這是勳官,不是職官,不管事的,唐代最開始有俸祿,二品勳官上柱國享受六品職官的待遇,六品以下降一階,最低級的武騎尉享受從九品待遇。
後來給不起,不給了。
勳官還有什麼好處呢?很多。
第一是獲取與勳官相對應的田地數量。
因為府兵時代是均田製,不是你想占地就能占的,立下戰功獲得勳官者,可以多占田地,傳給子孫,具體每一級彆占多少,我一時沒找到準確資料。
第二是通過銓選的方式當職官。
這條路很窄,沒有關係彆想搶職官的食,畢竟官位有限。
第三是通過長期服役的方式(一般是四五年),經兵部簡選,當散官。
散官有俸祿,但不管事——勳官、散官、職官很多人分不清,要注意了。
三者中最重要的就是職官,可以管事,像縣令、太守、禦史、宰相之類就是職官。
散官發得很濫,曆朝曆代一般是做加銜,或者死後追贈。隻要達到一定級彆,活著、死了都能領,無非高低而已。
第四個好處是抵罪。
所有勳官在犯私罪(注意,是私罪)時都可以減刑,也就是從寬處罰,判得很輕。
五品以上勳官本人及子弟犯罪,同樣可以減刑。
鞭笞、杖責之罪,不用打,可以花錢免掉。
徙流之罪可以拿官抵,官不夠再補些錢,你就可以不用流放嶺南等地了。
第五個好處是門蔭入仕。
三品勳官子弟等同於五品職官子弟的門蔭待遇。
二三品勳官子弟可以上國子學等,獲得銓選資格。
方法門路還有很多,比如子弟通過服役敘散階銓選等,不一一贅述。
五、府兵的泛濫
唐代的戰爭是非常頻繁的,極其頻繁,特彆頻繁……
而唐朝定都關中,起家河東,再加上政策,府兵太過密集地聚集在關中、河東這兩處——說實話,這兩地平原麵積都不是很大,田地數量是有上限的。
唐朝的府兵開始出現問題是什麼時候呢?答題時高宗後期。
這裡額外多說一句,有些人總喜歡找反例來說明府兵什麼時候出問題,為此得出唐太宗時期府兵就出問題了。
但我要說,你真找反例,府兵設的第一天我就能找到問題。
看事情是看整體。
一開始問題少,慢慢問題多,最後崩潰,這是一個過程。
事實上大多數學者認為武後年間才出問題,我說高宗後期已經提出了。
這時候其實已經有七十年了。
府兵在唐玄宗時期徹底崩潰。
當時關中府兵最少的家裡隻有十幾畝地了,完全不夠。
土地問題非常致命,因為這和府兵的經濟掛鉤。
朝廷分給府兵的土地理論上大部分要收回的,但在實際操作中,根本不這麼執行,基本被府兵視為私有財產,自行分配。
人口增加後,府兵的土地越來越少,漸漸連訓練、裝備都難以維持。
另外就是勳官泛濫。
本文中說了,敦煌縣四分之一的府兵是勳官,上柱國55個。
其實敦煌地處前線,戰鬥頻繁,立功機會多,彆的地方沒這麼誇張。
但架不住唐朝自己亂來,沒上戰場就計功。
太宗、高宗時“凡渡遼海者,皆賜勳一轉”——這個其實可以理解,畢竟航海太危險了。
征高句麗,所有參戰之人,都賜勳轉——這個勉強可以理解,但唐高宗發的“陽光普照獎”太多,頻率比太宗高得多。
武則天就更離譜了。
“今日禦則天門,必是加勳一轉”;
“明日饗宣陽觀,多應賜給一班”
武則天這人就是心裡沒數,動不動發“陽光普照”獎,還儘是雞毛蒜皮的小事,次數還非常多。
而且,還不僅僅是給府兵賜勳,普通老百姓、官員之類讓她高興了,一樣賜,而且賜的規模很大,萬人、幾萬人非常普遍。
這個時候,有學者估算全國有150萬勳官,府兵鼎盛時才60萬,你算算有多少非府兵得勳官的人。
勳官多了,首先給不起的是政治待遇。
那麼有人說了,給不起政治待遇,府兵家裡有個一二百畝地,不一樣能打仗嗎?
一二百畝地的良家子,漢代就有,照舊法來唄。
很遺憾,有一二十畝就不錯了,哪來的一二百畝?
這個時候,府兵這套體係就算是徹底崩潰了。
勳官仍然存在,但名存實亡。
唐玄宗開啟募兵時代,職業武人首次成為一個國家的主要軍事力量,府兵成為曆史——但護佑了唐朝七十年,其實已經不錯了,沒有什麼製度是一勞永逸的。
發展到這會,募兵其實也是大勢所趨了,宋明清三朝,除了開國初期,基本都走上了募兵為主體的道路。
症結是什麼?或許就是土地兼並。
先寫這麼多。
今天寫這個,主要是有人居然說我不懂唐朝曆史,不了解唐朝府兵。
我上本寫的就是晚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