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陳景雲無聊坐在飾品店裡瀏覽網頁,無意中看到這麼一條消息:2007年5月9日,達能正式向瑞典斯德哥爾摩商會仲裁院提出仲裁申請,爭端進入法律程序。
爭端!什麼爭端?
為了加快娃哈哈集團的業務發展,引進國際先進的管理經驗和生產工藝,宗慶後期待一個世界級食品飲料強勢企業,作為戰略投資者介入娃哈哈,通過優勢互補,利用娃哈哈集團的市場優勢,與戰略合作者提供的技術與管理上的優勢結合起來加快發展。
梁伯韜是百富勤的董事總經理,在香港投資界非常有名,號稱“紅籌之父”。梁伯韜介紹娃哈哈給法國達能。
1996年經過艱苦的談判,杭城娃哈哈和法國達能集團達成一個微妙的方案:達能與百富勤合計持股51%,娃哈哈集團持股39%,娃哈哈美食城公司持股10%,合資公司董事長由宗慶後擔任。
達能提出了三個限製條件:第一,明確宗慶後是被聘用的;第二,合資公司三年利潤不達標,達能有權更換董事長;第三,達能需要介入合資公司管理層。
宗慶後應承了前兩個條件,至於第三個,宗慶後說:“門兒都沒有!”這是他的原則和底線,容不得任何觸碰。
宗慶後提出了“四項基本原則”:第一,合資後保持‘娃哈哈’的品牌不變;第二,合資企業的經營管理全權委托娃哈哈,由娃哈哈方麵的人擔任董事長和總經理;第三,合資前企業中的員工一個都不能辭退;第四,娃哈哈原有的退休員工待遇不變,現有員工的收入隻能遞增不能減少。達能接受了“四項基本原則”。
蜜月總是美好的。合資初期,憑借宗慶後及其團隊的努力,以及達能集團的大力支持,娃哈哈飛速成長。
合資前的三年中,娃哈哈的銷售額每年增長一億元左右,利潤增長一千萬元左右。合資之後,1996年和1997年,都實現了銷售收入與利潤的翻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