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237章 輕塵(1 / 2)

衛家女 三水小草 8229 字 7個月前

荊州東麵安興縣抓坑騙害命的邪祀抓得轟轟烈烈,西麵枝江縣的龍十九娘子也沒閒著。

如晉州魏氏那般的世家她都能直接占了其田產,到了枝江縣這些井底之蛙一般的“豪強”在她眼裡不過是個“小地主”,一夜之間都卷了個乾淨。

寅時過半,枝江縣城外的山坡上,龍十九娘子看著自己帶來的五千湛盧部。

這些兵都有年輕的麵龐,同光九年的整兵不僅為定遠軍各部征來了新人,還讓一大批久經沙場的老兵回了家,元帥用這些人充實了各州有司。

年輕是好事,新兵無不對百戰不敗的定遠軍滿懷憧憬,他們軍紀整肅令行禁止,他們刀槍所向都是將軍所指之地。

久經沙場的龍十九娘子卻知道他們的心裡缺了東西。

“這些就是枝江百姓吃的東西,我和古文將花錢買了下來,請你們一人吃一口。”

灰黑色的東西仿佛是蒸好的“飯”,放在飯桶裡還冒著熱氣,古求勝拎著飯桶,將熱乎乎的一團東西放在了第一個兵的手上。

年輕的兵士毫不猶豫的放在嘴裡,臉色立刻變得難看起來。

“好吃嗎?”龍十九娘子問他。

年輕的兵搖頭,好像嗓子裡有什麼東西下不去,卡了一下才大聲道:

“難吃!”

龍十九娘子笑了,走到古求勝身邊抓了一把“飯”放進自己嘴裡,慢慢吃了下去。

一共五十桶飯,都是各隊的文隊長拎著喂給自己的兵。

花了一刻,所有人都吃到了枝江百姓的“飯”。

“今年秋天,南吳借道荊州來打複州,要荊州供應軍糧,荊州要枝江供糧十萬斤,枝江大戶占了枝江七成的地,對著高家說得好聽,十萬斤糧五日湊齊,實則抬田稅一倍,強征二十萬斤糧食,加上各種雜稅,枝江一千千三戶百姓要交三十六萬斤糧,要不是定遠軍打得荊州來得夠快,高家第二批要糧的使者都到了枝江了。”

說完,她彎下腰從飯桶的桶壁上撿起了僅剩的一點黑漆漆的“飯”。

“沒有米,連山上種的粟都被那群……東西給征走了,枝頭上被冷風吹過成了黑色的梨子,乾了的梨樹葉子,梨樹皮,米外麵的殼,咱們腳下的土,混在一起就成了他們的糧食。”

說完,龍十九娘子將手上那點黑泥似的東西放進了嘴裡。

“這就是從十月底到如今,枝江老百姓吃的東西。何四方,你出來。”

一名瘦高的男子從整齊的隊列中走了出來。

“何四方,湛盧部十二大隊第七隊的隊長,你告訴我,枝江百姓是不是命中注定就該吃這種日……的玩意兒?”

何四方身子直立,大聲道:“不是!”

“好!那當初跟個蟾蜍似的叭叭說枝江地主都是大善之人的都是那些壞種?!”

何四方低下頭沉默片刻:“啟稟將軍,有我。”

“好!你敢認便好!”龍十九娘子怒瞪著他和他身後的那些年輕臉龐,“將那些娘子們請上來!”

古求勝深吸一口氣,從一旁的帳中將人請了出來。

七八個女子,破衣爛衫難以蔽體,身上瘦得仿佛隻剩枯骨,瑟瑟縮縮地擠在了帳門口。

最後一個女子是被兩個女兵抬出來的,拽住一個女子的衣袖小聲對她們說了什麼,抬手推著其他人往前走了兩步。

何四方看過去,除了最後出來的女子看不清樣貌,這些女子的臉上身上都有傷。

“來,請坐。”頭發花白的龍十九娘子迎了上去,將她們扶到山坡上坐下。

這些女子半輩子走過最遠的地方都未必離開了枝江縣,哪裡想過在幾千人麵前說話。

坐都坐不下,要不是被扶著說不定就滾下山坡了。

隻有被人抬著的女子,她一直被人抬著。

安置完了她們,龍十九娘子看向山坡下的定遠軍。

湛盧部文將古求勝從懷中掏出一本文書,朗聲道:

“烏娘子,十歲賣給城西第七戶的呂豐土家作童養媳,呂豐土有腦疾,動輒打罵烏娘子,忍了二十年,不過了因為聽聞可以離婚,走到了民事司門前,被李係帶人毆至重傷,當日夜裡就去了。”

古求勝頓了一下,又說道:“現在座上的辛娘子的烏娘子的鄰居,因為要給烏娘子求藥被李家附庸毆打至此。”

她對著湛盧部將士說的是官話,辛娘子聽不懂,看看左右,她猜到是在說烏娘子的事,一把抓住了身側站著的龍十九娘子。

龍十九娘子笑著用半生不熟的方言道:“你會給烏娘子討個公道。”

辛娘子眼淚滾落。

她的形容已經是慘烈至極,左眼還睜不開,卻並非是真正的事主。

事主已經死了。

如果、如果當日湛盧部鏟除了李家在內的枝江縣豪強,是不是烏娘子就不會死了?

這麼想的不止何四方一個。

又有兩個女子是因為要離婚而被毆傷,隻比烏娘子運氣好了些,僥幸留了條命在。

說完這兩人,古求勝停了下來,從懷中掏出了一本《安民法》。

經過數次修訂,這本律書已經有五百多頁。

“第三百七十七條:天下人人一等,故而廢休妻一說,女子男子合和為婚,不和則離婚,離婚後男方不可再侵擾女方,犯則罪加一等。民政不可拒,犯則以‘徇私’‘怠政’論,親眷有朋不可在民政司內外相阻,犯則以‘擾政’論。以強逼之法阻離婚之人,罪加三等。”

龍十九娘子一笑:“路監察,請斷案吧。”

她一招手,一側被縛的幾十名男子被押了上來。

“多謝龍將軍。”躺在擔架上被人抬著的女子苦笑一聲。

知道這個女子竟然是被派來了枝江縣的監察,何四方瞪大了眼睛。

“當街毆人致死已是死罪,從而未動手者徒三年起,因是阻女子離婚,罪加三等,以毆人至重傷論,最輕杖五十徒十年,最重杖八十徒十五年,從而動手者、主犯以殺人罪論,杖百,砍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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