庭審當日。
天色尚未完全亮起, 沉沉夜色之中隻能隱隱窺見帝都最高法院冷寂肅穆的輪廓,綿密的細雨悄無聲息的飄落下來, 撞入來者的懷中。深棕色鬆木質的大門前,兩根氣勢恢宏的羅馬柱就這樣靜靜的佇立在雨中。
一如此刻身著純黑製服,麵無表情注視著正前方的聯邦士兵。
崔成周低頭看了一眼時間。
距離初審正式開始的還有整整三個小時,這會兒的帝都最高法院門前卻幾乎被聯邦著名的媒體記者們占得滿滿的——而事實上, 還有更多的媒體人,連站在法院門前等待的資格都不具備。
艾倫法則。
這項由於法則其本身的殘忍和艱難, 而在此後數千年以來,令無數人望而卻步的規則, 終於迎來了它真正意義上的第一位挑戰者。
和聯邦常見的訴訟案件流程不太相同的是, 這場即將發生在帝都最高法院的初審,本質上其實是對現有法律製度的一種探討, 換句話說, 辯護律師不需要利用種種證據令委托人脫離險境, 而是提出簡約而不簡單的有關改進方向的提案。
倘若初審通過,那麼這就意味著庭審結束後, 聯邦議會將會邀請“原告”一同參與到新生律法的修訂中, 直到最終的律法誕生;倘若初審失敗……
到那時候,艾倫法則賜給它大無畏的挑戰者的,必將是不留情麵的死刑。
想到這裡, 崔成周抬起頭, 看向望不見儘頭的遠方。
那麼他呢?
是背負悲劇英雄的命運, 從此墜入地獄, 還是踏著億萬人賦予的榮光,永遠載入史冊?
*
“東西都準備好了嗎?”
女人聲音細細的,聽上去溫和耐心,留心之下卻能隱隱從那柔柔的聲線裡捕捉到一絲輕微的顫抖。靳野微微垂下眼瞼,恍若沒有注意到這一點,他隻是微不可見的點點頭,說了一聲好。
“那就好,”靳母似是怔了一會兒,見兒子投來征詢的目光,才回過神來,輕輕的笑了笑,隻是笑容多少有點勉強的意味:“晚上呢?回來想吃什麼?”
“都可以。”
母子倆說話的時候,靳父就默不作聲的在一邊聽著,等靳母親手點好了行李,一家人站在門口的時候,助理陸怡安和法院派來迎接的懸浮車,已經靜靜的候在外麵了。
細雨還在下。
仲夏的雨水並不冷,反倒帶著酷暑中難得的涼意,靳父神情嚴肅的掃過懸浮車前的一席人,也不猶豫,牽過妻子的手,大步跨入敞開的車內,靳野反而落到了最後。
懸浮車在航道中行駛的時候,一行人都沒怎麼說話,顧忌著車內沉重的氣氛,陸怡安想了想,最終還是把心底的困惑吞了下去。001就沒有這個顧忌了,它對著車內來回掃了好幾眼,奇怪的問了一句:【宿主,你那幾個活寶學生呢?】
說起來,不隻是陸景同三人,自從庭審日期定下來後,就連沈清晏都沒了蹤影,常常看不到人,001想想那幫人的實際破壞力,心底一寒,難免有點擔憂:【他們不會聯手把宋明淵給做了吧?“嘭”的一下炸得粉身碎骨之類的。】
靳野:“這個主意聽起來不錯,回頭我會記得轉告他們的。”
001:【……】不得不說,即使是對001來說,也有很難辨彆真假的事情——比如,判斷自家宿主究竟是在一本正經的開玩笑,還是在隨口說大實話。
它猶豫著要不要開個金手指看看情況,關心一下宿主學生們的安危,然而下一秒,懸浮車緩緩下降,最後穩穩的停在古樸的最高法院大門前。
七點五十分。
作為少見的被允許進入到庭審現場的記者,一直到崔成周在旁聽席邊上站定,這位經手無數頭條新聞的名記都顯得有些心不在焉,與之成對比的,則是此刻即使坐在了旁聽席上,麵上也帶著掩飾不去的激動之色的其他記者們。
“……之前就聽說顧上將回帝都就是為了這場庭審,沒想到居然是真的……”
“議長閣下也來了,天哪——”
“不止議長閣下,議員裡的閣下們都來了!……難怪宋大校隻能坐在旁聽席了……”
法庭內部禁止高聲喧嘩,是以記者們即使彼此交頭接耳,也刻意壓低了聲響,然而饒是如此,最後一名記者話音還沒落下,就被同事扯了一把衣角,做了個“噓”的動作,一邊向著宋明淵所在的方向不動聲色的瞥了一眼。
該記者頓時秒懂。
宋明淵在軍中的名聲其實不錯,年紀輕輕身居高位,傲氣歸傲氣,可他的確也有傲慢的資本,況且除此之外,他在其他方麵也的確無可挑剔,是不少人看好的聯邦軍部的未來。但這並不影響這名記者隻看了他一眼,就不感興趣的收回了目光。
無他,此刻坐在陪審團座位上的那批人,隨便拿一個出來,都比宋明淵要大出一籌不止。
聯邦上將顧越海,議會總長滕巍,就連陪審團中閱曆相對較為底下的一位年輕議員,也是聯邦高層的年輕人中身世能力最拔尖的那麼一個,相比之下,一個小小的大校,自然就無人問津了。
