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67 吃人血饅頭的人(2 / 2)

混蛋 陳正義 3119 字 7天前

明珠一邊朝男人靠近,一邊笑著說道。

李愛火手中的咖啡已經微涼,他進來隨便點了杯熱拿鐵,坐了大概十五分鐘,但看時間的次數卻超過了30次。

壓根沒有心情靜下心來,更彆說品嘗這裡的甜點了。

“明總,電話裡說得很清楚了,我對代言不感興趣。”

“您不要再找我的上司,給我壓力了。”

比起沉穩老練的明珠,此刻的李愛火則像個沒有耐心的少年,雖然身體在你麵前,但靈魂早就飄到九霄雲外了。

“老規矩,意式濃咖......”

明珠朝櫃台的店主招了招手,熟練地微笑道。

店主似乎也認識明珠,點頭示意。

事實上,這家店在大眾點評上,幾乎是滿分的狀態,每天都有人來預約打卡。

可唯獨今天,四座無人。

就是為了給明珠騰挪出空間,好拿下眼前這個固執的青年。

“我給你講個故事吧。”

“從前有個有誌之士,立誌要為天下人謀取福利,他抨擊當下朝政,要求維新,要求改革,要為勞苦大眾做主。”

“可是他被抓以後,菜市口的民眾們無一不拍手叫好。”

“斬首當天,那些所謂的勞苦大眾,紛紛拿著碗和饅頭,去沾染他身上流下的熱血,好吃進肚子裡......治病。”

李愛火聽後,不由得皺起了眉頭。

這個故事怎麼聽上去這麼......耳熟。

“你所擁護的群眾,之所以待在底層掙紮。”

“是因為愚昧,是因為無知,是因為貪婪,是因為不思進取.......”

“你知道進化論嗎?”

“物競天擇,適者生存!”

李愛火,立誌要做一個傳遞火種的人。

也立誌要改變這個社會的規則。

也曾遊走在法律的邊緣。

他沒有忘記,當初因為自已毆打工人,傳出輿論的時候,就因為他是局長的兒子,就遭受了漫天的攻擊,母親也因此摘掉了官位。

黑白不分,是非不分。

群眾.......真的是這樣的人嗎?

“你以為,我們是吃人血饅頭的人?”

“其實,他們才是吃人血饅頭的人!”

“他們不但吃人血饅頭,而且還互相啃食,互相謾罵,互相攻擊。”

“你所擁護的人,都是這樣的素質,值得嗎?”

明珠的話,精準地踩中了李愛火的痛點。

他雖然年輕,但經曆過大起大落,見識過潮漲潮退。

經曆過網絡暴力,和群眾的唾棄。

可是,在自已最混沌的時候,在自已最低穀的時候。

有一個人,一直陪在自已身邊。

小雅!

小雅就好像是一團漆黑中的蠟燭。

雖然散發出的光芒微不足道,但那也是希望。

她也來自底層,她也來自群眾。

可是她善良,她樂觀,她還犧牲自我。

頓時,李愛火心中迷茫和疑惑,煙消雲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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