秋風颯颯地吹響窗外的文昌槐。
置了火盆、燭台、筆墨紙硯。
賈琮從考籃之內拿出麥餅嚼吃,不時就一口燒開涼下的水。
今年的秋天乾燥又冷。
監獄般的號舍給人安全感,卻又有一種枯坐的無聊煩躁。
尤其這種枯坐還被人看著,目視窗外。
明遠樓、瞭望樓、過道都有官兵來回巡視。
當幾個差役手執公告牌來回走。
代表頭場的三道四書題出來了。
第一題:《不亦說乎,有朋》,截搭題。
第二題:《不以規矩》,小題。
第三題:《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民免而無恥;道之以政,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連章題。
“第一題都出爛了,難寫名作。
第二題沈郜恰好給我出過。
第三題又是大章.......”
賈琮磨墨鋪卷,和成千上萬的秋闈考生一樣。
皺眉思索,搜腸刮肚,好在鄉試每場的時間都足夠。
大不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
誰都能憋出三篇八股文來!
但是鄉試為**之始,鄉試解元。
賈琮也是有問鼎之心的。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
賈琮思維悟性遠超同齡人,在官兵進來又關上門的時候。
賈琮已經廢掉三張稿紙,揣摩思路大綱。
從《史記》、《漢書》、《後漢書》到《朱熹集注》。
無數密密麻麻的文字略過腦海。
那官兵也不打擾他,轉了一圈。
再檢查被褥席子又關門出去,守在外邊。
少了一個人在內。
賈琮就不覺得彆扭了,心境如萬籟俱寂的荒野。
提起湖筆蘸墨,下筆如有神:
“不亦說乎,有朋。”
“說以學而深,即可決其朋之有矣。”
“夫說生於時**,及生於學也。
以學及人,而朋之有也,不可必乎?”
“且夫人果能說諸心而研諸慮,則亦何至朋從而思哉?
雖然津津有味,固足征閉戶之功。
而落落無徒,奚以集出門之義。
勿雲:係我願兮;
遂不必言:與子偕簪也。”
“......斯其情不覺可厭,而覺可欣矣。
孜孜於學問之途,而優焉遊焉。
自有無形之判漁,雖錫於朋貝。
未若此衷情之愉快也。”
“斯其意不覺其甚苦,而覺其甚甘矣。
勤勤於行**之地,而怡然渙然。
常多不儘之低徊,雖饗與朋酒。
未若此意味之深長也。”
“以朋而深言之.....以朋而淺言之......”
條理分明,脈絡清晰。
第二題他略加思索。
把以往作的加了改動:
“不以規矩。”
“...大而言之,則天道為規。
地道為矩,雖兩儀離規矩而成形。
小而言之,則袂必應規,袷必如矩。
雖一衣不能舍規矩而從事......”
“孰為規矩而不可以哉?”
“不以規矩,何以成方圓哉?”
第三題的連章題比較難作!
這才是真正的選拔淘汰。
種子放進篩子裡麵,劣等的要被篩下去。
首先破題的綜合性思維,就能刷掉大批考生了。
儘管他們考前都訓練過。
古**生也和今人一樣,會遺忘、離題。
能一眼看透題目本質的,不僅要苦學苦練。
還要有超高的悟性。
其次;涉及史料、治國。
四書五經就能讓人鑽研一輩子了。
還要精通春秋戰國、秦漢隋唐。
對於很多人真是強人所難。
賈琮開始作第三篇的時候,已經初十了,篇幅較長:
“政學分而天下響亂,於是法家兵家者流。
驅一世之忮,忍嚴酷之域。
而綱淪、四維蠹、九流濁焉。
於是三代德厚禮讓之風,澌減儘矣。”
“政學合而天響治,天子仁聖。
朝有巨儒,淑一身以淑一世。
於是提挈綱維,整齊流俗。
而三代之風,稍稍複還舊觀。”
“.....景之年十五入大學,十七而孟厘子屬其而往學禮。
三十而問禮於柱史,四十二去齊景。
反乎魯而召公薨、定公立......”
這一篇連章題偏向嚴謹大氣的風格。
繼承賈琮以往的中正平實。
而且提二比、中二比、後二比的格式不大遵從。
之所以如此。
是連章題最忌諱用六比來寫,反而有點像策問了。
平常的八股格式,在連章題裡麵不通用。
真是苦哉考生,省級考試就這樣**人。
第二場十一進場,考經文五篇。
第三場十四進場,考策問五道。
賈琮的詩經題倒還中規中矩。
唯獨策問裡麵,對“攤丁入畝”做了深入分析。
從北明的土地高度兼並而滅亡、張居正一條鞭法的中興。
**恣肆一萬多字,大談取消人頭稅的利大於弊。
等十六出場。
賈琮等眾生員,都覺得好像坐了三年牢一般。
有一種重見天日的感覺。
然後就陷入了焦急的等待,等待桂花飄香那天的龍虎榜。
人生中的第二次鄉試考完。
賈琮與同年到筆筒胡同飲宴,張冇才豪氣請客。
騎馬歸來,回過父母!
賈琮在廂房悶頭大睡,晴雯守候裡間。
過兩日晨間請安。
賈赦留飯,他瞧瞧這個小兒子,不苟言笑道。
“琮哥兒房裡,是該有個通房的了。”
邢夫人
提議道:“老爺,我看小紅最合適。
她老子、老子娘都是家生奴才。
人也妥當規矩。”
賈琮豎直耳朵聽,見他們下筷子,他才動筷。
封建家長製便是如此。
皇帝統治整個帝國,家長在家裡範圍之內也是皇帝。
明朝規定的宗族製度,老子為了老子他娘。
殺死兒子祭祀,以求感動上天。
這種慘絕人寰的“孝道”,在大明朝是合法合理的。
並且本地官府還會上旌表,請求朝廷表揚。
這種情況在《北明實錄》裡邊屢見不鮮。
宗族製度的可怕。
剝奪**還在於限製兒女人身財產。
安排婚事包括丫頭。
隻要有一點的理由就可以施加懲罰。
古代宗族不能分家的一大理由就是“孝道”。
如果父母在!
兒子分家、改戶籍,按照《大楚律法》杖刑。
並且,嚴重影響名聲。
父母在而分家,就是“不孝”。
官場的前途也會毀滅殆儘。
一般來說。
宗族的父母堅決不允許兒子、女兒未婚之前擁有私人財產。
這是古代奴才欺負少主、權大的由來。
像賴大、周瑞之類......
賈寶玉、賈琮等都要喊“叔”或者“爺”。
這也是大楚律法中明文規定的。
當然這隻是一般情況。
未婚兒女有沒有私人財產,全憑父母意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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