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十章:戲張二人,不當人子!(大章)(1 / 2)

五日。

言下之意十分明顯:五日若是不來,那我就親自去了。

這算是曹公鐵蹄之下的仁慈了,他給的時間雖然不多,但至少沒有一到陳留立即清洗。

成王敗寇。

高淮心中頓時浮現此話,同時憐憫敗走的張邈,雖然沒有立即戰死,但他和死了也沒有什麼分彆,若是不死還要承受罵名、世人嘲諷。

唉,我們被張主簿擒下也並非是什麼壞事,少走了好多彎路,省了五天。

就是下手重了些,我們不就是掀了案幾,說了幾句搏殺豪言,至於牙都……高淮這一口槽在心裡都吐不完,牙又痛起來了。

……

曹操派出哨騎去各方收取城池,每每奔至無不歸降,陳留百姓早聽聞兗州之政儘歸曹公所施。

且去年平定青徐亂賊、擊退來犯的金尚、袁術等禍亂之敵,保住萬傾良田,令百姓得以安心置地存活。

這些功績令百姓銘記於心,轉換成了聲威功績,讓官吏也不敢再反抗。

因為若曹操兵敗,他的名聲尚且還可以洗去,在今後數年之內讓百姓忘卻。

但曹操得勝,聲威俱在,若是再反抗不光是兵敗身死那麼簡單,甚至是名裂蒙羞,愧於祖上之德。

所以不到五日,已儘皆來降歸附,境內豪族奉上錢糧,那些奔逃出去的,則家產儘數被兵馬收下,據說連祖地、墳地都被某個神秘的組織從內部掏空。

此時曹操仍然在陳留己吾駐留,高淮回去請高順來見,趁著這段時日空閒,張韓帶典韋來見曹操。

一個大莽漢,站在門外扭扭捏捏踟躕不前,張韓瞪了他一眼,道:“進去啊。”

“俺覺得不用了吧,”典韋滿臉無奈,上身向後傾,隨時準備跑,“典某當初殺人乃是為友出頭的意氣,雖然背了官司,但這時候已經從軍了,就算被人提及也無妨。”

“你當年殺人出逃,按照法典應當是通緝抓捕,而後處斬的,趁此時說清楚較好,否則日後遲早被人挑出來,”張韓表情較為鄭重。

典韋滿臉犯難,看向彆處道:“一人做事一人當,既是犯下罪責,不能擢升也是應該的。”

“它不是升不升的問題,它真的是那種……可大可小,但能成為彆人把柄的口實,或許有一日,曹公也會因此為難,”張韓勸說道,“你現在身上有戰功,拿下己吾當屬英豪,趁此時機將以往那事揭過便是。”

“再說了,你當初不屬大義在手,也不算情義相投,頂多是被人當刀斧使了,人家讓你殺人,你倒好,當彆人府邸門口殺;人家門客來追你,又殺幾十才逃,此乃是以武亂禁,這沒錯吧!?你走後,不知又有多少人家遭煩擾、虐待、劫掠。”

典韋似乎被說動,神情稍稍有些動容,亂世之中當年令其奔逃的殺人官司讓他東躲西藏,後來雖有接濟,但日子很苦。

反正三天餓四頓是常事。

然後他幫的那友人一家,也因亂世饑餓而死,他的親友早已不記得典韋了。

被張韓數落著,典韋也覺得有道理,大丈夫光明磊落,不能被人把此事當做把柄來說一輩子,此次拚殺奪回陳留己吾,正是對自己家鄉有功,不如趁早說開才好。

正有此想,兩人身後傳來了曹操威嚴、低沉的聲音,“你們在做甚?”

