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鄉是北方三線城市,念書在南方二線城市,雖不高大上是但好歹吃穿不曾虧待,普通大型超市我都去過。那年山姆會員店全國不到15家,不了解怪不得我,但我還是在那刻產生了切實的生活品質差距感。
韓徹將挑好的牛排放進購物車,瞥了我一眼:“沒來過?”
我沒說話,覺得他可能會嘲笑我,不曾想他拉著我把這巨大的超市兜了一圈,塞了兩購物車的東西。剛進超市的時候,我想這單我買了,畢竟借住人家兩天,等第二輛購物車開始塞東西,我立馬打消了這個念頭。
自尊這個東西在錢麵前屁都不是。
韓徹這個人就是這麼無常,你感動他給你明算賬,你得意他給你潑冷水,你局促他又馬上給你安全感,我隻能儘量保持穩定心態。
但確實如他所說,我和他在一塊兒是真的很開心。
回家路上,他一到紅燈便拿起手機回消息,如此兩三回後我冷嘲熱諷道:“哪個妹妹啊,這次感覺魅力很大,回複很積極啊。”
他不以為恥:“你也知道,我們變|態就這麼點愛好。”
“你和我聊天的時候也是這樣的嗎?”
“什麼?”
“開車也在回消息?”
他轉頭挑眉,“你覺得呢?”
瞧,我肯定自作多情了,“知道了知道了。”我眉心不爽地鼓起小山丘,這個臭渣男。
“不記得有沒有開車回複,但好幾次下班等紅燈想起和你的對話,我笑得停不下來。”
好吧消氣。我就知道,這個人看上的是我的幽默!
到家剛把東西安置好,韓徹便開始躁動,兩指捏著手機中點飛快轉動:“走走走,我們出去嗨!”
“不在家吃嗎?”買了不少保鮮包裝的食材,這放不了幾天啊。瞧我這鹹吃蘿卜淡操心的。
“明天再說。”他一把攬住我,湊近我的臉蛋說:“我朋友家司令去旅遊了,走!我們去泡吧。”
去酒吧當然要化妝,我繃著眼皮描眼線,韓徹目不轉睛地觀察我,搞得我手抖得不行,差點化成波浪線,手肘推他:“乾嘛!”
“看女人化妝還挺有意思的。”他越湊越近,我歪著頭避開他的臉,對著鏡子上口紅,剛觸上唇邊被他搶過去,聽他自言自語:“這個是有機的嗎?”
“不是。”
“彆塗了。”他擰著眉頭衝我搖頭,“不好吃。”
“......”我從化妝包裡撈出另一支藍調正紅,衝他揚了揚,“好看就行了!”
去酒吧不塗口紅是要我裝鬼嗎?
我出發前隻當這兩天陪他嗨,畢竟吃人嘴短,住人腿軟,沒想到接下一周我們幾乎天天去酒吧嗨。
我隻帶了雙運動鞋和兩件通勤毛衣,央求他必須帶我去趟商場,不然我沒臉進酒吧。
他倒是穿了件繡金邊的黑襯衫,人模狗樣分分鐘就能去走紅毯,老娘就算站在旁邊不像女朋友也不能像推銷酒的。
他本來不肯,直到看到我那點家當才翻了個白眼讓我抓緊時間。
我怕他變卦,拉著他一路在地下車庫狂奔,熟門熟路走到凱迪拉克旁催他快開鎖。
這會他又不急了,站在一旁泊著的黑色跑車後麵欣賞起來,若有所思地摸著下巴,朝我拋了個眼神,“覺得這車怎麼樣?”
我不屑一顧:“輕浮。”
我剛說一完,那車像受到感應一樣,扁窄的小屁股在我眼前亮起燈來。
“走!我們今天開這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