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十歲的老人顫巍巍從椅子上站起來的第一件事,是給他們燒一壺水。
光線昏暗的室內,唯一一張八仙桌前,兩人坐在長凳子上,雙手接過老人遞來的水杯。老人隨後坐下,她嘴唇翕張幾下,但沒有聲音,藏在聳拉眼皮下的雙眼,帶著猶豫的期盼望過來,期盼著從他們這裡得到關於兒子案子的好消息。
理所當然的期盼。
但是他們注定讓她失望,他們要和她交流的並非她兒子的案件,而是另外一個案子。
擱在手裡的杯子開始變得燙而且重。
紀詢意識到這是因為自己同情老人並且感覺到責任的緣故。
很可笑。
他抽離著評價自己此刻的心態。
他確實曾經和袁越說過要一起調查這個案子,也確實因為生活中的種種事情一推再推,直到從警隊辭職。
我已經不是警察了。
我沒有必要再管這個案子,沒有必要再管任何一個案子。
會有更多的警察替我做這些,地球不會因為誰的消失而停轉。
但是壓力越來越大,有一座山落到他的肩膀,有一片海淹沒他的喉嚨。
紀詢想起自己在了解這樁案子時候看見的卷宗。
冷冰冰的卷宗,冷冰冰的文字,冷冰冰的照片,一切都是冷的,因為這都是死去的東西,是冤魂留下的殘骸。
裡頭隻有一樣活了。
王彩霞,湯誌學母親。
卷宗上輕描淡寫短短一行的記錄,不甚重要,他看時候一目十行,輕巧跳過,但到今天的現在,它變成了坐在他麵前的老人。
有血有肉,還在呼吸,以生命來等待破案的老人。
她坐在那裡,隻安靜的等待,但她的身影卻像一把無形的利劍插入紀詢的心臟,把那些長久麵對命案的習以為常的冷靜撕得粉碎,隻餘下溫熱的血在流動。
那種熱量在身體裡肆無忌憚地流轉,每到一處,都讓他感到了灼熱的羞愧。
曾是警察的他如此輕易的做出了承諾,卻沒有完成。
紀詢的雙手在輕微的顫動,他感覺到自己的喉舌微微張開,想說點什麼。他其實知道該怎麼說,他們不該沉默的讓老人坐在那裡無意義的猜測。
他應該像個警察那樣,表明來意,安撫受害者家屬,然後拚儘全力破掉案子,讓冤魂安息,讓正義昭彰。
這種簡單的話,他再說不出來了。
巨石早已將他的喉嚨堵塞,經年累月,不曾鬆動。
這時旁邊伸來一隻手。
霍染因的手按在杯沿與他的雙手上,這隻沉穩的手掌按住紀詢手上的輕顫,隨後堅定地將杯子從紀詢手中拿出來,放在一旁。
“水太燙了,先放一下。”
霍染因接著轉向老人:“老人家,是這樣的,我們手頭上有一個案子,裡頭有人和您兒子相識,我們想向您了解一下他,不知道是否方便?”
一陣風吹過。
老人眼中期盼的火焰在晃動,像是深深的夜裡冷風吹著如豆的燭火,燭火數度熄滅,但等風過,它依然堅強地重新燃燒。
“當然,當然……”老人答應,“你們想了解誰?”
“辛永初,您認識嗎?今年他四十二歲,當年二十歲,他和您兒子的關係應該很好。”
老人眼裡閃過一絲迷惑,她沉思許久,慢慢找回了記憶:
“是那個……很會跑的小孩?”
伴隨著這個奇異的形容詞,老人站起來,從床鋪的角落裡翻出一本厚厚的簿子。
這本簿子到了兩人麵前,紀詢將它翻開,意外的發現這是本相冊,裡頭貼滿了黑白照片,是湯會計和各種不同孩子的合照。
老人說:“我兒子兒媳命不好,他們有個男孩,但調皮搗蛋,在十二歲的時候跑到水庫裡玩水,沒了。可是日子還得過下去,他漸漸的就把感情轉移到縣裡其他的小孩身上。那時候縣裡窮,大家對讀書都不在意,好些窮的,就輟學。他想不行,孩子怎能不讀書?就把手裡的錢拿去接濟這些孩子,這些照片裡的孩子,大多數被他接濟過……你們說的辛永初,應該是這個。”
老人的手指指上一張照片。
紀詢看見的第一眼,幾乎沒能將照片和現實劃等號。
當年的辛永初還年輕,剃著隻剩一層青皮的光頭,單手插在兜裡,倚著牆,站得鬆鬆垮垮的,湯誌學將手搭在他的肩膀上他還不樂意,光扭著臉,眼睛看向旁邊,隻給鏡頭留絲餘光,餘光裡,也全是桀驁不馴。
年輕時候的辛永初令人意外。
但細細一想,過去與現在又自有脈絡。過去辛永初的叛逆與尖銳全寫在臉上,現在,這些也並沒有消失,隻是潛入他的骨血中,成為帶來毀滅的仇恨。
“辛永初家裡頭不好。”老人說話有些絮叨,“他是私生子,從小就不知道父親,後來他14歲的時候,他媽媽也再婚了。14歲的半大小子,養不熟了,又要上高中上大學,未來還要討媳婦,哪個男人有這麼多錢去浪費。他就不太受待見了,他脾氣也倔,乾脆就從學校跑到街上,和那些不三不四的人混著,當小偷。偷到我兒子頭上。”
“我兒子去追他啊,一路追,他就一路跑,兩個人都倔,繞著縣城跑了大半圈。”
兩人靜靜聽著。
湯誌學並沒能追上辛永初,拿回自己的錢包。
辛永初跑得太快了,14歲的少年,雙腿像是裝了個馬達,能夠不知疲倦迅疾飛躍般向前跑。但這沒完,後來有一天,湯誌學在回家路上的一條小巷裡,又看見了這個少年。
那時候辛永初躺在地上,鼻青臉腫。
據說是他偷到了另外一個混混團夥的老大頭上,他所在的團夥就將他放棄,他被人狠狠揍了一頓,又被像隻流浪狗一樣拋棄在這裡。
湯誌學起了惻隱之心,將少年帶回家裡,給他塗藥,和他吃了頓晚飯,他讓辛永初在自己家裡休養兩天,但是第二天一大早,辛永初已經消失。再過個三五天,等他打開門的時候,看見門口放著個果籃。
他左右張望,在巷子的角落看見一片一閃而過的衣角。
他熟悉這片衣角,上頭撕破後的補丁,還是他老婆給補的。
辛永初才14歲,14歲的孩子,還有太高的自尊心和樸素的道德觀,他可以和混混一起走街串巷,偷盜搶劫,他覺得他們是兄弟;他也會因為湯誌學救了他而對湯誌學報恩,他也覺得這理所應當。
這不是一個徹頭徹尾的壞孩子。
湯誌學去打聽了解辛永初的情況後,在街裡巷道又呆了幾天,他找到辛永初。
這一次,他直接問辛永初:“願不願意和我一起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