希慕人生中第一次穿超過七厘米的高跟鞋, 就是在林洛桑的婚禮上。
她從小就不愛玩所謂女孩子喜歡的東西,唯一看起來像女孩子的,就是留了幾年的一頭及腰長發。母親說這樣會讓她看起來溫婉柔和些, 總是極有耐心地為她打理,可惜她遺傳父親,做事兒風風火火,總覺得頭發是累贅。
初中時無數男生為了引起她的注意而欺負她,最常做的就是偷偷剪掉她的頭發。
她煩得不行,忙於中考沒空跟他們鬨騰,隨便挑了個時間把頭發全部剪短,順便賣了一千塊錢。
那是她人生的第一桶金, 且此後再也沒有爛桃花出現,那一剪子下去,就連好桃花都變得十分稀有。
後來齊耳短發的習慣就延續到了高中和大學,再到入圈。
和長發比起來,短發方便了不止一星半點, 她便再也沒有蓄起過長發, 定期把超過耳朵的碎發給清理乾淨。
自此特立獨行的風格愈發明顯, 人家形容她是短發、chocker、馬丁靴走天下, 每次聽到這種說法她都會笑,感覺總結得還挺正確。
答應做林洛桑的伴娘是情義之舉,當時隻覺得好朋友的婚禮邀請了她, 那她應允下來也是件再正常不過的事兒。
幾小時後才反應過來, 這差事需要穿裙子還得穿高跟,儘管形勢忽而變得嚴峻, 但承諾已經許下――沒辦法,隻能受著。
好在林洛桑也為她考慮了, 在把住婚禮整體風格的情況下,伴娘服專門給她設計了褲裙款,而且說給她選的高跟鞋也是幾雙裡麵最矮的。
她對林洛桑很放心,因此抵達小島之後就聊天和商量婚禮的事去了,回去之後又太困,便直接睡下,沒有檢查禮服和鞋。
第二天鬨鐘失靈睡過了頭,林洛桑緊急給她打了二十多個電話:“你怎麼還沒來啊?我們等著你藏婚鞋呢,馬上要開始了。”
她一個激靈,趕緊打開箱子換衣服,在那一刻才意識到了自己的失策――
她不知道,原來對於林洛桑盛千夜這種流量女藝人來說,八厘米的高跟鞋,居然算矮的。
裙子她勉強還可以穿一穿,隻是會不太適應。
但細鞋跟超過五厘米,她基本就等於不會走路了。
可催促來得急,她不想影響到林洛桑的婚禮,隻能硬著頭皮穿好,剛走到門口試了兩步,還沒來得及思考要不要先換上自己的鞋時――
走廊的風砰地一聲,將門吹關了。
“……”
她的房卡沒帶在身上,這時候找人來開門顯然也不是明智之舉,正當她一籌莫展時,忽然聽到不遠處傳來響動,緊接著就有男人出現在走廊儘頭,半張臉沐在日光下,似是在曬太陽。
遙遙看去,就像她人生的曙光。
她當即爭分奪秒地跑了過去,心道反正住在這裡的全是賓客,大家的共同目標也都是婚禮,所以稍微勞煩一下應當不會被拒絕。
“你好,你的鞋可以借我穿一下嗎?”她歪歪扭扭地跑過去,在距離男人幾米的地方扶著牆站穩,點了點手腕道,“我趕時間,來不及了。”
男人目光奇妙地看了她一會,似是沒聽過這麼無厘頭的請求,半晌後才低下頭:“我的鞋?”
她迅速點頭:“就你腳上這雙。”
男人稍有停頓,問道:“……不會大嗎?”
“沒關係,”她答得乾脆利落,“反正比這高跟鞋適合我。”
“……”
雖然心中仍然存疑,但商銘最後還是讓出了自己的鞋,她也不見外,一腳踏進去後健步如飛地跑遠,倉促撂下一句――
“謝謝啊,到時候還你!”