然而此時此刻,在這塊特殊的地盤上,是平民還是高官其實都無所謂,這場庭審真正的主角,從始至終都隻有那一個人——
懸掛在牆壁上的掛鐘悄無聲息的指向上午八點,秒針、分針與時針漸次歸位的同一瞬間,隨著裁判長舉起桌上的《自由宣言》,全場起立,向著最前方牆壁上的聯邦國徽微一躬身,輕聲複述:“以自由之名。”
庭審開始。
裁判長打開手中的資料:“現在開庭。首先核對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的基本信息。”
“原告:靳野。”
“被告:未成年人保護法。”
“第三人:聯邦公民。”
“經核對,各方當事人和其他訴訟參加人均符合法律規定,可以參加本案訴訟活動……”
“……靳先生控告《未成年保護法》,請求對被告造成的誹謗、侮辱、盜竊、猥褻兒童、強.奸、故意傷害、過失致人死亡等行為,申請《禁止校園欺淩》法案……”儘管本次初審並不能算嚴格意義上的庭審,裁判長仍是按照規定的流程繼續說道:“以上為本次案件陳述。”
“現在進行法庭調查,首先由原告陳述訴訟請求、事實和理由。”
靳野站起身。
這場庭審與普通庭審最大的不同在於,普通庭審是否成立,最終都要看裁判長的意見,而這場庭審則由於“被告”並非人類,沒有發言的能力,以及“艾倫法則”的規定,嚴格意義上來說,他需要麵對的其實已經不再是裁判長,而是陪審團中真正有資格決定是否通過《禁止校園欺淩》法案的人。
而這恰恰是他最擅長的。
法庭上靜悄悄的,所有人的目光都彙聚在了此時站立在陪審團麵前的那個人身上。
一個敢以一己之力,向聯邦的律法發出挑戰的人,應該是一個怎麼樣的人?
像千年前的艾倫那樣,每一步,每一個微笑都儘顯風度優雅,理性又意誌?還是早已做好了舍命準備的英雄,眉骨冷冽,從容赴死?
可靳野都不是。
明明是這樣萬眾矚目、命懸一線的場合,有人看他似英雄,有人視他如亡徒,可靳野的態度卻是稀疏平常——並不是常人所以為的那些偉大的氣質或初衷,他站在這裡,僅僅隻是因為他想站在這裡而已。
就像是……
“就像是那個人?”
耳旁的聲音細微又清晰,顧越海垂下眼瞼,既然沒有去看身邊向他搭話的年輕人,也沒有抬頭去看此刻場中站著的那個人。
像誰?
倘若把這個問題擺在其他人麵前,最容易得到的回答興許是“艾倫”,畢竟對方選擇的方法和手段,都與千年前那位驚才豔豔的大律師如出一轍,更有高度相似的執拗和信念,但顧越海知道,無論是他,還是對方口中的“那個人”,都並非是指艾倫。
他抬起頭,目光定定的凝視著此時正不緊不慢,將自己的提案娓娓道來的年輕男人,有那麼一瞬,那個側影幾乎就要與他記憶中某個人影徹底重合,但是在此之前——
顧越海:“閉嘴,盛興安。”他維持著直視前方的動作,眼中卻沒有任何情緒:“除非你想在帝都醫院的病床上待整整一年,否則彆試圖惹惱我。”
他不缺這麼做的實力,更不缺這麼做的叛逆。
畢竟誰都知道,聯邦上將顧越海是出了名的桀驁不馴目中無人,彆說議長,哪怕是總統本人在場,隻要他想,他就能夠當場將今年剛進入聯邦眾議會的盛家小少爺打得滿地找牙。
盛興安聳聳肩,轉頭專心看向庭審的中心,不再說話了。
初審仍在繼續。
“……學校必須對校園欺淩零容忍處理,任何人在發現此類行為後必須舉報,學校對於被舉報的校園欺淩事件也必須無條件配合參與調查;不僅是施虐者本人,在現場無作為,事後也無作為的,視為與主謀同罪……”
靳野的提案很快就講述完5畢。
之所以初審,正是因為在這場庭審中,申請者本人隻需要拿出最基礎、但是也最核心和關鍵的思路,無需法官判斷有罪或無罪,真正的決定權,始終是在陪審團的眾議員手中。
換句話說,庭審的關鍵其實在於靳野拿出的提案,能否讓這個國家真正的掌權者看到實施的可能。
“我有一個問題,”靳野話音剛落,陪審團裡其中一個中年男人便站了起來,他沒有離開自己的位置,而是眯了眯眼睛,輕描淡寫,卻又一語中的的提出了問題的關鍵:“你的提案如何定義‘校園欺淩’這個行為本身?如何評判學生間普通的打鬨和校園欺淩的標準?”
靳野沒有直接回答這個問題。
“據《星網晨報》抽樣調查爆出的數據,去年校園欺淩發生率為33.7%,相當於每三個人就有一個人受到過欺淩——為了保證《禁止校園欺淩》提案能夠儘快發揮效果和作用,我建議降低校園欺淩的判定標準。”
“比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