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七十二章 被迫討錢(1 / 2)

我出生在九六 赤子練 6825 字 11個月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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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我確定自己喜歡一個人,我一定要向他告白。

我要告訴他,我喜歡他。

我要讓他明白,我願意和他在一起,每一天。

每一天,都是開開心心的。

就這樣,過一輩子……

當然,這隻是我內心的想法,隻是想想罷了。

就算我真的能確定自己現在喜歡上了一個人,並且在以後的很長一段時間裡都能繼續喜歡,可他真的能一直是我喜歡的模樣嗎?

如果不能,我又該如何選擇?

如果我們已經結婚了,那還有選擇嗎?唯一的選擇就是繼續湊合下去?

再如果,孩子都已經能打醬油了,選擇還有什麼意義?當然有,大人常說,一切都是為了孩子。

他們之間是喜歡,還是不喜歡都不重要了,大人們都這樣覺得,家庭以孩子為重,有夫妻鬨離婚,他們就會去勸女方,結婚就是這樣的,湊合過吧,不要耍性子。

甚至男方變了,有了彆的女人,彆人還是勸女方為孩子考慮,不要離婚。

這種事,身邊發生的實在太多了。

依稀記得,爸爸開玩笑問過我,想跟爸爸,還是跟媽媽?

如果隻能選一個。

是什麼情況下,才隻能選一個呢?

離婚。

我隻能想到這一個。

為什麼要離婚?

是誰的錯?

如果隻是互相不喜歡了,那就趕在犯錯之前分開,分開之後,爸爸和媽媽誰還像以前那樣愛我,甚至比以前更愛我,我就更喜歡誰多一點。

他們不用吵架了,更是皆大歡喜,我肯定會都多喜歡一點的。

也許爸爸賺錢多一點,可以花在我身上的也多一點,而媽媽,脾氣不好,一有不如意的事就會遷怒於人,但隻能選一個的話,我會選媽媽。

我討厭的人中,有像爸爸這樣從來不顧家,就喜歡抽煙打牌,喝了酒紅著臉嘻嘻笑笑愛吹牛逼的中年男人。

新聞裡有報道,因為和朋友一起喝酒,一名男子在回家的路上掉進河裡溺亡了。

看到這種新聞的第一反應,我竟然不是同情,而是覺得他活該,隻是苦了在家等候的老婆孩子。

狐朋狗友,爸爸的朋友看上去也都是這種。

你的死活與他們何乾呢?

他們隻要你出錢,聚在一起吃喝玩樂,得個痛快罷了。

人死了,朋友們避之不及,但他們還會找新的朋友繼續喝酒。

你算什麼東西?

“早知道我當初就不該認識他。”妻子在家涕淚縱橫,後悔認識了這種不聽親人勸,卻願意輕信彆人的男人。

如今這痛快,也是他自找的。

昏迷不醒的狀態下死去,他倒是走得輕鬆,可曾想過喝這麼多酒為的是什麼?

因為和朋友在一起開心,所以多喝了兩杯,還是和家人在一起不開心,所以才多喝了兩杯。

問題又回到最初。

既然覺得不開心了,那就離婚吧,連提這件事的膽量都沒有嗎?隻會逃避,為了孩子好就該做一個好的榜樣。

懦弱無能的人,被大家誇做老實人,欺負的就是你們這種老實人。

爸爸一直被街坊鄰居說老實,他又不是真的老實,隻是沒有錢就沒有不老實的資本,隻能暫時按兵不動,沾沾自喜地頂著這個稱號默默做著他自己的事。

天天買彩票,做著發財的夢。

背著老媽出去和彆人喝酒,一身的酒味回來還要撒謊說沒喝,隻是看他們喝,實在瞞不下去了,才說,隻喝了一點。

越看越討厭。

狹小的廁所裡還總有煙味。

又不是不讓他抽煙,出去抽有那麼難嗎?又不是冬天,冷得不想出去,夏天都還要待在家裡抽,空調舍不得開,又悶熱又有難聞的味道,這個家,爸爸到底在不在意,我們的感受,他又到底在不在意?

你要跟爸爸,還是跟媽媽?

回想起這句話,爸爸的身上有難聞的煙酒味,這也是我沒有辦法回答他的原因。

明明他們之間沒有愛了,為什麼不早點離婚,反正遲早會到這一步的,不是等我們高中畢業,就是等我們大學畢業,又或是等我們結婚以後。

媽媽選擇了忍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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