她轉身的動作太急,一頭短發掙脫了皮繩的束縛倏然散開,在空中蕩出一個低淺的弧度,最終落在耳後。
好短的頭發。
他不禁失神片刻,想到了《這個殺手不太冷》裡的小女孩,旋即定了定眸,又恰好瞟到她脖子上的頸鏈,做舊的六芒星一閃而過。
商銘俯身,拾起她掉在地上的發繩,隻覺得今早遇到的這個姑娘,突兀得有幾分特彆。
他好像還是第一次見,穿著大幾碼的男鞋都能比高跟鞋跑得快的女人。
想到這裡,又不由得回憶起她方才生澀的步伐,下意識勾著唇角,笑了一笑。
如他所料,很快他們又再度見麵,這次是在婚房裡,他憑借著她腦後多出來的那一團頭發,找出了婚鞋的藏匿之地。
她好像沒想到他能猜中,取下盤發後還抓了抓發尾,不太服輸的樣子。
婚鞋尋找完畢後,大家離開房間前往下一環節,他們正巧是最後兩個離開的,商銘便在關門時,順勢將她的發繩還了回去。
看著他掌心的東西,她有些怔忪,麵上表情未變,眼底卻隱隱有什麼在動搖。
還沒等商銘看清楚,她便因朋友的呼喚驟然回過神,抽離出當下的場景,將裝在袋子裡的鞋塞給他,又道了謝,這才快步離開。
她大抵是換上了朋友的鞋,平底的尺碼恰好,但裝在伴娘服裡的身體卻有些僵硬,提裙擺的動作也帶了幾分不自知的彆扭。
聽說她是女藝人,女藝人裡還有這樣的?
身旁鶯燕如雲的商銘似是發現了什麼新奇事物,饒有興致看著她一舉一動,直到車絕塵而去才收回目光,意味不明地抬了抬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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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另一邊的希慕則還是有些晃神,就連下車到了場地正中央,也沒從方才的悵然若失中緩過來。
剛才麵對著商銘,她啟了唇正想解釋今早的情況,結果冷不丁被男人打斷,他朝她攤開掌心,她的世界就很莫名其妙地空白了幾秒。
……難道是說話被打斷了,她才會若有所失?
希慕盯著那根發繩,還沒來得及想明白,就有人喊她去甜品台拿飲料。
她匆匆將發繩兜進口袋,蹭了半天才想起裙子沒有口袋,便將東西套進手腕,放棄了關於這段小插曲的思考,全身心投入到婚禮之中。
忙完正事已經到了下午,她又換上了高跟鞋,不方便走路,但這會兒又不能坐下,隻能站在噴泉旁邊休息,活生生佇立成了一尊不會動的雕塑。
商銘在這個時候走到她身側。
男人隻是站定,一句話都沒說,仿佛隻是來這兒看看風景。
她本也是不愛主動說話的人,但看著男人手中的捧花,實在是沒弄明白,開口問道:“你搶這個捧花乾嘛啊?”
剛才一堆人摩拳擦掌等著搶捧花,結果被商銘和傅修一人搶了一半,大家都意難平地嚷嚷著說他們扮豬吃虎。
麵對著她的提問,商銘漫不經意地回:“隨便搶的。”
他其實沒想搶,但在捧花拋出的那一刻感覺會落到自己周圍,忽然就生了點兒什麼心思,便臨時起意地伸出了手,沒想到還真搶到了。
就是不太好處理,一個大男人一直把花捏在手上像什麼樣子。
“托你們倆的福,全場沒一個女生拿到花。”希慕禁不住嗤了聲,“連鐘壁都知道搶了之後要分給女生,哪有男人搶花留著的啊。”
“我也是搶了之後才意識到不對。”
商銘轉頭問她:“那你覺得我該怎麼處理?”
希慕抬了抬眼,往人群裡看去:“這還不簡單,隨便找個女生送給她唄。”
頓了幾秒後,男人道:“難道就硬送?也得有理由才行。”
“借口這玩意還不好找嗎,你要不想讓人誤會的話,”希慕指向靠角落寫著五號的一桌,“看到那一桌了嗎,全是娛樂圈小花旦,小花小花……這不就跟花扯上關係了嗎?”
商銘掃過一圈後才道:“怎麼有個空位?”
“我的,這不是當伴娘不能去談天說地麼,”希慕垂眼,“而且我不喜歡太鬨。”
很奇怪,她本來是個挺慢熱和排斥生人的人,但或許是因為和商銘的第一麵就被他看到了最尷尬的時刻,她反而在他麵前能夠放得開,話也不自覺多了起來。
可能是忙了十來個小時,身體裡積攢的壓力需要通過聊天來抒發吧。
商銘凝視五號桌良久,就在希慕以為他已經決定好獵物時,男人往她這邊靠近了兩步,把花遞給了她。
她抬眼:“什麼意思?”
他講得簡單:“送你。”
“我?”她有些駭然地指了指自己,好笑道,“你覺得我能跟花扯上關係嗎?”
“你不也是坐那一桌的?”他反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