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7章 破壞軍婚罪(2 / 2)

臨高啟明 吹牛者 4339 字 9個月前

“我們是沒有意見,不過海軍軍方那邊似乎口氣很強硬。”安熙不安的說道,“陳海陽和明秋倒沒有什麼具體看法,下麵的一些元老軍官很起勁,據說文總也支持他們。”

“文總在正式場合根本就沒表態。”董時葉說,“他就是私下裡說說什麼‘當場就把奸夫**給斃了’之類的話。”

“這話倒是很性情中人……”安熙說。

周洞天哼了一聲:“青天大老爺、強項令、英明領袖這套對司法最最有害的!”他站起來大聲說道:“我們現在是新朝新氣象。但是群體法律意識並不是朝夕可改的。必須經過一個宣傳教化的過程。同時經過審判實踐對相關的行為判處刑罰,體現法的指引作用。這個案子的量刑我絕對不認可軍方的看法。既然要依法辦案,那就老老實實的堅持16字方針:有法可依,有法必依,執法必嚴,違法必究。切不可意氣用事搞什麼口含天憲之類的飛機。隱患啊!地雷啊!”

董時葉咳嗽了一聲說道:“根本不用到太重的量刑,隻要是歸類到犯罪,足夠正常人在小頭充血的時候用大頭考慮考慮了。我看三年以上七年以下的量刑足夠了――特彆是符有地那地方的‘好名聲’。冒著被三到七年苦役的風險打炮,我覺得大部分正常人都會好好思量的。至於死刑或無期之類的量刑根本沒有必要。首先,軍人在本時空地位很低,老婆被人nTR了也沒人會幫他們,我們搞“破壞軍婚”這個判例就足夠抬高他們的社會地位了;其次,本時空的貧民百姓裡的貞潔觀念遠沒有社會中上層那麼濃厚;最後,就算他們真得很在乎,我們也不需要向本地人的風俗習慣做出妥協――難道族長一句話就可以把人沉豬籠這樣的事情我們也要尊重麼?我們需要讓他們接受我們的思想,讓他們敬畏暴力機構,讓他們覺得哪怕是被判刑三個月都是一輩子的恥辱。思想工作,社會輿論,都要動起來,趁此機會明確的區彆我們與舊世界,讓本地人意識到我們的先進性,舊世界的落後。”董時葉一口氣說完,喘了口氣,端起茶杯喝了一口水,“另外,我很想知道起訴機關是哪個?元老院什麼時候設置了檢察院這樣的機構了?難道仲裁庭即管起訴又管審判?公訴機關和審判機關同一個部門,這有點不妥吧”

“這個不是問題,”馬甲說,“政法委不也什麼都管。”

“我看可以可以讓警察部門暫時行使公訴機關的職能,建國初期公安就行使過公訴職能,後來一切走上正軌了才有了檢察院。依照臨高的現狀,從節省資源上講,可以讓警察部門行使公訴權。”

馬甲考慮了下:“再議吧。眼下這事和警察沒多少關係,讓他們來公訴不合適。我看,我們可以搞個檢察官製度。”

“獨立檢察官辦公室?”

“對,就是這個意思。”馬甲說,“可以常設,也可以采用一案一人製,起訴前指定,結束之後就卸任,可以節約人力。現在是坑多蘿卜少。”

“既然已經開始建立司法體係了,公訴製度應該確立下來。尤其對刑事民事不分的古代法體係,確立國家公訴製度是很有意義的。”姬信說道,“另外我提議搞一個司法從業證書之類。凡是在舊時空得到了法學學位或者類似資格證書的人都可以申請擔任公訴人、律師或者法官。這樣就算不在仲裁庭的編製係統裡上班,也能隨時出庭辦案。否則容易被人挑刺,畢竟於法無據。”

法學會畢竟在性質上隻是一個俱樂部,讓不在仲裁庭係統內的法學會成員擔任法官、律師、公訴人從製度上來說是沒有任何依據的。所以姬信建議要從製度上規範起來。他還提議:為了體現新社會法製的權威性和給土著們留下“程序合法性”的概念,在司法程序上應該仿現代訴訟程序,法官、書記、公訴人、公派辯護律師一個也不能少,程序全部走一遍。

“讚成,程序合法性是現代法學的基本理念之一,一定要灌輸給歸化民。”許可表示讚同,“這不是形式主義。”

安熙問:“假發要不要戴?”

“臨高這地方你要頭頂一斤羊毛我是沒意見的,不過我可不戴。”董時葉懶洋洋的說。

“法袍可以考慮,假發就不要了,可不喜歡英國佬的臭味。”馬甲說,“實話說穿法袍我都嫌熱。”(。如果您喜歡這部作品,歡迎您來起點(qidian.)投推薦票、月票,您的支持,就是我最大的動力。),找書加書可加qq群95286855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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