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天。
語文課上,語文老師講解起她布置的作業,不限題材的作文,唯一的要求,是八百字。
高考的要求就是八百字。
可作文,得有八百多個小時沒寫了吧,大家虧哭狼嚎地說八百字太多了,老師說不多,我們說多,老師說不多,我們又說這個唯一的要求有點高,老師說不高,少一點,少不了,來來回回拉扯幾遍,老師妥協了。
“那就六百字,這下可以了吧。”年輕的語文老師總是那麼好說話。
我們卻還要胡攪蠻纏:“還是多。”
“四百字吧。”班長帶頭喊了句,語文老師認得他,不想繼續這個話題,果斷拿班長開刀,“我已經很仁至義儘了,你們不要得寸進尺。”
一下子用了兩個成語,班長不知道在笑什麼。
語文老師生氣道:“都彆討價還價了,班長要起帶頭作用,作業交八百字,其餘同學先交六百,好好向班長看齊。”
大家哄堂大笑。
我們的這個班長確實不怎麼優秀,但也不差勁。
至少一開始是中上水平,後來就一言難儘了,畢竟情場得意,公然要秀恩愛,晚自修動不動就要過來換位子。
我是不樂意的。
但能成全還是成全一下,就像老師說的那樣,讀書的時候要專心學習,因為談了戀愛也很少有能走到最後的。
可是,按這樣來說。
那不是,更應該珍惜現在嗎?
尤其大大咧咧的嵐姐還挺善解人意的,她主動開口向我保證,坐我的位子不會亂動我的東西,我信她,她坐我的位子,班長坐嵐姐的位子,我去坐班長的。
離天歌更近了。
所以,我願意換。
整個晚自修他都在埋頭寫字,看書,我也不敢拿正眼去看他,隻敢在翻書的時候用餘光觀察一下。
學得好認真啊,我自愧不如。
語文老師交代的作業我也要拖到最後一天的最後一刻,洗漱完畢,坐在我們的小床上麵,麵前擺著一張空白的方凳,實在不知道該寫些什麼,每天除了上學放學就是吃飯睡覺。
其實。
回想布置作業時。
“實在不知道寫什麼,那就寫篇讀後感也行。”
語文老師對我們相當寬容。
寫作文不過是想對我們這些不熟悉的學生有個大概的了解,不都說文如其人嗎?
我笑著打消寫讀後感的這個念頭,翻開一本笑話書來看,上麵有很多有趣的小故事,還有一些富有哲理的話。
我看到其中有一段把不同的人比作是鐘表盤上的時針分針還有秒針,不同的人過著不同的生活,或快或慢,但都不可或缺。
以此為內容,延伸下去,我隨手寫了幾百字,估摸一下,不夠六百,再加點名人事跡,差不多了,關燈睡覺。
作業交上去後,我擔心老師也在看我看的那本笑話書,發現我偷懶的行為,寫的東西是源自一本笑話書。
但我內心也在期待著什麼。
我寫得挺好的。
還懂得從笑話書中提取知識,雖然真正寫完作業所花的時間很短,但我知道靈感來時就是擋都擋不住,不想寫作業的時候,坐一天也動不了幾個字,滿腦子想的還是與學習無關的東西。
小學時假期最後一天,我依舊不想寫作業,白天還跟著爺爺一起出去,去彆人家的小區裡玩運動器材,晚上趕工,寫到隻剩最後一點又想先放鬆一下。
寫肯定能寫完。
但這種行為就是應付作業。
既然是應付,一連應付幾個小時肯定會累,累了就想休息,休息好了繼續應付,最後關頭才認真對待是毫無意義的。
我自己想認真,那一開始,就會認真對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