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2章 陸稿薦醬肉煨豆腐糖漬橙皮(2 / 2)

一日三餐 多梨 12652 字 7個月前

她含了一塊兒放嘴裡,開始認真搜“白居易的弟弟”。

很快,網頁跳轉,顯示出答案。

白居易之弟,白行簡。

咦,名字蠻好聽的。

代表作。

《天陰,陽,交,歡樂賦》

夏皎:“……”

不、愧、是溫老師。

的確不愧是溫崇月,博采眾長,熟讀眾,學習能力和記憶能力都強,夏皎承認,和溫崇月共同探索共同成長這條道路上,前期,因為尺寸的不合適和不適應,夏皎的確嘗了不少苦頭。但這不要緊,溫崇月擅長觀察,總能從她的反應中精準無誤判斷、找到她喜歡的那些點,那些位置。勤奮的老師真真切切貫徹了因材施教這一點,嘗到甜頭後,夏皎也越來越迷戀自己的丈夫,及這種雙方都很開心的情。

但是,這不是夏皎被迫瘋狂做深蹲的理由。

她的腿都開始疼了。

慘上加慘的是,下一周,夏皎還要去跟著於曇去北京。

溫崇月收拾好妻子的行李箱,順便開始思考給妻子做什麼零食,讓她路上帶著,無聊的時候磨牙。思來想去,還是烤了香噴噴蔓越莓小曲奇,模具是月亮形狀的,烤出來也是一枚又一枚的小月亮。

出差前的假期顯得如此珍貴,腿酸的夏皎不想辜負春光,隻和溫崇月一塊兒下樓逛了逛。然後發現了溫老師的另一個短板——他不太擅長給人拍照片。

夏皎的攝影技術一流,能將水溝拍成尼亞加拉瀑布,能把190+的溫崇月拍出來200+的氣勢,可惜,溫崇月拍攝景物的技巧尚可,但拍人物的時候——

夏皎盯著手機屏幕。

她說:“你拍出來的我看上去甚至還不到150。”

“抱歉,”溫崇月略帶歉意,“下次我單膝跪拍。”

夏皎舉起一拳砸他胸口上。

隻是傍晚時分,夏皎接到一個陌生來電。

夏皎接通:“你好。”

那邊人叫出她的名字:“夏皎?”

夏皎認出這個蒼老的聲音,是每天都來給宋奶奶買花的老爺爺。

從冬天過後,老爺爺仍舊過來天天買花,隻是宋奶奶沒有再出現過,她知道對方體弱,老人也受不了初春的寒氣,因此也申請,多送一朵小花。

夏皎開開心心說:“呀,是您。今天想要買花嗎?您可直接去店裡——”

“我想和你談談,”老爺爺的聲音聽起來有些疲倦,“關於葬禮的花束。”

“我的妻子過了。”

夏皎捏著手機,腦一片空白:“什麼?”

“一小時前,”老爺爺說,“正式的葬禮後天舉行……我不喜歡他們準備的花朵。念蓉最喜歡你的花,你能接這份工作嗎?”

當然可。

夏皎一口答應下來。

幾乎沒有任何猶豫,夏皎打電話給藍姐,又和於曇商量,她將這次出差進修的機、包括補貼讓給了其他人。征得同意後,夏皎匆匆去和老爺爺見了一麵,也見到宋奶奶的遺容,她看上去很平靜,隻是靜悄悄睡著了。

宋蕭哭到眼睛紅腫,幾乎喘不上氣。她是宋奶奶唯一的兒的孩子,也是唯一的外孫,小時候一直由宋奶奶照料,兩人間感情自然非比尋常。夏皎帶了白玫瑰過去,宋蕭已經哭到幾乎昏厥,但見到夏皎的時候,仍舊深深鞠了一躬。

老爺爺鎮定接待了夏皎,他看上去和平時沒什麼區彆,情緒穩定,說話也有條理,還能平靜商議著葬禮的一些情。

這讓夏皎稍稍鬆了口氣,至少……至少老人沒有傷心過度,這樣已經很好了。

具體的花藝策劃方案,夏皎晚上開始趕工,她沒有休息,溫崇月也沒有說什麼,隻是花膠燉了滋補的湯水,輕輕擱她桌子旁。

按照計劃,次日原本要和溫崇月去木瀆,現是去不成了,夏皎白天匆匆趕往老爺爺的方,和他商議花的展覽。她晚上熬了夜,精神不太好,昨天晚上初步定稿後,爬到床上,枕著溫崇月的胸膛,默默流了一兒眼淚。

