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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劉邦死去了,劉盈登基,就此開始和他的母親進行拉鋸。
劉盈其人,雖然後世很多人要麼覺得他是軟蛋要麼覺得他是二百五,但就做皇帝這件事本身來說,他乾的還可以。
文化上,廢除了不允許大家私藏書籍的“挾書律”,書籍不再隻有官方可以保存,文化重又流向民間。
經濟方麵,賣爵。可能大家看到賣官鬻爵相關印象就不太好,但這時候的賣爵和我們認知裡的不太一樣,主要還是為了促進經濟而進行的某種政治手段。
中國古代的販爵史往上可以追溯到秦始皇時期,始皇四年,有蝗災大害,百姓捐千擔栗米,可以得到一級爵位。
這次賣爵的目的很明確,主要為了合理吸納更多糧食來度過蝗災,屬於偶然事件。
惠帝朝再次啟用了這項舉措,惠帝元年,提出“民有罪,得買爵三十級以免死罪”。一些朋友不解其意,其實核心要點在於“免死罪”這三個字。
現代社會距離封建王朝那個貴族階級可生殺予奪的時代太遠,我們無法體會當時人那種戰戰兢兢的生活狀態,但對他們來說,花買爵三十級的錢可以免死罪,糧食換命,不要太劃算。
三十級太多了,幾乎是普通小吏幾百個月的俸祿,但至少可以保證某些商賈、大臣這些不缺錢的階級在遇事時可以活下去,屬於有錢人的內部遊戲。
惠帝五年,有災情,六年,就是“令民得賣爵”,大家都可以買啦。這一舉措在當時算善政,普通人為了尋求地位、免除處罰,會心甘情願將大量的糧食上繳,可以預見的好處就有這麼幾點:
首先,官府從中獲得了巨大的糧食儲備。國家有糧食了,賦稅就可以收得少一點了,因此劉盈可以恢複十五稅一;
其次,糧食在任何時候都是生活必需品,大量粟米流通起來,經濟便也流通起來,逢災年荒年,官方便可調控糧價,維持穩定;
最根本的,人們為了擁有更多粟米,會積極投身於農耕事業,專注耕耘,提高生產積極性。
在小農經濟的時代,這樣大範圍的糧食流向國庫能帶來的好處,實在太多了。
於是這一政策在文景朝也被采用,當時的“入粟拜爵”,就是捐糧免罪,但文帝朝又多了一個軍事邊防的軍備目的,景帝朝則對此操控更細微。
這一階段,爵位雖有泛濫,總體來說還是利大於弊,理想狀態下便能達成晁錯所說“德澤加於萬民,民俞勤農。時有軍役,若遭水旱,民不困乏,天下安寧;歲孰且美,則民大富樂矣”的民生狀態。
到了劉宏,嘖,要麼說人家是漢靈帝呢,真·賣官鬻爵出現了,他直接來了一個關內侯以下至光祿勳下屬虎賁羽林皆可用錢財買到,還搞投標,得到的錢全進自己口袋留著耍了。
祖宗們賣爵主要是為了微控,對販出的爵位也比較有數,隻有你是真的要錢真的賣官啊!
這麼一玩,累卵之危的東漢很快就承受不住了,大漢四百年,就此告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