果然,門外站著六七個人,年長的兩位都擺出一副莊重的長輩模樣,背著手,和明遠剛才回來時一樣,正上下打量這座小院,應當是從沒來過這裡。
站著他們後麵的幾個少年人可沒這麼客氣了,幾人正指著明遠家的院子在竊竊私語。等到明遠出來,幾個人更是毫不客氣地品評起明遠身上套著的舊羊皮襖,用係帶胡亂綁起的皮靴。
他們的眼光明遠很熟悉——這是發現了“對照組”的喜悅。
倒也未必真有什麼惡意,但是那幸災樂禍的情緒,怎麼也掩藏不住。
“哎呀遠哥,你家怎麼就落到了這田地?”
一個和明遠差不多年紀的少年故作驚訝,實為揶揄地問。
“是呀,遠哥,一筆寫不出兩個‘明’字,你家境況不好,怎麼也不來知會長輩們一聲?”
明遠的三叔明高仁此刻正站在頭裡,他微皺著眉頭,似乎正在為“惹上”了一個窮親戚而發愁。
明遠便笑眯眯地向來人行禮:“謝謝長輩們的關心!”
眼看著明遠這小小少年出落得猶如芝蘭玉樹一般,又在自己眼前慢慢行禮道謝,三叔明高仁竟莫名有點心虛——
但凡真心關心本家親戚,也就不會多年來不曾上門拜望,隻有事到臨頭了才肯登門,偏偏還帶了這麼些看熱鬨不嫌事大的小子們。
明遠便將一行人往裡迎,一麵走一麵說:“因打算年節後換一座大點的院子的,家裡現在實是亂了點,叔叔和兄長們千萬勿怪……”
“換間大點的院子?”
早先笑話明遠的堂兄驚訝地失聲問:“你哪裡來的錢?”
“年前家父來信,說是生意上順利,會給小弟這裡捎些錢。”
明遠純是信口開河,但他知道試驗方肯定打算借這名義給他“注資”。
誰知明遠這麼一說,兩位叔父和幾個堂兄的臉色突然都變得極其古怪。三叔明高仁和五叔明高信相互看看,幾個堂兄弟卻在擠眉弄眼,露出一副“信你就見鬼了”的表情。
“這個……遠哥,你真收過你爹的來信?”
明高仁訝然問明遠。
“嗯。”
明遠點頭承認,臉上沒有半點心虛,仿佛明高義這“渣爹”真的更給他寫過信似的。
明家老三明高仁便從懷裡掏出了一封書信。信的封皮是牛皮紙,封口用火漆封起,信封看起來鼓鼓囊囊的,裡麵仿佛揣了厚厚一疊紙。
“可是……遠哥,你爹托人帶了這信給我,要我把信親手交到你手上,還要看著你念給你娘聽。嗯,遠哥,這大節下,你舅家有人在城裡嗎?”
“砰”的一聲輕響。
明遠身邊,舒氏娘子激動之下,竟不辨方向地向前邁了一步,頓時碰上了堂屋裡的八仙桌,好在撞得不重,桌上的茶壺和茶碗隻是輕輕互碰,叮叮泠泠地響了好幾聲。
明遠聽見“舅家”兩個字,便大致猜到這封信的內容——
他那極品渣爹寫信來問發妻舒氏是否願意改嫁;
大約還邀了這群本家親戚上門看熱鬨兼做個見證。
明遠伸手,把那枚厚厚的牛皮紙信封從明高仁手中接過,自顧自把封著火漆的封皮拆開。
“舅舅們都在鳳翔府……”
他隨口回答,已經從信封中抽出一枚信箋,飛快掃了一眼。
“嗯,我爹這麼多年在外經商,總算能捎些錢財回家了。這信本來是想請叔叔和舅父們過來,讓各位放心,也謝過各位多年‘照拂’的。”
明家人聽見,臉上難免熱辣辣的——明遠這一支一直在長安城裡自生自滅,見過有誰‘照拂’來著?
明高仁卻脫口而出問道:“多少錢?你爹捎了多少錢回來?”
他問出了聲,才意識到自己的失態,四下裡看看,發現明家人竟都是這麼一副急切的表情,盯著明遠手中信封的封皮,想知道這一支不受人待見的“窮親戚”到底闊沒闊,闊到了什麼地步。
“一千貫。”
明遠平靜地轉過身去,向舒氏娘子揮了揮手中的信封,重複了一遍。
“阿娘,阿爹給咱捎來了一千貫……”
竟有一千貫這麼多?
明家人一時都傻了眼,人人都盯著明遠手中的信封。
擠在門口的堂兄弟中甚至有人小聲發問:“難道二伯真的給遠哥捎錢了嗎?”
“瞎,要真捎錢給遠哥也不會就這麼一封信啊!”
捎錢,至少得見著錢串子、銀錠子,那些響當當、白花花的才對吧。
一千貫……是銅錢那得多重啊,就算是銀錠子,那也得好多了吧?
明家人多半一輩子都從沒見過一千兩銀子擺在一起是什麼樣子。
因此不知是誰突然出聲:“遠哥這……真不是在空口白牙誆咱們嗎?”
“遠哥,”五叔明高信憋了半天沒出聲,這時終於沒忍住,“大家都姓明,真不必死要麵子……”
誰知明遠根本沒理會眾人,從那隻牛皮紙信封裡取出了厚厚一疊紙。
他像是剛才沒向母親完全解釋清楚似的,舉著手中的紙張,說:“阿爹給咱捎來了價值一千貫的鹽鈔④。”
作者有話要說:又到了今天的注釋時間:
足陌,是相對“短陌”而言的一個概念。
陌,就是指一百文錢。錢陌則是計算錢數時的換算方式。中國古代有一種奇特的現象,就是在計算錢數的時候,經常把不足一百文當做一百文來計算。如果能以一百文當一陌,就稱為足陌;如果以不足一百文當做一陌,則稱為短陌。從南北朝到唐代,短陌現象一直是常態。
到了宋太宗時期,官方正式規定以七十七文為一陌。因為這一比例是官省確定的,所以被稱為“省陌”。
但是在日常生活中,人們不一定采用官方的錢陌,而是使用民間約定俗成的兌換比例。
比如《東京夢華錄》中記載著“都市錢陌,官用七十七,街市通用七十五,魚肉菜七十二陌,金銀七十四,珠珍、雇婢妮、買蟲蟻六十八,文字五十六。行市各有短長使用。”——以上參考《東京夢華錄》侯印國譯注版。
可見在各行各業中,錢陌的比例也是不一定的——足夠把人搞暈了。
②宋代的律法中有關於丈夫出遠門妻子可以離婚的律條,“夫出外三年不歸,聽妻改嫁”——參考吳鉤《宋:現代的拂曉時辰》。因此,在明家這種情況下,主人公的母親要改嫁的權利是受律法保護的。
當然,咱們先打個招呼:明家的家事絕對不是本文的主旋律,隻是一個背景板哈。而且喬保證,明爹明媽之間也絕對沒有啥狗血劇情哈——請看作者求勝欲很強的認真臉。
③宋代女子的名字大多以姓為名,或者在姓氏前麵加上一個“阿”,比如說阿李,阿張,阿王……出嫁之後會在名字前麵冠父姓,比如張阿李,李阿王,這樣。
本文主人公的母親在文中的稱呼則一直是“舒氏娘子”,畢竟是主角的娘嘛。
④鹽鈔咱們明天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