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十章(2 / 2)

對不起,我瞎 昔邀曉 6926 字 4個月前

林歇如同提線木偶,被耳邊的聲音指揮來指揮去,也不見惱怒。

突然,林歇耳邊出現了第三個聲音,原來是左邊桌的姑娘被吵得寫不下去,又煩半夏不識字瞎指揮,前桌左右不分,於是跑過來,搶奪了指揮權。

“下一個字是安,你剛剛沾墨沒沾到。”說著,她拉著林歇的衣袖,把林歇的手挪到硯台上點了點,後又把林歇的手挪到“安”字的一點上。

“直接下去。”

林歇的手很穩地落下,沒有絲毫遲疑與顫抖。

在第三個聲音的指揮下,林歇這個“安”字寫得還算完整,就是……

“太端正了,她們是不是沒告訴你,今天練得是行楷?”

前桌:“誒?我沒說嗎?”

半夏根本不識字,更彆說認字體了,她一臉才知道的樣子:“原來這叫行楷呀。”

左邊桌的姑娘:“……”

林歇笑出聲,她看不見字帖,先生也沒明說,自然就以為今天練的和昨天一樣是楷書,因而寫得都很規整。

左邊桌的姑娘是個好勝心強的,見隻差一點了,立刻又拿了紙來:“再來一次!”

但這回半夏與前桌可就不會任由她來了,也都跟著出口提醒。

三個人的聲音單個來論都不算大,可合在一起就顯得很吵雜了,且這般熱烈,自然是讓課室裡其他姑娘們好奇不已,漸漸地,四周的姑娘們都湊了過來,還有耐不住的,一塊跟著提醒,頓時課室就吵鬨了起來。

至於先生,他非但沒有嗬止,反而站在林歇身後視野最好的位置,摸著下巴看林歇落筆運筆,一臉的若有所思。

林歇寫了不知道有多少張,等滿足了左邊桌的姑娘,前桌的姑娘又來,等前桌的姑娘拿走了林歇在她指揮下寫好的字,又有彆的姑娘讓林歇再寫。

一個個都覺得自己能叫林歇寫出比上一次更好的字來。

林歇也不嫌煩,等寫到第九張,先生終於開口了——

“我讓你們寫的字,你們可都寫好了?”

話語一出,圍著林歇的姑娘們你看看我,我看看你,頓時一哄而散,趕著寫字去了。

然後先生就叫了林歇左邊桌的姑娘來,讓她握著林歇的手寫字。

那姑娘姓金,是整個梅班寫字最好的,隻因家中祖父喜好書法,她從小就跟著耳濡目染。

雖不懂先生讓她這麼做有什麼意義,但她還是照做了。她站到林歇身後,握住了林歇拿筆的手。

先生則是換掉了桌上的紙。

金姑娘看了看桌上白紙,又看向先生。

先生說:“就寫剛剛寫過的那一句。”

“是,先生。”

金姑娘握著林歇的手開始寫字,可從落筆的刹那開始,金姑娘發現了一件很奇怪的事情——

太輕鬆了。

她也曾教過家中弟弟妹妹寫字,因而知道這樣握著彆人的手寫字是最憋屈的,因為那不是自己的手,正真拿著筆的人有他自己的想法和力道,能讓你感受明明筆就在你手下,偏偏你就是力不從心的感覺。

但是握著林歇的手就不會,甚至不需要她多用力去左右林歇的手,隻需有了怎麼做的念頭,手上稍稍用點力,林歇的手就會十分聽話地按照她的想法去做。

每一筆都落在她心中最好的位置,力道角度都是她慣用的,最後寫出的,也是她的字跡。

等寫完,金姑娘一臉懷疑地看著自己的手,心中的奇妙感揮散不去。

有種自己心隨意動,完全操控林歇的感覺,可明明,她沒怎麼用力。

而且寫字不是知道怎麼寫就行的,手得穩,得有力道,這都需要練,練很久很久,她從小就沒少在這方麵下功夫。

一旁的先生卻是看得分明,他看出了林歇是有底子在的,不然再怎麼感知靈敏,也無法寫出這樣的字來。

於是他問林歇:“以前可曾習過字?”

林歇:“幼時不曾眼盲,每日都要寫很多字。”

很多很多,多到數不清。

隻因長夜軍與聞風齋書信來往頗多,長夜軍的前輩們懶得為聞風齋動筆,總要她來代筆,卻又不許她拿醜字出去顯眼,因而對她在這方麵的要求也很高,經常在她訓練後累得隻要閉上眼就能睡著時,逼她站在桌前練字。

前輩們還擔心她站著寫字會睡著,很是體貼地在她身後的椅子上豎了幾把小刀,隻要她撐不住睡了,往後一坐,那便是血濺當場。

類似的畜生行徑還有不少。

林歇總覺得自己能憋著口氣年紀輕輕就走到大統領的位置上,也是多虧了他們。

還好,那些來自前輩們的“體貼”在她當上大統領後都一一還了回去,還得那些家夥現在看到她就跟老鼠看到貓一樣。

不然真是死不瞑目。

作者有話要說:  所以不要懷疑一個十幾歲的姑娘為啥能當統領,都是被變態前輩們逼出來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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