確認了痛點,最多隻能算是做好一個課題彙報的前10%工作而已。
就像一個病人去看病,醫生搞清楚他究竟是啥病。
下一步是弄清楚最前沿的努力已經做到哪了。
相當於醫生問明病人來醫院之前、還自己吃過哪些藥。
在這方麵,顧驁比其他研究生略有優勢。
因為基辛格帶的其他研究生,是接觸不到最近幾年美國國wu院的決策機密內幕的。所以他們不會精確知道“這一次來醫院之前吃過多少藥”。
而顧驁至少可以看到一些後世解密出來的熱點分析,也就能少走一點彎路,少做一點重複性工作。
當然了,顧驁前世並不是研究這個的,所以他隻是外行看熱鬨。對那些鬨大了的70年代秘密外交事件的手腕有所了解。
其他95%小事情,他是不知道的。
算不算大事的標準,要看後世有沒有資格被脫口秀“曉說”提及、或者進入“得到”分析課程。沒收錄的,顧驁上下班地鐵上沒聽過,就不知道。
他前世是碼農嘛,忙著呢,哪有時間專門學沒用的文科瑣碎知識。
比如,71~72年,基辛格為中美建交所作的努力,以及兩麵“欺上瞞下”的秘密和稀泥,這就算是“大事”,顧驁是知道一點細節的。
隻不過這一領域沒什麼乾貨可挖。
另外,從國際上而言,基辛格那一年乾的更大的事情,是跟蘇聯人簽訂《反導條約》(72年),限製兩國開發彈道導彈防禦係統(30年後小不死總統退出了,美國就搞了nmd/tmd)。
而從這裡麵,顧驁可以看出,“如何對付國會隻能二選一”的問題上,前人已經做了儘可能多的努力了。主要表現為“把修改偽裝得不像修改,而是澄清解釋,並且在澄清和解釋中欺騙蒙混參議員”。
《反導條約》的細節無需贅述,但看一下總體邏輯,就知道為什麼這是一個極度需要秘密外交、一邊騙自己人一邊簽的條約了。
因為這實際上是在“拿自己國家當mt肉盾、幫隊友扛仇恨”的條約,跟15年後的《中導條約》一樣,如果被本國人民和議員們知道真相,是絕對不肯簽的條約。
無獨有偶的是,《中導條約》在李根任期內簽訂好之後、同樣是持續生效了剛好30年,到唐納德時被撕毀。
顧驁之所以對這些這麼清楚,是因為後世唐納德撕毀《中導條約》時,網上媒體炒得很熱,他在那些學習app上看了太多鋪天蓋地的分析文章。
這兩個條約一致的技術邏輯是這樣的:當時美蘇兩國的反導彈係統,即使研發了,也是需要極高的反應時間的,所以即使開發成功,也隻能防止蘇聯美國互相毀滅,但防不到蘇聯就近拿核彈核平西歐,所以一旦開始研發,西歐會更危險,成為敵方射程被限製後、頂在前排的肉盾。
中程導彈的部署增加,也是這個道理:蘇聯的中程導彈隻能用於滅掉英法德意,是打不到美國的。限製中程導彈數量,其實是讓蘇聯把同樣的資源往洲際導彈上傾斜。
也就是說,美國人簽約時,相當於跟蘇聯喊話:你要乾直接跟老子乾,彆想著拿小弟撒氣。
這很像2010年代,美國人對北棒喊話:有種你弄出更遠程的洲際導彈來,彆老是不管誰揍你,你都拿揍南棒這個手無寸鐵的人質來威脅。
而這些條約,對美國當時的國際環境,確實是有幫助的,它看似加大了美國扛仇恨值的比例,但把西歐國家徹底拉成了小弟——
基辛格之所以是在72年去簽《反導條約》,就是因為70年11月的時候,法國鐵腕開國總統戴高樂死了、蓬皮杜可以徹底走出陰影。而戴高樂活著的時候,法國一度是保持中立,跟蘇聯關係還不錯的,還拉攏了一大票站中間立場的歐亞小國,並不唯美國馬首是瞻。
因此基辛格是在戴高樂剛死、立刻就推動了反導條約、示好整個西歐,蓬皮杜就一改此前的“戴高樂主義”外交,倒向了美國。
美國人這個“扛仇恨”,其實是在國際上拉到了一大票馬仔的,而蘇聯人又沒真的發射過核彈,所以美國其實是用虛無的風險,換來了實際的利益。後來87年的《中導條約》更是如此,極大拉攏了歐洲和其他環蘇聯國家,為他們常年堅持國際油價低迷、拖垮蘇聯經濟、一邊阿富汗戰爭放血,最後蘇聯崩盤。
但正是這樣的內容,導致這兩個條約,美方簽署人員是必須秘密進行的,絕對不能讓國內人民知道真相。
否則人民和議員們就會發現“原來你國務卿是在蘇聯人那兒拉仇恨,讓蘇聯人把本來平坦到英法德意這些盟國頭上的仇恨值,統統由美國扛、換取法德心悅誠服給你當小弟”,然後人民就會亂來,議員就會瘋狂投票抵製。
可白紙黑字的條約,最後總是要表決的,這怎麼秘密得了呢?
有辦法。
就是利用參議員們都是文科生啊,不懂科技啊!
他們拿到反導條約和中導條約上那一大串技術參數,壓根兒不知道限製的東西究竟是乾什麼的、被鼓勵的東西又是乾什麼的。
在文科生眼裡,所有參數的彈道導彈和反導彈係統,好像都長一個樣子的嘛!應該也是一種用途的吧?限製其中一種、鼓勵另外一種,到底意味著什麼呀?好像沒差啊!
這時候,基辛格等外交人員,以及從五角大樓請來聽證的彈道導彈部隊技術將領,就負責接受參議員們的質詢、幫他們答疑了。
他們可以在答疑的時候,把這些技術細節糊弄過去。
關鍵就在於這個“解讀”。
然後管理好媒體,彆讓懂行的人在簽約期限內曝光出解讀文章,就沒事了。
(這時候最怕的就是外國某個期刊上,比如《外交評論》,殺出個顧驁之類的人,寫一篇深度解讀論文、送到反對檔智庫那裡,樂子就捅大了。
如果有人能逮到這樣的機會,那麼彆客氣。寫完文章後,要麼美國人的某個基金會,會拿著上千萬美金來堵你嘴;要麼某個cia的特工,會想儘辦法乾掉你滅口,風險與機遇並存。)
基辛格72年的時候,就是這麼把反導條約的事兒瞞天過海辦成的。
捋完這一串脈絡,顧驁豁然得到了一點啟發:
現實政治中,想靠強行突破憲法規定的表決階段隻能投票、不能修改這個鐵律、折衷和稀泥,是不可能做到的。
因為憲法這麼規定,就是為了分權,確保立法的人隻管立法、行政的人隻管行政、執法的人隻管執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