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一十八章:鄉試再起......(2 / 2)

秋風颯颯地吹響窗外的文昌槐。

置了火盆、燭台、筆墨紙硯。

賈琮從考籃之內拿出麥餅嚼吃,不時就一口燒開涼下的水。

今年的秋天乾燥又冷。

監獄般的號舍給人安全感,卻又有一種枯坐的無聊煩躁。

尤其這種枯坐還被人看著,目視窗外。

明遠樓、瞭望樓、過道都有官兵來回巡視。

當幾個差役手執公告牌來回走。

代表頭場的三道四書題出來了。

第一題:《不亦說乎,有朋》,截搭題。

第二題:《不以規矩》,小題。

第三題:《子曰:道之以政,齊之以刑。

民免而無恥;道之以政,齊之以禮,有恥且格。

子曰:吾十有五而誌於學,三十而立。

四十而不惑,五十而知天命。

六十而耳順,七十從心所欲不逾矩》,連章題。

“第一題都出爛了,難寫名作。

第二題沈郜恰好給我出過。

第三題又是大章.......”

賈琮磨墨鋪卷,和成千上萬的秋闈考生一樣。

皺眉思索,搜腸刮肚,好在鄉試每場的時間都足夠。

大不了三天三夜不吃不喝不睡。

誰都能憋出三篇八股文來!

但是鄉試為**之始,鄉試解元。

賈琮也是有問鼎之心的。

和其他人不同的是。

賈琮思維悟性遠超同齡人,在官兵進來又關上門的時候。

賈琮已經廢掉三張稿紙,揣摩思路大綱。

從《史記》、《漢書》、《後漢書》到《朱熹集注》。

無數密密麻麻的文字略過腦海。

那官兵也不打擾他,轉了一圈。

再檢查被褥席子又關門出去,守在外邊。

少了一個人在內。

賈琮就不覺得彆扭了,心境如萬籟俱寂的荒野。

提起湖筆蘸墨,下筆如有神:

“不亦說乎,有朋。”

“說以學而深,即可決其朋之有矣。”

“夫說生於時**,及生於學也。

以學及人,而朋之有也,不可必乎?”

“且夫人果能說諸心而研諸慮,則亦何至朋從而思哉?

雖然津津有味,固足征閉戶之功。

而落落無徒,奚以集出門之義。

勿雲:係我願兮;

遂不必言:與子偕簪也。”

“......斯其情不覺可厭,而覺可欣矣。

孜孜於學問之途,而優焉遊焉。

自有無形之判漁,雖錫於朋貝。

未若此衷情之愉快也。”

“斯其意不覺其甚苦,而覺其甚甘矣。

勤勤於行**之地,而怡然渙然。

常多不儘之低徊,雖饗與朋酒。

未若此意味之深長也。”

“以朋而深言之.....以朋而淺言之......”

條理分明,脈絡清晰。

第二題他略加思索。

把以往作的加了改動:

“不以規矩。”

“...大而言之,則天道為規。

地道為矩,雖兩儀離規矩而成形。

小而言之,則袂必應規,袷必如矩。

雖一衣不能舍規矩而從事......”

“孰為規矩而不可以哉?”

“不以規矩,何以成方圓哉?”

第三題的連章題比較難作!

這才是真正的選拔淘汰。

種子放進篩子裡麵,劣等的要被篩下去。

首先破題的綜合性思維,就能刷掉大批考生了。

儘管他們考前都訓練過。

古**生也和今人一樣,會遺忘、離題。

能一眼看透題目本質的,不僅要苦學苦練。

還要有超高的悟性。

其次;涉及史料、治國。

四書五經就能讓人鑽研一輩子了。

還要精通春秋戰國、秦漢隋唐。

對於很多人真是強人所難。

賈琮開始作第三篇的時候,已經初十了,篇幅較長:

“政學分而天下響亂,於是法家兵家者流。

驅一世之忮,忍嚴酷之域。

而綱淪、四維蠹、九流濁焉。

於是三代德厚禮讓之風,澌減儘矣。”

“政學合而天響治,天子仁聖。

朝有巨儒,淑一身以淑一世。

於是提挈綱維,整齊流俗。

而三代之風,稍稍複還舊觀。”

“.....景之年十五入大學,十七而孟厘子屬其而往學禮。

三十而問禮於柱史,四十二去齊景。

反乎魯而召公薨、定公立......”

這一篇連章題偏向嚴謹大氣的風格。

繼承賈琮以往的中正平實。

而且提二比、中二比、後二比的格式不大遵從。

之所以如此。

是連章題最忌諱用六比來寫,反而有點像策問了。

平常的八股格式,在連章題裡麵不通用。

真是苦哉考生,省級考試就這樣**人。

第二場十一進場,考經文五篇。

第三場十四進場,考策問五道。

賈琮的詩經題倒還中規中矩。

唯獨策問裡麵,對“攤丁入畝”做了深入分析。

從北明的土地高度兼並而滅亡、張居正一條鞭法的中興。

**恣肆一萬多字,大談取消人頭稅的利大於弊。

等十六出場。

賈琮等眾生員,都覺得好像坐了三年牢一般。

有一種重見天日的感覺。

然後就陷入了焦急的等待,等待桂花飄香那天的龍虎榜。

人生中的第二次鄉試考完。

賈琮與同年到筆筒胡同飲宴,張冇才豪氣請客。

騎馬歸來,回過父母!

賈琮在廂房悶頭大睡,晴雯守候裡間。

過兩日晨間請安。

賈赦留飯,他瞧瞧這個小兒子,不苟言笑道。

“琮哥兒房裡,是該有個通房的了。”

邢夫人

提議道:“老爺,我看小紅最合適。

她老子、老子娘都是家生奴才。

人也妥當規矩。”

賈琮豎直耳朵聽,見他們下筷子,他才動筷。

封建家長製便是如此。

皇帝統治整個帝國,家長在家裡範圍之內也是皇帝。

明朝規定的宗族製度,老子為了老子他娘。

殺死兒子祭祀,以求感動上天。

這種慘絕人寰的“孝道”,在大明朝是合法合理的。

並且本地官府還會上旌表,請求朝廷表揚。

這種情況在《北明實錄》裡邊屢見不鮮。

宗族製度的可怕。

剝奪**還在於限製兒女人身財產。

安排婚事包括丫頭。

隻要有一點的理由就可以施加懲罰。

古代宗族不能分家的一大理由就是“孝道”。

如果父母在!

兒子分家、改戶籍,按照《大楚律法》杖刑。

並且,嚴重影響名聲。

父母在而分家,就是“不孝”。

官場的前途也會毀滅殆儘。

一般來說。

宗族的父母堅決不允許兒子、女兒未婚之前擁有私人財產。

這是古代奴才欺負少主、權大的由來。

像賴大、周瑞之類......

賈寶玉、賈琮等都要喊“叔”或者“爺”。

這也是大楚律法中明文規定的。

當然這隻是一般情況。

未婚兒女有沒有私人財產,全憑父母意誌決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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