盛京之行,毫無所獲。
這座城市我來過多次,還算熟悉。
我奔走了整整半個月,把繁華的太原街走了無數遍。
附近有兩家派出所,南站和太原街派出所我都去了,他們隻有一個姓武的片警,今年還不到三十歲。
我的記憶太過模糊,分不清自己到底是叫小武,還是姓武。
因為這個不確定,每到一個地方,我都會想辦法查有沒有姓武的當年丟了孩子,之後再把範圍擴大。
派出所可憐我的遭遇,再加上我大哥大姐的叫著,每次去都會拎著一些水果,可還是一無所獲。
這並不奇怪,也不能說是貓爺騙我。
畢竟是二十年前的事情,尤其近些年,人員流動的太過頻繁。
雖說貓爺是在太原街看到的,但有可能是父親貼尋人啟事來到了這邊,甚至是來這座城市找我。
抱著滿腔希望,又撲了個空。
不過我並沒多少沮喪,已經習慣了。
太原街的同行是真多,尤其是中興大廈後麵的時裝一條街。
這些人進進出出,看似一團亂麻,實則分工十分明確,絲毫不亂!
[望手]眼觀六路,看準時機,一個簡單的手勢,[下手]就明白了他的意思。
打掩護的或是用身子擠,或是用手臂上的衣服遮擋,很快就下了貨。
下貨後,迅速交給[換手]。
[換手]忙的很,他們要儘快把贓物交給[接手],否則就沒地方放了。
每一條線上,還有幾個“閒人”,他們叫[攪手]。
所謂[攪手],是負責[掏響]後攪局的人,他們是一個團夥中最低級的成員。
[掏響],指的是扒竊時被抓住。
偷盜過程中,這些人有兩個作用:
一是打掩護,方便[下手]出手下貨;
二是一旦某個環節“掏響了”,他們就會衝上去,使絆子拖住失主。
關鍵時候,甚至對反扒便衣也敢下手!
[攪手]屬於扛罪背鍋那類的,抓起來也無所謂,頂多是個治安拘留。
最後一個環節是[擦手]。
他們負責銷贓,不會在現場。
這些人有著四通八達的銷贓渠道,扒竊來的東西會很快流通出去,換成人民幣。
街上偶爾能看到閒逛的反扒人員。
看得出來,他們和我的那些同行關係相當不錯……
我也隻是看看罷了,不會去胡亂[刨杵],畢竟這是人家的地盤。
彆看自己身手不錯,可武功再高,也怕菜刀;功夫再好,一槍撂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