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九十八章 三審(2 / 2)

畫堂歸 隻今 4465 字 11個月前

楊大人為了仔細求證,又把幾個女犯的順序調整了一遍,特意把梅姨娘留在最後,但還是被認了出來。

梅姨娘當初去見她堂嫂的時候,特意戴了帷帽,本以為很隱秘。

誰想老天自有安排,這鄭瞎兒偏偏記得的是聲音。

“梅氏,你有何話說?”馮雄辯忍不住跳上前說。

梅姨娘深深看了他一眼,不說話。

“還有第三件,”楊大人叫人把其他女囚和鄭瞎兒都帶了下去,繼續對梅姨娘說道:“你的小丫頭喜兒曾在堂上招供,說你挑唆智勇公府的大少爺衛長安,讓他淩辱丫鬟春鶯。你說你對包氏夫人沒有怨恨,對四小姐沒有冤仇,那麼這件事該如何解釋?”

梅姨娘淡淡地笑了一下,伸手緩緩把鬢邊的一縷頭發掖到耳後,她的手指尖很涼,觸碰到耳後的肌膚,讓她想起了自己年輕時候第一次侍奉衛宗鏞。

那天她穿著一身粉色的裙襖,鬢邊戴著一朵蝴蝶絨花。

因為是冬天,沒有鮮花可戴。

她記得那天她的掌心全是汗,但指尖卻冰涼涼的。

她一直不敢抬頭。

後來她常年在智勇公府保持著低頭的姿勢,在老太太麵前是,在衛宗鏞和包氏麵前是,在各位少主子麵前還是。

現在,她不想低頭了,哪怕上了公堂,她也要昂著頭。

“衛長安殺了春鶯,”梅姨娘聲音前所未有的高亢:“他早就肖想那妮子很久了,偏偏春鶯喬張作致,怎麼不會惹得他生氣?衛長安一向被驕縱,他不會把一個丫頭放在眼裡,他正式血氣方剛的年紀,貓兒哪有不偷葷的。”

“那麼你就等於承認了你與包氏素有嫌怨,也就有謀害衛宜宛的動機了。”楊大人打斷了她的話。

梅姨娘長舒一口氣,把頭昂得更高:“包毓秀那個賤人!”

毓秀是包氏的閨名。

“她從來沒有把我和我的孩子當人看過!她把我當成豬狗,幾十年呼來喝去!當初她特意叫人看了我沒有宜男相才叫老爺納了我,我懷上兩個孩子後,她又幾次請人給我號脈,斷定了我懷的是女兒才讓我生下來。我的女兒從小就圍著她生的孩子轉,她的孩子又把我的孩子當成豬狗!”

梅姨娘聲淚俱下,她在堂上把自己壓抑多年的憤懣都傾訴了出來:“在那個家裡,我都不如一個有臉麵的婆子過得好。我以為委曲求全能換來太平,後來發現,這是根本不可能的事。包氏用計毀我女兒的姻緣,我就用計殺死她的女兒!大家都彆好過!”

“這麼說你承認是自己夥同梅三貴夫婦陷害衛宜宛了?”楊大人問。

“我就算是不承認,難道還能出去嗎?”梅姨娘苦笑:“承認的話,死的還能痛快些。否則就會被常年羈押在牢裡,活受罪。”

梅姨娘說完這些,一臉的坦然。

她知道,自己的任務完成了,自己的生命也該終結了。

以前不肯認罪,一來是因為還沒有足夠的證據把她釘死,二來她也要拖延時間。

現在包氏那個賤人也快要玩完了,她沒有什麼可顧忌的了。

大周律例,隻要認罪伏法的囚犯,尤其是死囚,簽字畫押之後會給予一定程度的優待。

梅姨娘覺得自己不虧,她是最恨的梅三貴、衛宜宛都死在了她前頭。

當然還有包氏,也氣數將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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