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79章 博弈(2 / 2)

有名望和沒名望在古代的差彆非常大。

最簡單一點,要是你有名望,好多有誌之士會慕名前來投靠,另外,你要乾什麼事,哪怕手底下沒錢,也有可能無數人主動送錢過來。

這不是說笑的。

王琛無奈道:“證據確鑿,想要翻供太難,要是冷姑娘被判死刑,先生知道有什麼方法解救嗎?”

“方法是有。”蕭劍化不急不緩說道:“其一,大赦天下,其二,自宮,其三,贖刑,其四,丹書鐵券,其五,死刑複核,其六,長相英俊也有可能哦。”

王琛無語道:“長相英俊能免死刑?”

“嗬嗬,這是玩笑話,不過確實發生過。”蕭劍化解釋了一句,“漢朝丞相張蒼早年犯法,即將被斬首,就是因為身姿又高又大,膚白貌美,被路過的將軍王陵看見,頓生愛才之心,這才向劉邦說情,赦免了張蒼的死罪,在我朝是沒可能的。”

啊?

還真有這種事?

合著長得帥不僅能當飯吃,還有可能免死?

王琛聽得哭笑不得,要是平時,他肯定會非常感興趣和蕭劍化多聊聊這件事,但是現在救人要緊,他顧不得談論,詢問其他五種解救方法的可實行性。

大赦天下不用說,顧名思義,如今沒有什麼大喜事,不太可能,自宮的話一般適用於男性,冷豔是女人,也不可能,再說了,一般古代人,基本上寧願死都不願意接受自宮,又不是每個人都是司馬遷,能夠忍辱負重,最終完成《史記》大業。

還有丹書鐵券沒有,同樣不行。

那麼隻剩下兩種辦法,一種是贖刑。

什麼是贖刑,就是花錢減刑,自古以來,有錢能使鬼推磨,花錢免死,那是曆史慣例,除非特殊案件。

這招可行。

另外一招死刑複核。

尤其是在宋朝,為了防止冤案錯殺,其中律法明文規定,給予死刑犯三次“喊冤”的機會。

在宋代,朝廷十分尊重死刑犯的人格,為了避免冤假錯案,宋代立了這麼一條法律:被判斬刑的人,如果在行刑之前喊冤,就得立刻停止執行,並換其他官員重新審理案件,而且一審的官員必須回避。

重審的一個重要原則就是,證明犯人有罪。當然,為了避免有些犯人鑽空子,一直喊冤,宋朝還規定,每個臨斬之前的犯人有三次喊冤的機會,也就是說,有三次全麵重審的機會。到了南宋,又額外增加了兩次喊冤的機會,也就是殺一個犯人基本都需要經過五撥不一樣的官員審判。這樣一來,冤案的概念大大降低了。

聽完後,王琛大大鬆了一口氣,笑道:“隻要錢能夠解決的都不是事情。”

“主公,在下認為,最好不用要錢解決。”戴著口罩的蕭劍化目光炯炯看過來,“您身為朝廷命官,而華家又是十三口被滅,驚世駭俗,若是用錢解決,難免會給人留下您包庇罪犯的印象,對您在百姓心目中的形象非常不利。”

王琛呃了一聲,“你的意思,一旦冷豔被判定死刑,我就隻能走死刑複核這條路?”

“不到萬不得已,最好不要用錢罪。”蕭劍化點頭道。

好吧。

希望一審能夠還冷豔一個公道。

……

在宋朝路一級是不設衙門的,虛的。

但是轉運使一般兼任該路首府的知府,像範旻勾,不僅是淮南東路的轉運使,更是首府揚洲的知府。

這裡必須說明一點,不是知州,是知府。

從職權上來說,知府大於知州,而淮南東路又有個彆稱,叫做揚洲路。

可想而知如今的揚洲地位有多崇高了。

第三日清晨。

王琛和蕭劍化總算趕到了楊洲府衙門。

經過通報,兩人在裡麵見到了淮南東路的轉運使範旻勾。

屋子裡。

範旻勾笑吟吟道:“王知州,彆來無恙?”

王琛行禮道:“見過範漕司。”

“坐吧。”範旻勾伸手道。

王琛坐了下來,蕭劍化不夠資格,隻能站在他椅子後麵。

範旻勾詢問道:“你千裡迢迢從靜海趕來,有何要事嗎?”

王琛直截了當道:“我是為華氏十三口滅門案疑犯冷豔冷姑娘而來。”

“來晚了,你來晚了。”範旻勾搖了搖頭,指著桌子上的公文,“大理寺已經詳斷,確定冷豔乃是滅殺華家十三口的案犯,皇帝更是親自下令,判處冷豔即刻處斬。”

“什麼?不是秋後處斬嗎?”王琛愣了一下,用略帶疑惑的語氣道:“難道陛下不知道冷豔是我府中人嗎?”

範旻勾露出認真的神色,“陛下當然知曉,送公文前來的大理寺吏官還托我帶話給你,說陛下望你潔身自好,安心處理好靜海州事務。”

不對!

這裡麵有蹊蹺!

本來以為隻是一件普普通通的滅門案,但是聽到範旻勾說的話,王琛忽然想到了一個案子——阿雲殺夫案!

