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此非善行,此非善類。為禍者共誅之,放禍者共逐之,若不受逐則受誅,自古早有定議。”
——這是丁奇對白少流剛才那個假設的回答。
林太為觸犯了共誅戒, 證據確鑿,被陸高乾撞破,此事無疑。
假如陸高乾是受到了林太為的威脅和逼迫,擔心自身的安危而不敢告發林太為,這是另一種情況。
現實中經常有這種事,某人看見有歹徒行凶,不敢站出來阻止,發現了歹徒作惡的線索, 也不敢報警揭發,害怕歹徒傷害到自已。
但陸高乾不屬於這種情況,他也不應該是這種人。
陸高乾是昆侖修士,昆侖十三大派之一元朔門的弟子。類比上述情況,他相當於“體製內”的公務員,比如一名警官。
當時的情形,林太為斬殺侯念明之後已受傷,就算他不受傷,陸高乾的修為也比他高得多。林大為根本威脅不到陸高乾,陸高乾完全可以將其當場製住。
陸高乾卻放過了林太為並為其隱瞞,任由其觸犯共誅戒,斯為任惡。
在既有責任又有能力的情況下,任由他人作惡而無視,若人人如此,危害的是所有人,斯為放禍。
任惡,其惡加身;放禍,與禍同流。
不論其動機是什麼,陸高乾根本就沒有資格原諒林太為。假如作惡者連懲罰都沒得到, 人們又談何阻止?
修行界自古也不是發生到過這種事,前人早有嚴密的問論,對此情況該怎麼處罰也早有定議:為禍者共誅、放禍者共逐。
共誅就不用說了,所謂共逐有幾種形式,最主要的就是廢去修為、逐出宗門。
對於大成修士,其修為境界是他人廢不掉的,可令其自封神氣法力放逐世間,其人也可以選擇閉生死關不再現身人間。
假如隻是一名沒有修為的普通人怎麼辦?這個問題則不在討論範圍內。
對陸高乾該怎麼處罰,問論至此其實已無疑義。
假如三十年前陸高乾放過了林大為,故意為其隱瞞惡行,但並沒有彆的舉動,昆侖盟查明之後當共逐。但實際上陸高乾之惡更甚,以此鉗製驅使林太為繼續為惡,亦當共誅!
白少流又問道:“難道不聞‘放下屠刀、立地成佛’?”
華真行差點又想找張椅子坐下了,白少流這種話也能問出來嗎?這當然不是他本人問的,就是代表某些人一種觀點,還是承接前麵那個假設。
此回合的問論,已經超出了共誅戒範疇,談的也不僅是林大為與陸高乾, 甚至不僅僅是修士, 延伸到更廣義的世事中。
假設陸高乾放過了林太為,是憐其事出有因。而林太為痛哭流涕,發誓痛改前非、誠心悔過,再也不會做出這樣的事情。
事情已經出了,無可挽回,何必再搭上林太為的一條命?假如他從此洗心革麵,是不是值得拯救呢?
丁奇的回答居然是唱偈:“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放下屠刀,先請自囚。苦海不渡,談何三昧。佛不入地獄,誰入地獄。”
華真行突然間又來了興致,將身子站得更直了。因為丁老師這番話中的聲聞智慧,以他的修為和見知居然沒有完全聽懂。
刑解登仙,入獄成佛,是啥意思呀?華真行隻是朦朧有所感,卻又琢磨不透。
這是兩個和尚在辯經嗎?在場也有佛門修士,可是白少流和丁老師都不是僧人,他們好像也不是在辯經義,似乎隻是在借話頭。
其他一些話,華真行倒是聽明白了。
常人理解的放下屠刀,可能就是殺人者不再殺人,其原因有很多種,比如年紀大了提不動刀了,風聲緊了不敢了,後悔了不想再殺人了,想殺的人已經殺了不必再殺人了。
但是從修行的角度,這哪一種情況都不是放下屠刀。
人們很熟悉一種佛門典故,比如某位殺業累累的大軍閥、名滿江湖的大俠客,某日突然厭倦了皇圖霸業、江湖爭殺,決定皈依佛門……
這樣的故事還可以加點老料,大俠是因為某位老和尚一言點醒,幡然而悟,從此世上少一屠夫,青燈下多一僧徒。
那麼問題來了,這裡不評價屠夫,隻評價老和尚的行為,他是善行還是惡行?
