”李運超拚命得給他大伯洗腦,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爸都是老思想,這種老思想,早跟不上時代了。
“可這樣不大好吧,以後被彆人知道了,會被彆人笑話的。”
李運超知道他大伯和他爹都是死要麵子的,立刻說:“誰笑話,彆人那不是笑話,那是妒忌,他們是妒忌沒有像您一樣生個這麼厲害的兒子。而且大伯,您什麼事不能跟我爸一樣天天要麵子,麵子值幾個錢,哪
有錢來的實在,您要有了錢,不說彆的,就說我那堂嫂,敢這麼三天兩頭的回娘家嗎?”
軍子他爹手一頓。
……
經過李運超好幾天的洗腦,李家兄弟,在糾結良久後,終於下定決心,去法院打官司。
不過官司得怎麼打,這兩個大字不識幾個兄弟倆還是一頭霧水。
好在還有李運超,李運超也不知從網上哪聯係到一個律師,花了點弄了一份訴書,然後根據網上那位律師“指點”,複印了許多材料,最後把一摞材料送到了法院。
送完了,李運超以為這就行了,然後一家人等著開庭傳票。
結果,七天後,法院送來通知:
對不起,您所提交的材料,不符合立案條件,經法院依法裁定,不予受理!!
李家眾人:???
這不予受理是什麼意思?我們打官司,怎麼還就不給打呢?
氣憤不已的李家人當即殺到了法院。
屋裡,一男一女兩位年輕的工作人員看完桌上的材料,男的抬起頭,開口道:“李先生,您打算告林先生贍養,可經我們法院審核,您所遞交的材料,無法證明您和林先生是父子關係,贍養的先決條件是父母與子女的關係成立,所以您的案子無法正常立案。”
“什麼叫不能證明他們是父子,他們本來就是親生父子。”旁邊李運超一聽急了。
“這位先生,您彆急,我們法院斷案不是靠事實,是靠證據,誰主張,誰提供證據,”男工作人員說:“您看,你們所提交的材料,裡麵既沒出生證明,也沒有親眼目睹整個抱養過程的證明人,您隻是在訟書中寫了當初丟孩子和後來林先生是被從泉子抱的,那你們如何證明,林先生,就是當初你們丟的那個孩子?”
楊惠忙開口,“那孩子臉上有個痣,我記得。”
兩個工作人員頓時笑了,男工作人員笑著說:“這位女士,痣這個東西,誰的臉上都可能有,並不能當證據。”
“那做個DNA不就行了。”李運超在旁邊直接說。
男工作人員點頭,“有合法的DNA證明確實可以。”
李運超一聽,頓時輕鬆起來,“那你們直接開庭時讓原被告做不就行了。”
“可是你們現在的材料不足以立案,
既然無法立案,那就說明法院沒有受理,壓根就不會開庭。”
李運超:……
所以事情轉了一圈,現在又回來了?
“那我們要如何通過法院讓他和我們去做DNA?”李運超忍不住問。
男工作人員淡定的說:“抱歉,法院無權要求任何人做DNA。”
李家眾人:……
李運超崩潰,“那什麼情況下才可以強製執行?”
男工作人員依舊淡定的說:“DNA親子鑒定隻有在涉及刑事案件時,才能由公安機關依法強製執行。”
李家眾人:……
李運超:“所以隻要他不殺人,我們壓根就沒法要求他做親子鑒定,那人家電視上那些,為什麼就能做親子鑒定?”
旁邊女工作人員開口了,“有兩種可能,第一,電視編劇是法律盲,第二,人家雙方同意。”
李運超直接忽略了第二種可能,人家怎麼可能同意和他們做親子鑒定,又不是吃飽了撐的。
“可我像電視上有偷偷拔根頭的,這個行嗎?”
女工作人員無語,“先不說頭發隻有帶毛囊才能做親子鑒定,你如何證明那根頭發是從他頭上拔的?”
李運超:“……我可以偷偷錄像!”
“那你需要從拔的那一刻,全程在攝像頭底下舉著,並且一直舉到DNA鑒定中心,保證全程無一絲遮擋,否則對方律師可以直接說你調換了頭發。”
李運超:……這怎麼可能……
“那人家那些做親子鑒定的為什麼那麼簡單?”
“因為人家打的官司和你們不同,人家打的是孩子是不是親生的官司,例如一對父母,丈夫懷疑妻子出軌,孩子不是自己的,那他隻要私下做個鑒定,等法庭上,出示作為證據,如果女方不服,也可以再次鑒定,如果女方不認可做鑒定,法院也不會強製,隻會默認男方提供的DNA證據為真。
所以人家這是親子關係原本就是婚姻自帶的,父母和孩子,隻是鑒定是不是親生,而你們,原來是兩個路人,你們卻要證明是親子,這難度就大了。”
“難道現實就沒有這樣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