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家人難得出去好好玩一趟的興致都沒了。
隻要有我們兩個在,爸爸媽媽就不可能有放心去玩的機會。
所以,他們要送我們去托兒所。
哪怕奶奶都說了,她會來照顧的。
“他們,當時是說送托兒所方便,出點錢什麼都不用管,還說在那邊能過夜,隔幾天去接一次就行。”奶奶氣呼呼說完,馬上否決道,“那怎麼能行?彆人要照顧那麼多孩子,萬一餓著你們,或是打你們怎麼辦?我從家裡跑來找你們,那個老師說大家都在午睡,你們也很乖,和彆的小孩相處得很好,我就回來了。”
可是,三歲不到的小孩不可能這麼乖。
奶奶聽了,還是不放心,過幾天就去托兒所看我們兩個,可是老師不讓,甚至不讓進托兒所的大門,說這是規定,防止有人販子帶走孩子。
“我怎麼可能是人販子,我是來見孫女的。”
奶奶在托兒所門口就和人吵起來,那聲音響得在裡麵睡覺的人都能聽到。
我和妹妹都醒了,赤著腳跑出來,可奶奶又走了,我們哭著問那個老師:“阿娘呢?”
她騙我們說:“沒有人來過。”
我和妹妹又哭又鬨:“我明明聽到阿娘的聲音了,你騙我,你騙我。”
她馬上沉下臉要生氣。
我和妹妹都害怕,隻能哭得更凶,被拽著回了教室。
爸爸媽媽來接我們的時候,我們說了不要待在托兒所裡,他們同意了,可還是照常把我們送到那邊去。
他們說,晚上會來接我們的。
可到了晚上,該接走的都接走了,剩下的隻能吃著托兒所裡的晚飯,然後早早睡覺。
他們怎麼還不來。
我和妹妹大吵大鬨,彆人睡覺,我們不睡,老師來了也不管用,整晚都在哭鬨,故意要把動靜鬨大,害得彆的孩子跟著哭,叫著要爸爸媽媽。
老師沒辦法,騙我們說:“爸爸媽媽明天就會來接你們的。”
有天真的小孩信了,我們不信,非要她打電話給爸爸媽媽。
我接的電話,妹妹湊過來聽,是爸爸,他說明天來接我們,我反複問了好幾遍,他都說明天來接我們。
我們心滿意足睡著了,以為明天之後都不用來這了。
可是,爸爸接走我們之後,又把我們送到這裡來,我們賴在門口沒有走,爸爸卻走了。
我們絕食,隻哭著吵鬨。
很快,妹妹哭不動了,我說我來哭,我還哭得動,老師關了門不管我們,哭了很久,我的額頭有熱度了,我也哭不動了,妹妹讓我彆哭,說下回爸爸來接我們回去,就跑去找奶奶。
我答應了,回去老老實實吃飯,就連發燒也沒和老師說。
我被接走了,妹妹還留在這裡,不行。
我們要一起走。
可半夜,我熱度不減,老師發現異樣,打電話給爸爸,電話不通,她又讓我吃藥,苦的,我發脾氣不吃,非要回家才肯吃。
鬨到第二天早上,我睡著了。
老師以為消停了,摸著我額頭,發覺燒已經退了,倒了杯水給妹妹,讓她拿給我喝。
中午醒來,我喝了水,有力氣就繼續哭,妹妹問我為什麼要哭。
我說水裡有毒。
妹妹跟著一起哭。
老師無可奈何,正巧奶奶來看我們,在門口就聽到我們兩個的哭聲,任誰攔都沒用非要把我們兩個帶走。
我們跑出去拉著奶奶不肯鬆手。
爸爸也來了。
他還是要和我們商量,要我們留下來,因為付出去的錢是不能退的。
可我們不想留在那呢。
剛被奶奶哄好的我們又聲嘶力竭地哭起來,爸爸生氣走了,說隨我們。
所以,最後是奶奶帶走了我們。
錢也不要了。
“隻要把人接走。”奶奶說,“錢有什麼關係?我怎麼忍心看你們哭成那個樣子?”
對啊,怎麼忍心?
結婚的時候根本不考慮以後生孩子的事情嗎?
窮人不配生孩子,這話太絕對,可不無道理,根據物競天擇適者生存的法則來說,窮人的孩子早當家,日後可能變成富人,所以,這也是很多窮人越窮越生的理由。
擔子在一個孩子身上?可笑!
我們家不是這種情況,媽媽是希望隻生一個的,沒辦法,檢查出來是兩個,已經幾個月了,不舍得打掉,況且流產過,打掉就不知道還能不能再有孩子了。
這才有我和妹妹。
這個平凡的家庭,缺少金錢,我能忍,畢竟沒餓著我,沒冷著我,彆人家一個,都缺錢呢,我們兩個還能有伴,知足常樂,我懂,和妹妹分著吃一樣東西也很開心。
可缺少父母的溫暖,不見陽光,讓我一點也樂不起來。
晚上喝正酒,媽媽會回來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