作為“獎勵”,林見秋身上的傷被治好了,等到被放出去的時候,至少已經跑跳無礙。
到那時候,他已經對被救出去不抱什麼希望了。
那片區域裡沒有計時的工具,林見秋剛醒來的時候對時間感知很模糊,但之後光是養傷期間至少過去了十來天。
前後半個多月的時間,被找到的希望越發渺茫。
說不定外麵的人都以為自己死了。
——他倒是寧願外麵的人真的都以為自己死了。
包括他的父親。
在那個奇怪的地方待的時間越長,林見秋越意識到這裡麵藏著的究竟是怎樣一群瘋子。
即便一開始沒有瘋,最後也會被逼瘋掉。
這裡的遊戲規則就是殺人。
一方是遊戲參與者,也就是所謂獵手,一方是獵物。
當然不是無差彆的屠殺,否則也稱不上一場“有趣的遊戲”。
這裡遠離城市,沒有法律可言。
製定規則的人同時也是參與者,他們把殺人當做一項藝術,乃至學術研究。
生與死並不重要,重要的是怎麼死的。
有人享受將活人逼至崩潰絕望的過程,有人喜歡把毫無聲息的屍體擺成詭異的模樣,也有人背後操控,叫人自相殘殺……
這是一群徹頭徹尾的變態。
最初可能還沒有這麼誇張,在自己原本的地盤上,他們無一不是有權有勢的人物,多數都是有錢人,從事不同行業,欲|望膨脹到一定程度,就很少再有普通的玩樂方式能滿足他們追求刺激的心態。
不知何人最先提出這樣新型的“遊戲”,很快就得到了響應。
多年的籌劃與龐大的資源壘砌,與世隔絕的地下遊樂場就這麼建成了。
就如同吸|毒一樣,在這個地方,他們可以儘情釋放自己的陰暗壓力,暴露自己的扭曲醜態,享受興奮激烈的刺激,一轉頭麵向外界,依然是光鮮亮麗的成功人士。
隻是毒|品終究會腐蝕所有理智,讓人失去所有自主權,變成人不人鬼不鬼的行屍走肉。
那些參與者自詡理智優雅,更享受掌控他人的感受。
然而這種“遊戲”也是會讓他們上癮的。
有人太過投入而命喪其中,也依然抵擋不了其他人參與的熱情——
能夠參與這種“遊戲”的人,本就不能被稱作正常人了。
遊戲的場地經曆過至少三次擴張,參與人數也早就翻了兩三倍不止,沒有人想要去牢獄裡度過下半生,於是離開“遊戲”他們也會同時靜默不語,互相為彼此打著掩護。
從林見秋踏入那個地方起來,那個“遊戲”至少已經持續了五年以上。
一直沒有被發現的理由很多,位置偏遠、通信不夠發達、賄賂包庇、參與要求嚴格、互相掩護……但最重要的原因還是在於獵物。
遊戲裡的“獵物”在物理上都是活生生的人,然而在社會意義上大多都已經不存在。
有流浪漢,有黑戶,還有一些因為各種原因拿到了死亡證明的人……
這些人分布在全國各地,大多離群索居,即便失蹤也不會引起關注。
林見秋可能是其中少數的異類。
他屬於拿到了死亡證明的那一撥,在他還不知情的情況下,身邊所有的人都以為他死了——除了他父親。
後來林見秋才知道,他甚至已經有過一場葬禮了。
但在林見秋這裡,他被人帶過來的因果是顛倒的。
最早是出於報複。
從當初那場連環殺人案開始,林爹一路追查,無意間就觸碰到了這些人私下交易的核心,險些將他們的心血都毀於一旦。
林爹被陷害入獄,那些人仍不滿足,早就打定主意連他兒子也一起帶走。
他們一開始沒有想過林見秋能活下去,而且活得很久。
隻是出於報複折磨的心態,在遊戲一開始提供了一些便利。
但林見秋依然是“獵物”。
他本該早早地被殺死,或者被徹底染黑沉入到最深的泥濘裡。
獵物找到真凶就可以反殺,每殺掉一個人,他自己就能更安全一分,也可以獲得“獎勵”。
沒有人能因此活著出去,但至少在這個遊樂場裡,他們能夠通過殺人從底層垃圾變成上位者,小範圍內掌握權勢、武器、地位。
在這裡,似乎最終也就隻有兩種結果——
要麼殺人,要麼被殺。
大多數人都不會選擇後者。
所以,活得越久,乾淨的人就越少。
幾乎不會存在。
要麼崩潰,要麼黑化,結局無一例外,都變成了瘋子。
至少這裡不會再有正常人。
包括林見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