畢竟是習武之人,醒過來之後,縱然有些不適,但是完全是可以克服的。
洪七同樣是個分外爽快瀟灑的人,他跟季無憂一樣,喜好天南地北的到處跑。如果說有什麼不同,那麼就是,他特彆貪吃,而且還特彆會吃,隻是不會做而已。
兩人出了房間,洪七便叫了小二來,十分熟稔的叫了東西,並且還跟季無憂介紹起來,看得出對吃食格外有研究了。
他很快就察覺到了林朝英不見了,隨口問了一句,季無憂並沒有過多隱瞞,便直言說了。
“紅衣俠女竟是離開了你?”洪七說起這話的時候,顯然格外驚訝。
“紅衣俠女?”季無憂愣了一下問道,她很快就反應過來了,那是在指林朝英。林朝英從不插手太多,也不報名姓,是個真正低調的人,但洪七竟仿佛是認得她的。她思索了一會兒,又想起洪七是丐幫幫主,消息靈通,也就不那麼奇怪了。
“旁人不知道,但休要想瞞過我。我生平最愛同豪傑義士結交,一早就聽說過你了。”洪七似乎有幾分自傲般道:“你初時出名是在伊川,一人一劍挑平了山寇賊窩,手下無一人命,全數送到了縣衙。之後就往宜陽去了,殺了一個作惡多端的江洋大盜......沒過多久,你再出現,身邊就跟著紅衣俠女了。我一直以為你們已經在一起了......她怎麼會突然有事離開?”洪七順口問了一句。從他所說也知道,他其實對季無憂的事跡頗為了解。也不奇怪,如果真的隻是題個字,以洪七的個性,不應當如此欣賞她,非要找上門同她喝酒的。
“不,我想你對我們的關係有所誤會。”季無憂道:“我們是朋友,亦是知己,除此之外彆無其他。”她話說得堂堂正正,如清風明月,神色自然,便知她確實問心無愧了。
洪七便知道是自己揣測錯了,他十分爽快地倒了酒,自罰了三杯,算作道歉,季無憂也並沒有在意的意思,這個話題便就此擱置,轉了其他的話題。
洪七此來確實是為結交朋友的,因而同季無憂相識後,他便帶了季無憂去了好幾個地方品嘗美食,倒也算得上是很把她這個新朋友放在心上了。
洪七喜歡喝酒,季無憂更甚,兩人喝酒,率先敗下陣來的,永遠都是洪七。大約是敗得多了,洪七頗有些不服氣,便去尋了碩大一個朱紅漆的葫蘆,那葫蘆比季無憂的酒葫蘆大了兩三倍不止。之後他就把酒葫蘆裡灌滿了酒,背在了身後,大約他覺著這樣,有利於提高自己的酒量,而後有朝一日就能夠喝趴季無憂,可以說是半點不輸人了。季無憂見狀也隻是笑,並不說些什麼。
“天底下最美味的美食在何處你知道嗎?”洪七神神秘秘的問道。
季無憂笑了一下,回答道:“皇宮。”
她對於美食不比洪七研究透徹,但是她卻知道,最美味的美食,答皇宮總是沒錯的。
洪七愣了一下,顯然沒有意料到季無憂的回答。他壓低了聲音問道:“你的意思是......”
她......其實沒什麼彆的意思。她看著洪七,等著他把話說完。洪七猶豫了一會兒道:“你的意思是,去皇宮......?”
“去皇宮?”季無憂有些奇怪的問道。
“你的意思不是去皇宮偷吃的嗎?”洪七問道。
“......”她還真沒有這個意思。不過,洪七要去的話,她也就舍命陪君子了。這天底下,還沒有她害怕的東西:“不是偷,是取。”
“你想,那就可以去。”季無憂道:“我無畏於此。”即便是普普通通的一句話,由她口裡說出來,就仿佛有一種狂氣。那是天生從骨子裡帶出來的特質。
季無憂都這麼說了,洪七當然不會退卻。他本身就是個膽大包天,不拘世俗的人。他當即拍板道:“那就去皇宮!”
作者有話要說: 感謝小可愛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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