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38 連錢都算不明白(2 / 2)

不明不清 第十個名字 3486 字 8個月前

從唐代開始,統治者就意識到了一個問題,如果不製定統一的貨幣體係就無法把財政貨幣化,不能貨幣化就無法有效管理調控。所以發明了兩稅法,以銅錢為基準計算全國財政。

到了宋代,貨幣計算體係又進了一步,幾乎出現了國家預算的雛形,貨幣做為主要結算方式,極大的促進了經濟發展。

但到了朱同誌這裡,可能是因為從小數學不好,或者過於淳樸的思維模式,天生厭惡貨幣,認為錢是萬惡之源,隻要少提錢就不會出現貪腐之風,治下也就平安無事了。

所以在他的主持下,大明的財政體係裡不光沒有了貨幣為主的計算基礎,還來了個大倒退,重新又把實物拿了起來,向著穀本位大踏步進發。

明初的國家財政主要用“石”來計算,沿用了唐代兩稅法的皮毛,把全年稅收分為兩次,夏征和秋征。夏季收麥子,秋天收大米。

可是麥子和大米的真正價格卻不一樣,一石米的價格總是高於一石麥子。但老朱同誌說了,我就認為它們是一樣的,反正吃了都能飽人!

得,這玩意誰敢和他爭論啊,搞不好腦袋就沒了,一石就一石吧。於是在大明朝的財政數字裡,一石麥子和一石米就被人為強行等價了。

除此之外,有的田畝不適合種大米也不適合種麥子,隻能種點高粱小米或者豆子啥的,該咋辦呢?老朱同誌也有辦法,他又弄出個“折收”。

就是把其它實物稅按照一定比例折算。先規定了一旦米麥和一匹布的折算比率,再把其它實物折算成布的價值,然後就能和米麥進行換算了。

可一個國家的財政收入不僅有糧食和布匹,比如今年洪濤要修三大殿,需要從貴州運送好木料。那貴州就可以用砍伐了多少木料折算成價值多少布匹,再換算成多少石米麥,用來折抵該上繳朝廷的稅款,叫做代納。

這麼一來朝廷的稅收和支出,就要把用得上的物品全都進行折算和換算,才能得到基本統一的價值。直到一百多年以後,隨著海外白銀大量湧入,才逐漸規定一石米等於3錢銀子,算是有了個相對標準的中介貨幣。

其實用實物財政也不算太壞,隻要把配套體係建立完備,無非就是運輸稍微麻煩點。可是朱同誌不知道是咋想的,或者根本不知道國家需要一個部門來管理財政,居然就沒設立。

戶部隻是個執行部門,既不負責出台政策也沒有預算,更像個調度。今年該征多少稅,上報皇帝批準了戶部去執行。什麼地方需要糧食布匹了,上報皇帝獲得批準戶部負責調撥。

除了戶部之外,工部和光祿寺有自己的倉庫、各地州府也有倉庫,全不歸戶部直接管理。而兵部更乾脆,人家的部分經費直接和地方州府攤派,同樣不用通過戶部批準。

(本章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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