這種情況下,溫崇月不讚成讓她獨自開車,自己將她送過去。

離得不算遠,等夏皎忙完了,他再去接。

回家時,溫崇月從信箱裡拿到一封信。

他摸了摸,信封裡像是明信片,還有薄薄的紙張。

翻開看信封上的址和落款,溫崇月明白了。

這是去雲南玩的時候,夏皎一家店裡寄出的時光信封。

是那個售賣公益明信片的店,將當時夏皎寫完、封好的明信片保存下來,按照約定,春天的時候寄過來。

信封的收件人是溫崇月。

是去年秋天的夏皎,寫給今年春日的溫崇月。

思考到這裡,溫崇月目光柔和了許多,他不急著立刻拆信,而是回家,坐沙發上,陽光明媚,貓咪慵懶,他沒有蠻力破壞信封,裁紙刀仔細裁開。

溫崇月抽出了信紙,展開。

娟秀的字跡他麵前打開,是當時夏皎認真寫上去的。

「崇月:

展信如晤。

寫下這封信的時候,你正我的身邊看。雲南的雲朵好低啊,低到好像觸手可及,太陽也好,好到讓我想要抱一抱你。

不過不可,店老板還,我還是很膽小,不好意思眾場合下去擁抱你。

但你看起來真的很好看,好看到讓我忍不住買了信紙和明信片,你旁邊悄悄寫下這樣的語句。

說起來真的有些難為情,我已經好久好久沒有寫過信。現寫信,也不確定自己的格式是否正確。剛才還寫廢了張信紙,都是你幫我要的……好苦惱。

尤其是現,當你問我“寫什麼呢”的時候,我隻能慌亂告訴你,寫“寄給朋友的信”,伸手蓋住,等你轉過身後再偷偷繼續寫。

我好緊張,幸好你沒有追問。

其實這封信不是寄給朋友,是寄給你。

當著你的麵撒謊好困難呀,我的手心不爭氣,冒出了好多好多的汗,希望不要留信紙上。

我記得親時候,和你說到過,我是一個越是著急越是容易做錯的家夥,聽起來好失敗。

你笑著和我說,說不定化拙為巧,一點小小瑕疵完全影響不了太陽的光輝。

真奇怪,家都說“弄巧成拙”,隻有你告訴我,“化拙為巧”,告訴我,太陽光下不意瑕疵。

我一直認為閃婚是很衝動的一件情,兩個對彼此不了解的人因為熱血上頭而倉促敲定伴侶,聽起來很危險又很愚蠢。

感謝你,穩穩接住了我所有的衝動。

你讓我明白,我所需要的不是一個異性,而是一個能夠完美溝通、互理解的另一個靈魂。家的含義也非一個房子,而是能托住我所有失落的懷抱。

遇到你之前,我從來都沒有想到有人願意聽我講這麼多瑣碎又奇怪的情。我那些亂七八糟的東,你的聆聽下好像都變成了閃閃發光的寶石。

也正因為這樣,我想了好久,還是決定告訴你,關於一個我藏了很久的秘密。

我了五年的時間,悄悄仰慕著一個人,又了五年的時間,來說服自己接受對方的確無緣這件。但是我放棄後的第二年,他出現了。

那個人,是你。

最近,我一直思考,是不是要將這件聽起來很怪的情藏心裡麵,畢竟它始終是我的一廂情願,是我青春期彷徨時候的一點小情緒……聽起來還這樣難為情,你甚至都不知道這件情,但我想,暗戀一個人應當是不犯法的。

這不丟人。

我們從“認識”到領證甚至不到24小時,時間很短,對不對?你或許認為我們的婚姻很草率。嗯……好吧,我承認,的確有點草率。

這概是我這一生做的最衝動、也是最不後悔的情。

然後悄悄告訴你,其實,十年前的我曾偷偷夢過我們的重逢,隻是十年前的我為它真的是一場夢。

我始終感激和你的遇。

關於我寫這封信的原因,其實也不是想要和你要什麼,更不是展示給你看,‘瞧啊我愛你這麼久我好可憐,你後要好好對待我’,不是的,溫崇月,溫老師,我不向你要那些同情和憐惜,我從不為自己的感情後悔。

或許是今天的陽光很好,很舒適,落你頭發上的時候,溫柔輝煌,我忽然想要告訴你。

隻是想讓我藏了這麼久的秘密,也能曬一曬太陽。

我愛你。

前的你讓我理解了這句話的含義,現的你讓我擁有了將它告訴你的勇氣。

我愛你,始終如一。

愛你的妻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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