阿雲殺夫案發生在王安石和司馬光執政的年代裡。眾所周知,王安石和司馬光不和,王安石支持變法,而司馬光卻強製反對。而兩個人實際上開始鬨翻,是從一個案件開始的,這個案件,是兩人之爭的導火索,那就是“阿雲殺夫案”。阿雲殺夫因為宋神宗和刑部意見不一致,但這隻是表麵現象,實際上是以否定皇帝敕令為最終目的。宋神宗為了改變這一現象,找來兩位翰林學士——司馬光和王安石。然而,事情沒有宋神宗想象的那麼簡單,這一舉措,讓“阿雲殺夫案”成為了北宋黨爭和王安石變法的導火線。

宋神宗剛把王安石和司馬光找來商議此事,結果沒想到,王安石和司馬光馬上分成了兩派:王安石支持許遵,而司馬光則選擇支持刑部。這下可麻煩了。“阿雲案”成了新舊黨派的主戰場。在法律問題上,王安石為首的許遵之見和司馬光為首的刑部所判的兩派產生了分歧,而他們所爭論的點便是“自首適用”。

因為當時王安石勢大,取得了勝利,最終阿雲被免除了死罪,但是案子到這還沒結束。

十五年後,司馬光得勢了,立刻翻案,處死了阿雲。

為什麼王琛會聯係到這個案子?

因為他從範旻勾剛才的話裡聽出來了,趙匡胤知道冷豔是自己的人,但偏偏,一點麵子都沒給,直接判處了死刑,要知道再怎麼說,自己都是從三品大員,或多或少有些特權的,但是趙匡胤親自開口剝奪了王琛的特權!

之所以這麼做,隻有兩個可能。

一,趙匡胤對王琛的所作所為不滿,這點很好理解,之前王琛想方設法“脫離”了通州的管轄,在警告。

二,趙匡胤要讓王琛去求上門,到時王琛肯定處於弱勢啊,還不是老趙說什麼聽什麼?

明顯是在敲打。

王琛微微眯起了眼睛。

誰知範旻勾又帶來一個更壞的消息,“陛下說冷豔滅殺華家十三口罪不可赦,讓路監司絕不接受贖刑。”

王琛背後一涼,果然和自己猜測的一樣,老趙要逼自己去京城低頭,甚至,到時有可能會讓自己交出靜海的核心權力,他深吸一口氣道:“也就是說,想要救冷姑娘的話,我隻剩下死刑複核一條路了?”

“證據確鑿,你如何死刑複核?”範旻勾反問道。

是啊。

證據確鑿,如何死刑複核?

王琛腦袋疼的不得了,難道自己真的隻能眼睜睜看著冷豔被處死嗎?

他想了想,道:“我想見見冷姑娘。”

範旻勾猶豫了一下,“不太好吧?”

王琛請求道:“還望範漕司通融一下,日後若是用得著下官的地方,儘管開口,赴湯蹈火在所不辭。”

範旻勾沒說話,低頭思考著。

王琛心中有些緊張,要是範旻勾不答應,那麼自己真的隻剩下去求趙匡胤一條路了。

半響後,範旻勾抬起頭,認真道:“通融未嘗不可,但我有一個要求。”

王琛大喜,“您儘管說。”

範旻勾指了指東南方向,“我希望你把揚洲城的王記轉讓給我外甥經營。”他停頓了下,補充道:“當然,貨物還得你提供,價錢方麵就按照我聽聞的加盟商來,你看可行?”

我暈。

合著就這件事?

不過想想也是,財帛動人心。

哪怕一套商品隻能掙一貫錢,憑借揚洲的繁榮,一個月要賣出去個一兩千套輕輕鬆鬆,不說多,每個月一千五百貫能掙,一年下來就一萬多貫。

範旻勾一年的俸祿才多少錢?

算上職田、貼補所有的加在一起,大概五千多貫。

雖然達不到包拯年收入相當於rmb一千多萬的地步,但是也有五六百萬,不錯了。

而一旦能夠在揚洲城開一家王記加盟店,不走任何貪汙腐敗的路子,就能輕輕鬆鬆獲得兩三年的俸祿,範旻勾動心也很正常。

隻要錢能解決的都不叫事。

王琛二話不說道:“好。”

範旻勾露出了笑容,“既然如此,你喬裝打扮一下,彆讓人認出來,晚些時候,我親自帶你去見冷姑娘。”

王琛道:“謝謝範漕司。”

呼,幸虧之前大規模宣傳王記商品,讓大家都知道了王記商品的潛力,否則今天範旻勾很有可能不會讓自己去見冷豔。

畢竟皇帝要自己低頭,不可能讓王琛去見冷豔。

範旻勾能違背皇命,哪怕要了一間王記的加盟權,實際上已經非常夠意思了。

王琛知道之前和範旻勾結過善緣,如今發揮了作用。

範旻勾目光深邃地又說了句,“鐵證如山,你想翻供何其困難。”

王琛笑了笑,“事在人為,說不定我有辦法救冷姑娘呢?”

是的。

如果古代人,在這種情況下,想要替冷豔沉冤得雪無疑是癡人說夢,這不是開玩笑的,當今時代沒有dna鑒定、指紋錄入、監控什麼,破案率非常低下。

在古代有一個詞,叫做死無對證,指當事人已死,無法核對事實。

像冷豔這件案子,那什麼王總教頭殺了人之後,沒有人看見,估計還整理過案發現場,再把行凶的器具、染上血的衣服什麼銷毀,誰能夠查得出他是凶手?

人證物證俱無!

冷豔就不一樣了,身上一直背著一把劍,正巧出現在案發現場,被衙役們看見,算得上鐵證如山了。

所以就想範旻勾說的,想要翻供太難了。

但是王琛覺得自己有辦法,因為他知道真正的凶手是王總教頭,古代人又比較迷信,隻要自己能夠知道被害的華家十三口長相,利用現代科技複原,再做出一些投影出來,未嘗不能讓那什麼王總教頭自首。

和趙匡胤過招?

看似沒有任何勝算?

王琛輕笑一聲,老趙啊,太不了解自己的底牌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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