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短說下府兵(1 / 2)

晉末長劍 孤獨麥客 4495 字 2個月前

一、府兵的來曆

府兵的雛形出現在北魏後期,真正製度化建立是西魏宇文泰時期。

最開始是鮮卑兵,置24軍府,分散於各個地方。另立軍籍,郡縣不能管,統歸中央管轄。

每兵自備弓、刀各一,官府給甲、槊、戈、弩。

因為戰爭失利,鮮卑兵損耗很厲害,人數不夠用了,軍隊規模上不去,於是“廣募關、隴豪右,以增軍旅”,就是收豪強私兵。

那麼,西魏以及後麵北周的府兵體係如何維持呢?

首先,“於六戶中等以上家有三丁者選材力一人,免其身租庸調”。

其次,“兵仗衣?牛驢及糗糧旨蓄,六家共備,撫養訓導有如子弟”。

第三,“郡守農隟教試閱”。

六戶人家供養一名府兵,府兵本人免賦役,其他人不免。

府兵個人是軍籍,其他人是民籍,要交稅,即租庸調。

地方太守訓練府兵——這個時候製度其實很不成熟,太守居然能管理府兵。

北周具體有多少府兵呢?史書無載。

根據編製而言,有人推測有4.8萬府兵,但那是滿編的情況下,實際不得而知。

北周之後,隋朝到來。

大體繼承了周、齊製度,有所改進,“而特加潤飾焉”。

統率機構是十二衛,即左右翊衛、左右屯衛、左右驍騎衛等。

最基層的機構是鷹揚府,有鷹揚郎將、副郎將、坊主、團主之類的職官。

唐代基本沿襲,鷹揚府改為折衝府,官職名稱有變化,機構也有小改動,但本質沒有變。

二、府兵的安置

第一大特點是地域性,即都來自本地或相鄰地區。

一個折衝府所轄的地域,被稱為“地團”,“不因公事,私自出境界者,杖一百”。

唐代折衝府的設置也有地域特點,最多的是關中,占接近一半,其次是起家的河東(非河東郡,而是河東道,大體相當於今山西),再次是河南,其他地方很少。

因為唐朝的政策就是“舉關中之兵以臨四方”。

在唐朝的信任邏輯中,關內道最可信,其次是河東道,然後是河南道。

河北折衝府非常少,唐朝重點看著河北,河北賦稅也是諸道中最重的。

江南開發程度低,折衝府比河北還少。

三、府兵的義務

和平時期主要是宿衛,即輪番值守京城,或屯駐各地,稱為“上番”。

戰爭時期就是出征了。

其編製是步騎混合的部隊,大概一支2萬人的府兵軍隊裡,有1.4萬戰兵、6000輔兵。

1.4萬戰兵中,有1萬步兵、4000騎兵。

武器、馬匹都要自備,集結路上的糧食也要自備——“具弓一,矢三十,胡祿、橫刀、礪石、氈帽、氈裝、皆一,麥飯九鬥,米二鬥,皆自備,並其介胃、戎具藏於庫,有所征行,則視其人而出給之。”

四、府兵的權利

第一點:田

這個是最重要的,經濟基礎,畢竟武器鎧甲什麼的要自己負擔。

日常訓練也需要糧食、肉奶。

尤其府兵不能隻學一種武器,花費更大,不吃肉都負擔不起嚴格的訓練。

田地數量不一,因為分散在各地,情況也不同。

在初期的時候,授田一百畝,但免賦稅,不過不全免——說實話,比起北朝時,待遇是降低了的,可能因為唐朝有60萬府兵,人太多了。

田地之外,朝廷時不時集體賞賜府兵錢財。

地方官府定時慰勞府兵家庭等等。

第二點:官

就是北朝時沿襲下來的策勳十二轉了。

上陣,即以少擊多。

中陣,兵力相當。

下陣,以多擊少。

上獲,消滅敵人40%。

中獲,消滅敵人20%。

下獲,消滅敵人10%。

上陣上獲,五轉功,上陣中獲,四轉;上陣下獲,三轉。

中陣上獲,四轉,以此類推。

下陣上獲,三轉,以此類推。

破蠻獠,上陣上獲降二等記功。

堅城苦戰,功第一者,三轉。

……

從中可以看出,幾乎都是針對野戰給出的記功,所以唐軍是非常喜歡野戰的。

一次戰鬥,最多可以獲五轉功。

可以看出,立功還是比較容易的。

立功後給的勳官,最低級的是武騎尉,“視從七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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