聲聞智慧與每個人的認知有關,所以聽在華真行的耳中,丁老師是舉了兩個例子,第一個例子居然是非索港大頭幫的金大頭。
假如在新聯盟沒有出現之前,金大頭來到東國旅遊,恰好走進了蕪城的九林禪院,遇到了三個老和尚,被其點化,痛悟前非。
於是金大頭就在九林禪院出家為僧,光頭都是現成的不用剃,或者就在當地找了份正經工作,比如送快遞兼職念佛做義工,總之再也不回大頭幫去當頭了……
第二個例子,是東國的一個連環殺人犯,跑到了九林禪院,找到了三個老和尚,坦承身份與罪行,表示願意悔過自新,希望能在寺中藏身,然後就被老和尚們收留了。
這兩個例子有什麼區彆?區彆不僅在於秩序是否存在、程序正義能否實現?在修士眼中更重要的,是老和尚這麼做的原因以及由此導致的結果。
首先看第一個例子。
當年的非索港處於秩序崩潰狀態,有無數個金大頭公然存在。金大頭的目的可不是為了逃避懲罰,無論老和尚勸不勸他,幾裡國和東國官方都不會抓他。
九林禪院的老和尚改變不了幾裡國的現狀,非索港的街區也不歸他們管,他們隻是勸金大頭改過自新,至少不要再為非作歹。
上麵提到的大軍閥、大俠客之類的故事,基本也屬於這種情況。懲罰他們的秩序是不存在的,否則該進監獄就進監獄,寺廟不是他們該來的地方。
對三個老和尚而言,這是力所能及的善行。
至於第二個例子,老和尚的目的就是幫助逃犯躲避懲罰,其行為就是窩藏逃犯,這是標準得不能再標準的惡行!
三個老和尚當然應該被派出所一起帶走,而這座故意窩藏逃犯的寺廟,假如不封掉都是警方失職!
若說懺悔,監獄裡更適合贖罪,若說向佛,地獄裡更需要念經。至於說拯救,這才是拯救,既是對屠夫的拯救,更是對無辜世人的拯救。
有杠精可能又要問了,假如這個逃犯當初犯罪是迫不得已,又或者是被冤枉的呢?這種情況不在此題之中。
聽到這裡華真行也有點犯迷糊,丁老師說來說去,為啥總要給蕪城九林禪院的幾個老和尚出題目呢,難道就是欺負人家今天沒到場嗎?
其實白少流這一問,代了表很多人將形而上的頓悟,曲解為形而下的詭辯,將所放應下的妄念、惡意、我執,都曲解為現實的犯罪行為。
其實“放下屠刀”這個動作的本身,就包含了坦然麵對罪責的行為。華真行聽明白了,但還有些詫異,他奇怪的是,這麼淺顯的道理,為何還要在這種場合問論?
問論進行到這裡,基本很順暢,就是白少流和丁老師在依次問答,在場每人的聲聞內容各有差異,但誰都沒有插話。
這時卻突然有人開口道:“梅盟主,各位道友,我有言。”
循聲望去,說話的是真華門執事周榮,一位形容乾練的女修。在這次昆侖盟調查中,她也負責各路信息的分析彙總,這應該跟她的職業有關,在世俗間就一名律師。
梅野石:“周道友請講。”
周榮:“梅盟主昨日提到了定風潭覆滅往事,暫不談魯慕白後來之舉,當他與尚海平動手之前,其實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在其失手殺了尚海平之後,亦未動尚海平的家人。
再說此番林太為之事,暫不談三十年前,隻說其前日所為。林太為自始至終,並未真的動石不全與尚妮二位道友的家人。
其言未行之時,可否挽回?僅從此論,是否必當共誅?”
周榮問了一個很特殊的問題,她以魯慕白和林太為舉例,特指了一種情況。
從事實來看,魯慕白並沒有動尚海平的家人,後來尚家人是被岡比斯庭大神術師淩吉偉給暗殺了,這些反倒成為淩吉偉要挾魯慕白的把柄。
至於林太為,他隻是發了一條短信,內容是石不全的孩子及其姥姥、姥爺的身份信息,事實上也沒有真的去動石不全夫婦的家人。
人是否應該為隻是說了但並沒有做的事情受到處罰?就算處罰,是否有必要按“天下共誅之”的標準執行?
換句話說,假如因為一句口嗨,就要受到昆侖盟的聯合追殺,“量刑”是否過於嚴重了?
華真行聞言不禁暗暗皺眉,這就是在偷換概念嘛,在這種場合,怎麼還有人會問出這種問題?一千二百年前的正一三山會上,正一祖師就應該講得很清楚了。
但看今天這個架式,還就是要拿出來再講一遍!
