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學在很遠的地方,至少小時候就是這麼覺得的,雖然現在走路隻要花個十來分鐘就能走到。
但奶奶每天接送我們。
三輪車來三輪車去。
最開始是2元一趟,很快漲到3元,到六年級,一直是3元,後來也沒有4元,因為再漲,直接就是5元了。
除了生病的那一次,奶奶叫了媽媽來接我,我記得很清楚,媽媽走路來接我的,妹妹也病了,所以,媽媽隻接我一個人。
是1-3年級的事,具體哪年不記得了,但我知道是在北門,4-6年級就換去南門了。
夏天。
又是夏天。
我想吃小布丁。
當我從人堆裡擠進去拿起小布丁就像拿著勝利果實時,媽媽還在身後站著,什麼也不做就那麼站著。
她問我:“要吃棒冰就買。”
可是她沒有拿錢出來,也沒有走上前。
或許她以為我是有錢的,奶奶會給我們錢,但是奶奶一個月隻有700不到的退休金,每天又是早飯又是三輪車,根本沒有多的,每到月末可能還要去借100塊。
我放下了小布丁,縮著眼淚說:“不買了。”
媽媽還問我:“怎麼不買了。”
我忽然來氣了,可是在外麵隻能忍著生悶氣,我還想問她,我能買為什麼不買,還不是因為沒錢,為什麼彆人可以吃一塊五的蛋卷,我吃個小布丁都不行。
甚至放假在奶奶家,旁邊擺攤有移動的小推車賣酸梅湯這些,我買了個5毛的冷飲,她都要給我扔掉,說有色素不健康,我不知道嗎?
我知道。
我隻有1塊錢,酸梅湯都漲價了好不好,不是1塊了,我隻能買那種含著色素的飲料,吃得舌頭都變色,但我開心,我樂意,我還可以買兩次吃。
她扔掉了卻還要罵我不懂事,儘浪費錢,到底是誰浪費了5毛錢?
再說了。
錢又不是她給的,是奶奶給的。
我小時候很討厭她,是真的很討厭。
她喜歡打扮,喜歡買衣服,買鞋子,給我和妹妹也買衣服,買鞋子,可我不喜歡去試衣服,試鞋子,尤其是夏天。
我寧願穿舊衣服,多吃點好吃的。
可沒有新衣服,會被人看不起,這一點我到以後才明白。
那些沒有媽媽的孩子,真的像根草,衣服幾天十幾天不換,甚至更久,頭發亂糟糟的一團,吃就更是吃不飽,這是我從電視上看來的。
留守兒童。
捐錢給他們是要捐。
他們很可憐。
可我還是不想捐,不想穿新衣服,隻想吃好吃的東西。
在冰櫃前站了好一會,等著旁邊的人都買好離去,我不敢去看店主,把眼淚憋回去,主動拉著媽媽的手要回去。
媽媽感覺到我的奇怪,還是問了我幾遍為什麼不買,然後就不說了。
我眨了幾下眼睛,沒有忍住。
媽媽問我怎麼了。
我隻好說眼裡進了臟東西。
媽媽應了聲,沒有幫我吹眼睛,如果是奶奶,一定會馬上看著我的眼睛,幫我吹幾下,哪怕吹不走臟東西,可我心裡會很幸福。
錢,這樣東西,我是很討厭的,可是我又很想要這樣東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