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能是這年龍城的氣溫冷得特彆快,樹葉還沒來得及黃,就都落了,趙雲瀾心裡有些懶,什麼都提不起興致來,工作上也沒什麼事,他除了趕一些重要的應酬,偶爾變著法地騷擾一下沈巍,其他時間,都宅在家裡了。
趙雲瀾很早就離開了父母,自己在市中心買了一套四十來平的開間小公寓,每天過著典型的單身漢生活——把自己收拾得人模狗樣,回到家就過得豬狗不如。
大慶總是覺得,這一代的“鎮魂令主”折騰得讓人頭疼,他甚至絕妙地把“鎮魂令”包裝成了一個公務員機構,還起了個名叫“特彆調查處”,他本事很大,人路很廣,辦案的時候也說得上明察秋毫、殺伐決斷,卻總讓大慶沒什麼安全感。
黑貓老是懷疑,有一天趙雲瀾會撂挑子不乾了,專心致誌地走他花天酒地前途光明的路。
然而大慶雖然活了上千年,但畢竟隻是一隻貓,趙雲瀾的業餘生活遠遠沒有它想象得那麼熱鬨。
趙雲瀾本人,大概屬於典型的“下班沉默症”,誰也不知道這種都市人身上特有的毛病究竟是怎麼來的。反正他一直單身到現在,除了職業的特殊性之外,也有一部分是自己的問題——在外麵就舌燦生花,一到了家,就成了個鋸嘴葫蘆,也不是故意冷暴力,就是特彆缺少和彆人交流的欲望,不主動問他,他能整晚上一聲不吭,連表情都少,更不用提要求他來點有情趣的業餘活動了。
要不是吃飯的時候多出來的一副碗筷,完全可以他這個人不存在。
處過的幾個情人都是這麼崩了的,理由無外乎“缺少溝通”“沒有激情”“我們性格不合適,沒有共同語言”,最扯的是,一個小姑娘憤恨地看著他說:“你壓根就沒有愛過我,壓根就沒把我往心裡去過。”
趙雲瀾確實是英俊多金的青年才俊,但這裡是龍城,缺風缺水缺時間,最不缺的就是青年才俊——而且這才俊雖然存款不少,卻至今連置辦個像樣的房產的意願都沒有,平時花錢如流水,住的那地方壓根就是個有產權酒店公寓,房間布局也像個酒店,一點也沒有個家樣,他整個人散發著一種不過日子的不靠譜氣息。
跟沈巍約了周日晚上,於是周六這天沒彆的安排,宿醉的趙雲瀾就心安理得地賴床到了中午才起來,靠剩下的一點乾麵包和茶水過了宅了一天,先是翻閱了他所能找到的各種資料,查幽冥四聖的事,之後又在遊戲裡度過了晚飯時間。
終於,在天已經黑了的時候,他的胃裡傳來一陣絞痛,把專注遊戲的主人的注意力硬拉了過來。
趙雲瀾先是不想動,喝了杯熱水打算扛過去,結果胃翻滾得越來越厲害,四十分鐘後,疼得他冷汗都下來了,這才決定出門覓食。
已經立冬了,他懶得蛋疼,眼看著窗外黑燈瞎火,就十分不講究地在睡衣外麵套上條褲子,又裹了件長大衣,連襪子也沒穿,這麼邋裡邋遢地出門了。
趙雲瀾熟門熟路地走出小區,過馬路,拐進了一條小路,在路口的小飯館點了一碗炒飯和一碗粥。
飯要臨時下鍋炒,趙雲瀾這才意識到自己穿得有點少,他決定不在那裡傻等,摸了摸外衣兜,他打算趁這個時間去附近的小超市買條煙。
就在趙雲瀾橫穿一條三盞路燈壞了兩盞的小路時,聽見了有人說話的聲音。
一個男人粗暴地說:“快點把錢拿出來,彆磨蹭!”
另一個聲音說:“兄弟你也彆怨我們,誰都不容易,你穿得這麼好,一看就是有錢人,識相點,快過年了,大家夥都平平安安的最好,你說是不是?”
喲,打劫的?
年關將近,龍城三教九流魚龍混雜,這一陣子看來治安又不怎麼樣。
趙雲瀾慢吞吞地溜達了過去,眯起眼一看,隻見三四個小流氓圍住了一個男人,而那被打劫的倒黴蛋,居然還是個熟人。
沈巍。
他怎麼在這裡?
沈巍的好脾氣看來不單用在學生身上,趙雲瀾很快發現,他對待同誌像春天一樣溫暖,對待敵人也像春天一樣溫暖,碰見打劫的,作為一個正常的成年男性,他居然毫不反抗,連語言攻擊都沒有,順從地就把錢包掏出來了!
小流氓發現這是個“軟柿子”,立刻蹬鼻子上臉:“手表!這他媽要是名牌,也值個萬八千的,也擼下來!”
沈巍又二話沒說,把手表也接下來了。
“百無一用是書生。”趙雲瀾心說,他歎了口氣,看不下去了,插著兜往那邊走了過去。
隻見打劫的小流氓一把搶過沈巍的手表,抬手把沈巍推了個趔趄,沈巍的後背撞在了牆上,脖子上露出一段紅線。
“哎,看他脖子上掛了什麼東西,可能是玉,”一個人說,“瑪瑙翡翠也行啊。”
另一個人迅雷不及掩耳地拽住沈巍的領子,粗魯地把他的領口扯下了一大截,沈巍鎖骨之間掛著的小吊墜露了出來——那東西不過指甲蓋大,卻把還沒來得及走近的趙雲瀾的眼睛都晃了一下,也不知道是什麼材質,它在螢火一樣的路燈燈光下,竟然能顯得流光溢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