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83章 第 83 章(1 / 2)

被警惕的外校人桑曉曉和社會人傅元寶看著趙柳,又順著趙柳的話朝著孔雯看過去。

孔雯朝他們這邊勾了勾唇。

正紅色的口紅,是桑曉曉這輩子沒試過的顏色。這個色號她之前不太喜歡,太張揚了。可現在看著張揚得格外好看。桑曉曉進門的時候就注意到了。

皮膚白的人適合正紅色,皮膚黑的人塗正紅色也漂亮。一旦有了氣質壓住了顏色,便是萬種風情。

原來是文學社的,原來是未來的校友,未來的同學。

桑曉曉從位置上起身,徑直朝著孔雯那兒走。她走到孔雯麵前也不怵,好奇問孔雯:“你這個口紅哪裡可以買到?顏色很好看。”

女生的友誼來得非常簡單。

孔雯一聽人喜歡自己的口紅顏色,當即就將麵前的桑曉曉當自己人看待了。她前腳還讓趙柳去看郝明江是不是受人欺負了,後腳就喜滋滋招呼桑曉曉坐下:“是好看吧?他們都說塗口紅就是不正經,沒眼色。”

要是說塗口紅色號不好看還成,說塗口紅是不正經,桑曉曉就不樂意了。

她眉頭擰起來:“確實沒眼光。紅色就是最好看的顏色。沒見我們宮牆和旗都是紅的麼。”

孔雯這下更是笑起來。

小姑娘說話是在埋汰彆人,聽到她耳朵裡就是舒服。她是不喜歡講話嬌滴滴那種,會讓她感覺矯揉造作,恨不得打過去。可這人說話聲音嬌氣,內容可半點不嬌氣。

人湊一起拉近關係,最好的方法就是說彆人壞話。當然,不能指名道姓了來,省得惹上麻煩。

孔雯對桑曉曉有好感,和桑曉曉說著:“這是M家的才出沒多久的,顏色和當年丹祺的一樣。我這都叫複古了。現在國際上又火了起來。”

時尚審美是個循環,這口紅顏色半個世紀前紅火,如今再次爆火,桑曉曉不得不說,幾十年後還能火一把。

桑曉曉很肯定:“複古和時髦不衝突。我回頭也買一支。好看。”

文學社這邊原本好好在聊文學,桑曉曉一過來,話題直接轉成了化妝。孔雯帶了頭,桑曉曉的審美完全能跟上,兩人對化妝從顏色到手法技術,幾乎沒什麼不能聊的。

邊上的女生很快加入到話題裡,連眉毛都聊了起來。

文學社的幾個男生麵麵相覷,最後不由分說,結伴去找郝明江了。他們稍微客氣了一下:“打擾了。他們那邊的話題我們是聽不懂了,過來湊一桌。”

傅元寶沒跟著桑曉曉過去。他發現結交一點高校生利大於弊,文學社的以後也能照顧一下桑曉曉,於是作為年長者,淡然朝著他們點了頭:“沒事。還要喝點什麼?我請客。我未婚妻打擾到你們了。”

本來大家很要麵子,不會讓傅元寶來請客的。

可他一說未婚妻,頓時大家都覺得傅元寶必須請客了。未婚妻哎,他們最多就是自由戀愛,談著的人呢,距離結婚還遠著。

郝明江最為震驚:“什麼?你們訂婚了?她不是才要來上大學?”現在不都提倡晚婚晚育計劃生育麼?他以為這兩人隻是談對象。

另外幾個跟著都驚了下:“什麼?我們以為是隔壁學校的。還沒上大學?成年了麼?”

“沒成年能訂婚麼?”

“現在這種剛成年就訂婚,應該是家長認識?”

傅元寶和他們解釋了下:“家長認識,訂的娃娃親。已經成年了。她明年上大學。”

眾人對娃娃親很是感興趣:“那你們豈不是小時候經常一起玩?”

“哇,我也想要個娃娃親。”

“彆了。要是一個大院裡,那不叫娃娃親,那叫娃娃仇。都不知道誰揍誰。”

一群人哈哈笑起來。

人名字都沒交換呢,兩邊男女分桌,竟是相談甚歡。

大家都是考大學分數差不多的人,很多知識當然也都了解一些基礎。當郝明江聊起計算機,另外幾個更是能夠說出一些外文作品內容來。

其中一個聽了他們之前聊的內容,當場就說了:“《TrueNames》知道麼?那本書裡有一種說是大腦接口把人的思想傳到一個不真實存在的空間什麼的。哎,前幾年的書,我家裡人出去給我帶回來的時候,我看了的。”

傅元寶和郝明江當場細問起來:“具體是怎麼樣的?”

那人便說起來。

話題這邊重回文學,另一邊桑曉曉那兒也和人聊著聊著,說起化妝要是加入到文學創作中會怎麼樣。桑曉曉之前就一直在想女商人要做什麼生意,現在一想,化妝品生意當然是最好的!

女人最懂女人!

在一個人說了創作想法之後,桑曉曉也說了:“我要寫個單親家庭養大做化妝品起家的女商人。她一定要用最豔麗最時髦的妝容衝擊這個世界,並將自己的產品賣出地方,賣出我國,遠銷四方!”

孔雯就說著:“我要是寫化妝品,必然要寫一個小孩接觸到口紅,結果被人打掉。她一生壓抑了大半輩子,婆媳關係夫妻關係母子關係全是束縛。到後來丈夫和彆的女人在一起,要和她離婚。她隨後一點點放浪不羈,遊戲人間,塗抹上了心心念念的口紅,最後報複回來。”

其餘人紛紛鼓掌:“有趣有趣。”夠狗血。

另一個寫的大約是傳統文學,比較保守,也比較寫實:“要是我寫。我可能就忍不住寫剛開放那會兒。真的口紅啊,當年誰塗就被說,指指點點的。我就寫一個經曆過苦難,命不久矣的人。她最後迎來了開放。臨死前就笑,口紅塗在嘴唇上,一點紅。就一點!不能多。”

光想象就很是震撼。

桑曉曉發現了。她以前覺得名家才會給人以文字的震撼,但實際上新生代源源不斷在冒出尖來。隻是這些人大多受到的是傳統文學的影響,所以落筆肯定不夠通俗。

這些放到通俗文學裡,既有內容上震撼力,又完全擁有文學功底在。

她是通俗文學爽文,而她們寫的更是藝術。

她好奇問她們:“你們投稿過麼?就是這類的。”

所有人都點頭:“投稿過啊。”

“哎呀,很多雜誌不收我們這種文。而且一看筆名是新的,誰認啊。就算認了,非要改稿,給的錢和打發要飯的似的。我過來喝兩杯咖啡的錢都不夠。”

“可不是嘛,要名氣給不了名氣,要錢給不了錢。趾高氣昂的。隻有幾家大的算是友好。我認識一個編輯,他還給說哪裡寫得不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