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 19 章(1 / 2)

皇城有好事 清閒丫頭 10966 字 2024-04-05

第十九章

今日雖也天寒,但終究是放晴了。

皇城各條主道的積雪已清,街上處處喧嚷如常,萬喜再急,也不敢把馬車催得太快,這輛載著他們往大皇子府去的馬車行得尚算穩當。

莊和初抬眼在車中看了看。

他用馬車出門的時候不多,但無論如何出門,不惹人注目都是首要的。

是以那輛現下被押在大理寺的馬車經過他一番慎重斟酌,在一眾高門大戶的馬車之中,可算得上是幾乎沒有什麼特征可言了。

這輛馬車則恰恰相反。

這輛馬車新得華貴,華貴得紮眼,紮眼得讓人一眼難忘,即便穿行在最繁華街道的車水馬龍間,也無所遁形。

舒服倒也舒服得無可挑剔。

“這馬車有何不妥嗎?”

“馬車妥,妥得很,是裕王不妥。”千鐘在搖蕩的馬車中朝他湊近些,響脆的嗓音壓得低低的,彆有幾分神秘,“您不是說,這馬車是裕王送給您的嗎?”

莊和初微一點頭,算作回答。

千鐘在莊府門口一隨他坐進來,就問了他,這嶄新的馬車是哪兒來的。

馬車這種東西,不像集市上的瓜果梨桃,現成的擺在那裡叫賣,莊府的馬車昨日剛被毀,今日一早就冒出這麼一輛嶄新的,千鐘當時便覺得有點兒古怪。

隻是那時滿心裡都緊張著來討清白的事,否則早該想到了。

“我聽說過,朝廷裡有規矩,多大的官,坐什麼規製的馬車,都有講究,不能亂坐,裕王給您的這個,就是三品官能坐的,是嗎?”

話是求證的話,但口氣裡分明沒有半點猶疑。

“不錯。”莊和初含笑點頭。

“那您仔細瞧瞧這兒。”

莊和初循著她的指點,目光落到她身旁的窗框上。

臨近正午的天光被窗紙一濾,隻餘下纖薄的一層透進來,就這麼一層,已在窗框上映出一重粼粼金華,乍一搭眼,好像那窗框是用金箔包裹了似的。

細看才能看出來,那不過就是尋常的木頭,隻是在漆工上花了心思。

這才是這輛馬車最精妙之處。

皇城裡最不缺奇珍異寶,堆砌出一輛華貴的馬車並非難事,難得的是,華貴紮眼至斯,仍然毫不逾越他這麼一個三品文官在車馬用度上的規製。

足見工匠在平衡這二者之間下了多大的功夫。

當然,連千鐘也看得出,這功夫並不是下給他的。

隻看謝宗雲那些人剛才在包子鋪裡因為那點兒向裕王獻殷勤的事,就掐得臉紅脖子粗,也可想而知,這馬車是怎麼來的了。

裕王該就隻是發了句話下去,要人去備一輛三品官規製的馬車,辦事的人想博裕王歡心,就屁顛屁顛地去找了最好的工匠。

工匠既想討好裕王身邊的人,也不敢開罪這個即將得到裕王恩賞的三品大官,於是就有了這一輛挖空了心思的馬車。

怕是連裕王手下辦事的人和工匠都沒想到,末了竟然是賞給了這個人。

千鐘倒不是讓他看這些心思,她讓他看的就隻是這層漆。

“您看,光這層外漆,都不是一天兩天能晾透的,這就是說,裕王他是老早就把這馬車備下了,少說也得有個把月吧。”

這些,早在莊府門前時,莊和初已看到了,也看透了。

是以她說話間,莊和初的目光隻在馬車上略略一停,便又轉回到她身上,一瞬不瞬地看著她。

浮躍在窗框上的粼粼金光也映進了她一雙眸子裡,閃耀如驕陽。

十六七的年紀,再怎麼瘦弱,臉頰也都是鼓鼓的,沒了泥汙的遮蔽,又經粉黛略一妝點,掩去了氣血虧缺的底色,飽滿得仿佛盛夏時熟透的蜜桃。

比之昨日,靈秀不減,嬌俏倍增。

尤其這一雙小鹿似的眼睛,這樣亮閃閃地朝他望著時,仿佛這最嚴酷的冬日裡也遍是無儘生機。

鮮活,明亮,無所不動人。

莊和初輕輕摩挲著手爐,任這動人的目光撲在他身上,眼尾緩緩彎起一點溫煦的笑意。

“那又如何呢?”

千鐘瞧得出這人有些心不在焉,卻也不知他走神走去了哪兒,隻好又把話說得更直白了些。

“那就說明,昨天街上那些事八成是個幌子,正格兒的在今天等著您呢。”

正格兒的,確實正在大皇子府裡等著他。

莊和初思量間目光微垂,不經意自她攥緊的一雙手上掠過,不由得一頓。

千鐘一雙眼睛一直緊盯著他,見他往自己手上看,忙跟著一垂眼,這才想起自己手裡還攥著個物件兒。

一塊兒薄薄小小的布。

當時在包子鋪裡,她隻是見他把這東西遞過來,就老老實實伸手接了,他沒吩咐拿它做什麼,她便一直牢牢攥在手上。

這薄薄小小的一塊布輕軟得像盛夏裡被正午日頭曬蔫的嫩葉,在手裡攥著攥著就忘了它的存在。

“我……”千鐘心頭一緊,好像身下坐墊上驀地生出一片尖芒似的,一身筋骨一下子繃起來,“我誤了您的什麼排布嗎?”

“沒有。”莊和初輕笑,“隻是拿給你擦手的。”

擦手?

千鐘怔然看看那方已皺成一團的手絹。

被她攥了這半晌,指間的油漬已將這方潔淨的手絹蹭得斑斑駁駁,即便如此也仍是一方銀灰底色上透著玉白梅花暗紋的好看手絹。

而她這一雙手……

昨日已經洗得很乾淨了,可越是洗得乾淨,那些泛紅的凍瘡、皸裂的口子與青紫交雜的傷處,在她氣血不足的皮膚底色上就越是顯眼,看著就像塊爛掉的瓜果皮,連她自己都不願多看上一眼。

這樣金貴的一方手絹,竟還不如這樣一雙手上的一點油漬要緊嗎?

怔愣間,身子不由得隨著馬車微微搖晃,千鐘忽覺眼下一片光芒躍動,略一定睛,才驀地想起,她今日穿的並不是自己那身破衣爛衫。

身上的衣料在天光映照下耀眼如雲霞,想來是比這一方手絹更金貴得多。

讓她把手擦乾淨,是怕弄臟了這衣裳吧?

猛一想通,千鐘顧不得可惜這手絹,趕忙擦手。

莊和初也不知她想了些什麼,見她愣了片刻就埋頭擦起手來,隻當她從前在街上也是見過人用手絹的,隻是先前沒有得他一聲明確的準允,不敢擅自往這處去想罷了。

這也的確是他疏忽了。

方才見她吃完包子,想也沒想便拿了手絹給她,一時竟忘了,在這副經過仔細梳洗、悉心裝扮的樣貌之下,仍是個昨日還在街上行乞的人。

也不怪那店家與官差一眼認不出她,甚至萬喜也沒覺察出她是誰。

就連他這個整日對周遭一切提著十萬個小心的探事司九監指揮使,都在這張鮮活明亮的麵孔前出了這樣的疏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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