牛處長走後,華真行獨自坐在宿舍裡發了一會兒愣,他在想大杈子的命運,縱使有大成修為也不好推演得太準確,因為意外的變數很多。
華真行隻是有一種預感,大杈子的下場好不了。
假如不是石雙成的那一腳,大杈子昨晚就會親自帶人去堵華真行。那麼結果會怎樣,華真行也不敢肯定,比如大杈子是否也會成為學習小組的一員?
華真行隻是可以確定,假如是那樣,單獨被他留下來的人就不會是小溜子,而會換成大杈子。那應該是大杈子有可能自我救贖的機會,可惜他錯過了。
大杈子不可能知道自己錯過了什麼,因為石雙成的那一腳,他沒能去現場參與被華真行圍毆。而華真行則順勢成立了一個學習小組,並搞了一次小組活動,將他群毆了一番。
可是大杈子錯過了機會,這並不能責怪石雙成,完全是他自找的。
有些人是值得挽救的,比如小溜子;有些人是可以改造的,比如基立昂;而有些人卻是自作孽不可活。
大杈子應該還有第二次自我救贖的機會,就是學校對他的處罰以及批評教育。
假如批評教育有效,大杈子能洗心革麵,真心認同處罰,那麼他還有救。但在華真行看來,這種希望太渺茫了。
事實果不出華真行所料,大杈子再次錯過了他自己根本意識不到的機會,最終選擇了一條死路。
大杈子在校醫院住了兩天,但他並沒有“受傷”,至少沒有司法鑒定意義上的傷。
東國法律規定,將人打成“輕傷”便可以入刑。但司法鑒定意義上的“輕傷”和普通人的理解不太一樣,其實已經很重了。
至於“輕微傷”則不入刑,但可能受到治安處罰,也就是拘留五到十五天並處罰款、賠償。而司法鑒定意義上的“輕微傷”,在普通人看來其實已經被打得很慘了。
大杈子這兩樣傷勢都沒撈上,有華真行在暗中隨時準備控製局麵,自然不會鬨出人命,甚至也不會讓大杈子出現“輕微傷”。
石雙成送來的《刑法》、《治安管理處罰條例》、《民法典》,華真行不僅通讀了,而且還研究過不少司法解釋以及具體的案例。
知識就是力量啊!
其實也不用華真行太操心,校領導顯然也是知道控製事態的,見大杈子並無大礙,校醫院也就根本沒有給他搞正式的傷情鑒定,更沒有提醒大杈子這麼做,誰會自找麻煩呢?
動手的共有五名同學,都是春華學習小組的成員,實在是因為宿舍空間有限,也沒法擠進去太多人一起掄棍子。
除了苦主小溜子沒有動手,房間裡還有另一名旁觀者,就是春華學習小組組長、新晉攝影愛好者基立昂。
基立昂是跟著大家一起進宿舍的,他用手機拍下了事件的幾乎整個過程,包括眾人問大杈子為什麼吼叫、大杈子對小溜子的喝罵,小溜子的反駁與控訴。
這段視頻的截止場景,是大杈子抽出一把尖刀向著小溜子比劃,然後被一棍子掄在了肩膀上。
按基立昂本人的解釋,他錄到這裡便發現不對了,趕緊上前跟大家一起阻止哲高斯行凶。雖然後麵的內容沒有了,但也足夠證明事件的起因與性質。
動手的這五名同學,校方是不可能處理的,否則既不合情合理也會製造更大的麻煩。
這幾個人還不依不饒呢,要求學校給發個見義勇為獎啥的。有校領導出麵說可以考慮,但後來也沒有了下文,隻是做了了一些其他方麵的安撫與慰問。
這起事件從頭到尾,都是華真行一手策劃的。
真想在暗中使壞,大杈子完全不是對手,這裡沒有人比華真行更清楚秩序規則的重要性,也沒人比他更懂怎麼去利用秩序規則、去完善秩序規則。
這也是做好事,大杈子早該受到懲處了。
怎麼處罰哲高斯,校方也很為難。按照小溜子雷溫特的訴求,是要把他給開除的,可是假如那麼做了,事態可能就會變得很嚴重,比如怎麼解釋校方一係列的管理責任?
大杈子抽出來的刀就是廚房用刀,一套組合刀具中比較尖細的那支。
有人說在東國平京買菜刀需要登記,實際上絕多數場合並非如此。大杈子就是在商場裡正常買的刀,按他的說法就是削水果用的,也不知是不是有人教他這麼說的。
擁有廚房刀具當然不違法,大杈子也沒有攜帶它到公共場所。至於宿舍並非廚房,持有此類刀具是否合適,並沒有什麼明確的界定標準。
所以能夠追究的重點,就是哲高斯持刀的動機了。
大杈子聲稱自己並沒有打算用刀傷害小溜子,隻是虛張聲勢想嚇唬他而已,實際上根本就沒有靠近小溜子,同學們也沒有給他靠近的機會。
本著儘量彆出事的宗旨,哲高斯自述的證言當然被采納了,所以保衛處就沒有將事件定性為“持刀行凶”。
但雷溫特反應的情況被證實了。哲高斯這一年來都在欺壓同宿的室友,每天逼迫雷溫特給他買早飯還不給錢,甚至連臟衣服都交給雷溫特去洗。
所以學校最終決定,給哲高斯留校察看一年的處分,責成哲高斯承認錯誤並向雷溫特道歉,同時歸還所欠的債務,合計大約東國幣五千左右。
儘管校方已經應雷溫特的要求給其換了宿舍,但仍然做出決定,取消哲高斯留學生公寓的住宿資格,讓他自己想辦法解決住宿問題。
這個處罰很嚴厲,可是根據《春華大學國際學生住宿管理辦法》,也很合理。
公寓也不能立刻就趕人,總不能讓哲高斯睡大街上去,得給他自己找房子的時間,離下個月還有將近兩周呢。
所以在醫院住了兩天後,哲高斯又回到了玫瑰花公寓213,走路還有些一瘸一拐。他這次回來之後處境已經徹底變了,人也萎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