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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石器時代中晚期,人類還保持著血緣家庭的內部婚姻製度,同輩男女互為夫妻,當然啦我們在此在此提倡近親不能結婚,近親結婚是會出大問題的……但是原始人能計較些啥,這時候大家還是靠本能在繁衍呢。
上古社會的人用了很長一段時間才慢慢認識到這種婚配方式生下的孩子過於孱弱,也不夠聰慧,生存的本能讓大家開始尋求血脈更遠的婚配對象,排斥同族而婚,新的氏族由此誕生。
大的氏族社會下,人們以群婚為主,一群女人與一群男人互相自由配對。大多都是走婚,住在不同的族群,男性去女性那兒,再回自己家。出生的孩子大多隻能確認生母,不能確認父親是誰,畢竟女人懷不懷孕生了哪個孩子還是挺明顯的,爹?誰啊,笑死,根本分不出。
要麼神話傳說總傳“有感而孕”呢,一方麵是顯得此人是天賜,一方麵也是大家那時候確實不太認爹。
隻能靠母係血統來確認族群歸屬之時,同一母族下的人群搭夥過日子,自然形成以母係血緣為紐帶的氏族,大家基本上都不太在乎父親是誰,所以孩子都跟著母親住,財產繼承也都由女方決定,母係社會就此興起。
在這一階段,社會勞動是所有人都在參與的,一起勞動一起吃,沒有壓迫隻有愛。男性打漁捕獵搬運,女性帶著老人與孩子進行編織采集、耕種畜牧的活動,女方的工作內容更趨向於生產力的穩定與發展,自然也在社會經濟發展中擔任更重要的角色。
因此,承擔著生育與撫養後代權力與義務的女性在這一時期天然享有威望,居於領導地位,氏族自然也由女性世代來進行傳承,由母傳女,沒有女性繼承人就找養女,全程和男的就沒啥關係。
就這樣,生產力上去了,人也多了,大家開始搞一對一couple了,結或長或短的對偶婚,而人和錢一多,社會勞動就要進行重組了。
女性由更重要的采集類工作轉為家庭內部勞作,男性從打漁捕獵中脫身,接手了更長久穩定、也更重要的耕種和畜牧活動。
從母而居的狀態就此打破,男人們不再如以往一樣去女性的族群,而是選擇將女性帶來自己的族群,以便讓自己的孩子繼承自己的財富。一對一的婚姻配對更多,逐漸轉為單偶製,即我們熟悉的一夫一妻,家庭與私有製的雛形一同誕生,父權社會興起。
而女性作為繼承人的時代,也就此告一段落。】
曆代第一次在天幕講述時寂靜如此。
母係氏族和女性繼承,上古社會與群婚製度,每一項都挑動著人的神經,許多人皺起眉頭,對天幕所言深感不滿,又有垂髫女兒看著淚水滿睫的母親不解發問。
直到書生一句“荒謬”出聲,如沸油滾水,濺起滿堂應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