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4章 迢迢長路34(1 / 2)

榮耀王座[快穿] 羽軒W 7113 字 8個月前

當然,將請紫姑與請碟仙筆仙放在一起,似乎有些顯得不夠尊重紫姑了。

畢竟紫姑在曆史的記載之中乃是真正冊封過的神,至於筆仙碟仙,還真不在一個維度。

對於紫姑的信仰,最早可以追溯到六朝之時。

民間信仰之中,紫姑為廁神,也有廁姑,茅姑,坑姑等稱呼。

當然,這隻是其中的一種說法。

相傳,紫姑其神,原本乃是一位富戶人家中的小妾,因為長相貌美而被當家夫人所嫉,因此,紫姑被夫人勒令去做著府內最為肮臟之事,清掃茅廁,收拾穢物,紫姑最終在正月十五之日死亡。而後得天帝憐憫被封為廁神。

對於紫姑之記載,最早見於劉敬叔《異苑》,之後的《荊楚歲時記》《齊諧記》等也有相關的記載。

而在最初《異苑》的記載之中,“紫姑能占眾事,卜未來蠶桑。又善射鉤,好則大舞,惡便仰眠。”

由此可以看出,紫姑能夠占卜未來之事,乃是最初就具備的本領。

在傳說之中,紫姑是廁神,也是善神,婦女們在正月十五元夕之時可請紫姑,占卜未來一年的農桑。

因為紫姑的接地氣,“請紫姑”在從前甚至算得上一件尋常事,家中無人看管孩子,奉上祭品,請紫姑前來看管。

小女沒有好友?簪花焚香,請紫姑一見來說說話,視為閨中密友。

而隨著時間的推移,不斷的傳說演變之中,請紫姑已經不隻是女兒家喜歡的活動。

那些個文人雅士什麼的,詩會遊樂之時也會請紫姑出來一見,並未紫姑加上了新的身份背景,時至今日,真真假假也分不清了。

而現在,洛螢想知道的是,這季思雨和她的其餘女同學們,所謂的“請紫姑”,請的真的是那一位紫姑神,還是不知道請來了什麼孤魂野鬼,邪道妖魔?

季思雨穿著一身的衫裙,頭上簪花,而此刻她的手中拿著一個布頭與稻草紮製而成的小稻草人,稻草人腦袋上的布頭極為精致,還有著花朵作為裝飾。洛螢的眼神定定的看著這個稻草人,這應該就是這幾位不怕死的女同學是請紫姑的媒介。

“交易,你們與紫姑究竟做了什麼交易。”

淩鈴顫抖著話音問道。

子不語怪力亂神。

即便她學習了德先生與賽先生,嘴裡同樣喊著破除封建迷信,可此刻同學和室友們的話語,還有眼前的此情此景,一切搜告訴她這是真的。

“沒什麼大事,隻不過用我這半張臉的容貌,與紫姑換了我的前程。”

季思雨的語氣平靜,她手中的玻璃鏡完整的照出她一半一半的容顏,但她似乎毫無波動,不以為意。

“你......你......”淩鈴連說了兩個你字。

“思雨,還沒有到這種地步,你這樣日後可如何是好!”

眼前那一半宛如烈火灼燙過的臉頰,即便她們是與季思雨相識四年的大學同學,可看起來依舊有些駭人。

這要是不認識的人,亦或是走在路上,還不知道要受到多少人的矚目與唾罵。

“不過是半張臉而已,我尚有完好的半張臉,況且,眼睛在耳朵在嘴巴在,既沒有聾,也沒有瞎,同樣能見人,有什麼不好的?”

“況且,正是因為這張臉,我被那程家人看上,被父母逼迫回家成婚,要求我立刻放棄學業。”

“我現在與紫姑的交易,毀了這張臉,想來程家不可能讓如此模樣的主母進門,我那狼心狗肺的生身父母估計要與我斷絕關係,不認我這個女兒,那實在是太好了。”

“我若日後前程似錦,沒準還會後悔沒有早些毀掉這張臉。”

季思雨的言語裡聽不出一絲的悔意,反倒是帶了幾分暢快與興奮。

見她如此態度,淩鈴隻能歎息,轉頭看向其他幾位女同學。

“你們呢,你們和紫姑做了交易嗎?”

短發女同學和宿舍之內的其他幾位連連搖頭,她們沒有季思雨那麼大膽,而且,本就是因為淩鈴與苗新月不在,季思雨才和她們一起請紫姑的。

“今天麻煩你們了。”季思雨從黑鐵背椅子上起身,拿著手中的鏡子與稻草人起身。

即便是看向同樣位於室內的幾位陌生人,洛螢與文家三姐妹,臉上也沒有一絲一毫的變化。

推開門,走出去,季思雨回到了自己的宿舍。

此刻位於洛螢身邊的文家兩姐妹已經傻眼,原本跟隨過來探索女師大的心思早已被眼前的一幕牢牢占據。

什麼紫姑,什麼交易?那個毀容的女同學又究竟是怎麼回事?

原本還在為走入大學校園而興奮不已的雙胞胎兩姐妹此刻緊緊地挽住了彼此的雙手,總感覺,她們今天撞到了什麼了不得的事,不敢說,不敢問。

宿舍之內其餘的女同學神色各異,有人一臉惶恐,有人若有所思,有人幾乎要嚇得哭了出來,淩鈴此刻才看著原本跟著自己而來的三人,她歎了口氣,今天這叫什麼事兒啊!

她帶著三人走出了隔壁宿舍,淩鈴的臉上有些猶豫,季思雨如今那個樣子,她也不放心把季思雨自己扔在宿舍,今天隻能對文家兩姐妹和姐姐說聲抱歉了。

還沒等淩鈴開口,雙胞胎的姐姐文瀟已經主動提出告辭:“小淩老師,今天我們倆也出來好一會兒了,師大校園也逛了,宿舍也看了,該回家了。看不打擾你了,周一學校再見。”

妹妹文瑤心領神會:“是啊是啊,小淩老師,洛姑娘,我們今天出來這麼久爹娘要著急了,回去的路我們倆認得,叫個膠皮就走了。”

看著兩姐妹主動走人,淩鈴鬆了口氣,“那我就不送你們了,學校見。”

上一章 書頁/目錄 下一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