張韓和典韋同時肩膀一僵,轉身去行禮,典韋不斷的給張韓使眼色,請他開口。

來之前兩人商量好了,張韓受寵,先開口說此事,再以己吾最近叛變之故、典韋立功之便,把這樁己吾衙署記錄的官司講明。

那份文書就在張韓手裡,他到己吾這段時日守城無聊就去翻動藏錄的文書,果然找到了這些記載、通緝令之類。

典韋這件事,在當年算轟動一時,當街殺吏,逃走時不慌不忙緩慢而行,到城外被幾十名門客追圍,然後又殺十幾人、傷二十幾人鑽入叢林而走。

寫進話本裡不要臉的形容就是豪俠風範、仗劍天涯!

真實一點、要臉一點的話就是法外狂徒、悍匪典韋!

幸虧他跑了,不然那些門客可能全得死。

張韓歎了口氣,對曹操深鞠一躬,向典韋一指道:“典韋找您有事。”

曹操眉頭一皺,“何事?何不進來說?”

“……”

典韋盯著張韓看了好一會兒,確定他是真的不打算要臉,隻能抱拳道:“曹公,俺當年在己吾犯了大案,一直隱瞞,而今有戰功在身,想要來換一個坦然。”

殺人者典韋,所殺者號稱雎陽一霸,名李永,欺行霸市的事聽說做過許多,恰巧殺了典韋友人的兒子,但李永本是官吏,又有人脈,官官相護並沒有得到懲處,所以典韋就出手替天行道。

事情很簡單,而且很多文書都已經不可考了,李永極其家人屬何族、友人是誰都不知曉,曹操聽完了之後點點頭,問道:“你殺人,是出於道義,不必擔心。”

他抬頭看了他一眼,道:“我年輕時也殺過,但不會如你一般將事鬨得這麼大。”

“俺沒辦法,他整日在府中,有門客上百相隨,平日裡,其出入的場所俺進不去,要殺唯有在其府上,而其府在鬨市之旁,所以便沒必要思考這麼多了。他本就有欺行霸市之行,且的確殺害了我一位友人,那友人之父失去兒子,難以久活,一家的生意也因此廢度,後到亂世全家餓死,典某無錯,隻是不合法度。”

典韋長歎了一口氣,抱了抱拳,聽天由命了。

“嘿,你倒是有意思……”

“典韋,我問你,”曹操坐正了身子,深深地看向他,“你可有師承?”

“有的,”典韋抱拳而言,站得筆直宛如門板一般,“典某師父姓張,名槐。”

張韓補了一句,道:“據說絕技好像是飛戟吧?”

典韋看了張韓一眼,眼神幽怨,忙點頭道:“是飛戟與雙戟……”

曹操喜文人雅士、多謀善策之人,但他卻獨愛勇猛忠厚之將,喜與愛當然不同。

張槐這個名字他沒聽說過,但自熹平年間起,世道逐步危亂,世亂則俠起,有不少隱於民間的豪士,都有武藝本領。

其中有一人名王越,甚至還入仕為官,號稱劍聖。典韋的本領有師承、加之他天賦異稟,所以為先登、陷陣的武將當真一把好手。

是以樂嗬嗬的笑了起來,對典韋道:“你有擔當,有熱血,也有本事,不錯,當真不錯。”

“唔……縣誌、郡誌都會記載此事,典韋乃是豪俠義士,殺惡吏而走,不必言明是誰;通緝撤去,記平叛功績,傳於己吾鄉裡。”

功績傳於鄉,隱去了李永之名,那麼從今往後不會再有人提及殺人者典韋,隻有平叛有功的豪俠典韋。

“多謝曹公!”

“嗯,你繼續宿衛伯常吧,”曹操看了張韓一眼,滿是欣賞。

……

從衙署正堂出來,典韋心情明顯好了很多,但還是不解張韓方才不幫他說話,嘟囔道:“先生,明明就是您一句話的事,為何要俺自己說出來。”

“萬一曹公不肯答應呢?您會幫我說幾句好話嗎?”

這事本來就可大可小,殺人者得豪士賞識,雖說會尊敬豢養,但那是養於家中的刀斧,曹操也可以把他轉為刀斧。

“你自己說,就是坦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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