時代在進步,後人取得成就總會比前人更高。但是彆忘了,後人的進步也是建立在前人的成就基礎上,每個時代的成就,都不是當代的人從無到有憑空創造的。
隨著時代發展,有些不符合時代要求的事物需要被淘汰、需要做出變革,但並不意味著前人的成果也要徹底被否定、發展基石也要被動搖。
這就不是進步,而是退步了。時代的進步並不是一種必然,有進步就可能有退步,甚至會有衰落、崩潰與滅亡。
比如在華真行眼中,方外門這次取代了元朔門,成為昆侖盟二十五派執行宗門之一,就是一種進步,甚至是一次重大的突破性變革。
但有人將話題扯到共誅戒的頭上,是幾個意思?
隻聽梅野石答道:“言即是行,共誅即誡此行,否則無需立戒。共誅是我等之責,而非某人之權。”
當年正一祖師是如何宣共誅戒的,華真行聽廣任介紹過,相比之下梅野石今天的回答並無任何出彩之處,顯得四平八穩,可能是因為場合與聽眾不同吧。
梅野石首先指出了一個概念,言論本身就是行為的一種,而不是獨立於行為之外的另一種東西。
之所以在很多時候,我們將“言行”並稱,強調“怎麼說的”與“怎麼做的”之間的區彆,是因為言論是一種獨特的行為,有時候往往決定不了行為的結果。
人們的願望未必都會實現,人們說的話也未必都會成真,就連大成真人都辦不到,哪怕他們是真心的。
言論隻是整個行為過程的一部分,並不代表行為的全部。但反而言之,我們不能否認言論也是行為的一部分這個事實。
言論本身也會造成後果,有後果就要承擔責任。
然後梅野石強調,共誅戒主要就是為言立戒,重點針對這種特殊的行為,而且有一個前提,行為的當事雙方都是修士。
它並不是界定普通人之間的行為,也不是界定修士與普通人之間行為,隻在修士與修士之間立戒。
共誅戒的內容很簡單,就是修士之間無論發生任何衝突,都不得以對方的親眷家人為要挾。
這話說得很清楚,連要挾都不可以,更不必談什麼傷害了。共誅戒,是沒有“言者無過”這個概念的。
為什麼定的這麼嚴厲?因為當事雙方都是修士,這種行為根本無從防範,無法阻止,隻要出現了就會造成嚴重後果,
舉個很簡單的例子,比如甲和乙爭奪一件法寶,甲對乙說:“如果你不把法寶讓給我,我就讓你全家都生病!”他甚至都不用說我要殺你全家,隻要給個暗示就行。
乙能怎麼選擇?他是繼續爭奪這件法寶,還是保證全家人的安全?
假如選擇後者,就等於屈服於對方的要挾;假如選擇前者,又麵臨一種道德困境,變成為了一件法寶而不顧家人安危。
若看緣起因由,其實甲根本就不應該有這樣的行為。
有人又要說了,乙可以選擇當場和甲拚命!可並非每個人都有拚命的勇氣,更何況乙未必是甲的對手,就算實力相當,也未必敢保證就一定能拍死甲、不讓甲逃離。
還有人可能會抖機靈出個餿主意:甲若這樣說,那麼乙也可以同樣說。比如甲說若乙不退出爭奪,就殺乙全家,乙也說假如甲敢這麼做,他也會殺了甲全家。
世上沒有比這更餿的建議了,玩兩個窮凶極惡者之間的囚徒困境嗎?乙的目的假如隻是嚇唬甲,那麼他怎敢保證甲會在乎呢,假如甲並沒有親眷家人呢?
更現實的問題是,乙不認可甲的做法,卻要采取與甲同樣的做法嗎?甲雖然該死,但甲的親眷家人何辜?
最危險的情況,是甲真的這麼做了,乙呢,也要那麼做嗎?最終的結果是什麼,甲和乙的親眷家人皆無辜遭殃?
問題再轉回來,就算按照最理想的模式,乙的修為在甲之上,當即出手把甲給拍死了,那麼他還要麵對周榮剛才的質問,憑什麼隻是一句口嗨,乙就殺了甲?
麵對這種質問,乙如何為自已辯解?
梅野石的聲聞智慧中包含的信息,比上述內容還要複雜得多。
比如聽在華真行耳中,又出現了另一種可能。比如伏淩客去找梅野石,讓梅野石出手滅了華真行,否則他就殺了梅野石全家。
這種事情很荒誕,在現實中幾乎不可能出現,隻是一種假設而已。
以梅野石的修為,完全可以當場拍死伏淩客。可是伏淩客同時又告訴梅野石,拍死他沒用,他還有同夥,隻要他死了同夥那邊就會立刻動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