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破壞軍婚罪(1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4339 字 8個月前

符富悄悄的跟在符一壯後麵,準備到無人處給他一點顏色看看。來報當年被他一路淩虐之仇。忽然他想到自己的頭發太顯眼了,一看就知道是給首長們當差的,便乘著街上無人之際,把破草帽撿起來戴著,悄悄的跟了上去。

符一壯那裡知道有人要和他算賬,扛著鋤頭在前麵走著。符富半道上撿了一根木棍,不露聲色的跟在後麵――他在部隊學過一點偵查戰術――乘著符一壯走到灌溉渠旁,四周又有樹木遮擋無人之際,出其不意的從後麵猛得撲了過來,掄起棍子就一悶棍結結實實的砸在符一壯的背上,立刻就把他打了個馬趴。

符一壯壓根沒想到有人會襲擊自己,倒在地上還來不及叫喊,身上又結結實實的挨了七八棍子,不由得直喊“好漢饒命!”,卻毫無作用,對方默不作聲的一連串的棍棒亂下,打得他連聲慘叫,手腳並用的爬著就要逃走,符富往他腿上猛踹一腳,符一壯大叫一聲,滾進了已經排乾了水的灌溉渠裡,陷在淤泥裡動彈不得。

符富看著符一壯在泥漿裡打滾哀叫,覺得出了一口惡氣,乘著還沒有人過來,趕緊溜走了――要給人發現上報到政治處就成大事了,毆打老百姓這種事情,屬於嚴重違紀。

符一壯不明不白的挨了一頓揍,好不容易才從淤泥裡脫身,央求人扶著才能回去。村裡人看熱鬨的居多,對到底是什麼人打他卻沒人在意――符有三家當年是村裡的首富,和村民的過節也有了不少。

許可從美洋村回來到法學俱樂部,當下張羅著開庭的事情。因為此案要充分的“講政治”,所以小小的案子成了元老院的關注目標。不光是軍隊係統,其他各個係統也分彆發表了自己的看法。

法學會經過充分的了解元老們的意見之後,認為這個案子符合《大明律》的定罪標準,但是在罪名上,大家一致認為應該引入“破壞軍婚”的罪名,而不是“*********一定要以破壞軍婚為罪名來進行起訴,而不是‘**罪’,”董時葉作為東門市簡易法庭的庭長強調這一點,“倫理入罪是不符合法學發展的方向的。通過這次審判,我們要向百姓們灌輸一種新得法理概念。”

破壞軍婚這個對百姓們來說是全新的概念――古代軍人社會地位極低,“保護軍婚”這個概念一出,對提高軍人社會地位有極大的作用。

有人提出了法律的追溯問題,“破壞軍婚”是《婚姻法》的法條,《婚姻法》還沒有公布――就算現在公布,案子發生在法律公布之前。如果按照穿越者的婚姻法來起訴,那麼就等於是說穿越者的法有溯及力,法學俱樂部再抄法條的時候就亂了。

審理的是破壞軍婚案件,如果這件案子要有審判權的話,按照從舊從輕的原則,隻能按照大明律**罪名來起訴。判決最多就是按照《大明律》,“杖九十”。

要是這樣判得話,首先軍隊係統的元老就不能答應,其次大家覺得如果不能引入“破壞軍婚”這個罪名,在移風易俗上的效果就會大打折扣。

經過一番扯淡之後,大家最後達成了共識,還是以“破壞軍婚”的罪名入罪。至於婚姻法,必須馬上予以公布。

“除了按照《大明律》,也可以按照《澳宋律》麼!我們不說這《婚姻法》是我們製訂的”周洞天說道,“就說是在澳宋是一直存在的,現在臨高屬於‘澳宋’,澳宋律也可以算是有管轄權了。”

這樣的說法實在有些勉強。但是要自圓其說也隻能采用了。

在具體的判決內容上,許可認為:作為司法體係建立過渡時期的案件,為新法鋪路,一個較為折中的判決是恰當的,尤其是考慮到平衡部分元老情緒,促進法律體係穩步確立的需要。

“從這個案子要達到的社會效果上看,一個初步體現新國家的司法體係的審判很有意義,也就需要將今後要製定的訴訟法中的一些製度用於這次審判。至於在量刑方麵我個人覺得,死刑和終身苦役未免過重。何況判得太絕也對今後的立法工作不利――徒刑加強製遷居加服刑完畢後地方監管會不會更恰當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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