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謝恒難得將視線聚焦回來:“先生一貫戴麵具示人,世間無人瞻仰過先生的姿容。”
花春盎並不認同這一說法,戴麵具就瞧不出姿容相似之處了嗎?隻自說自話道:
“分而瞧你們二人,感覺不甚明顯。但剛才,你倆相對而立,我才發覺,你們不僅身高體型相像,連麵部輪廓都很是相似呢!”
倏然俏皮得炸了眨眼;“莫不是,大祭司是你失散的孿生兄弟?”
謝恒臉色一沉:“休要胡言!雙生子是為不詳,先生乃雲端上的半仙,如何與俗世的禍兆牽扯?”
花春盎被嚇了一跳,兩隻食指尖對在一處,轉著圈圈,委屈地小聲道:“我就隨口說說嘛,這麼凶乾嘛呀?”
謝恒歎了口氣,自覺語氣嚴厲了些,於是伸手在她的腦袋上摸了摸以示安撫:
“此乃大不敬之語,被有心人加以編排,若傳播開,拉去斬首都是輕的。此話今後再不得說出口,與我也不行。”
“知道啦。”花春盎答得爽快,心境卻依舊不明朗。
花春盎翹起的碎發搔得掌心癢癢的,謝恒指腹下滑,停留在花春盎左臉頰上指甲蓋大小的粉紅胎記處,裝作不在意地問道:“你臉上這胎記是為娘胎中所帶?”
早在大祭司替花春盎消去水泡傷時,謝恒就注意到了這胎記。
不知為何,自那開始,總是忍不住偷看。明明隻是個普通的胎記,心中卻是好奇,想要知曉關於胎記的前因後果。至少大祭司知道的部分,他要知道。
“是啊。好看吧?”花春盎是個虛榮心重的,一聽這話,立馬將左臉頰側向了謝恒,讓他可以更清晰得一睹。
這胎記,外形並不規則,放在其他任何一張臉上,怕都不會好看。但花春盎生來嬌俏妍麗,如此一微瑕置於臉上,反而平添了幾分獨特的攝人心魄之美。
謝恒遵從內心:“好看。”
花春盎笑容更燦爛了:
“大祭司說了,胎記代表輪回的經曆,我這胎記如天上的雲彩般好看,前世定是自由而快樂的!大祭司說了,人生而赤條條來,尋常人家是不帶美麗的印記的,若帶了,就是身上最珍貴之物,珍貴之物需得珍藏。
這胎記是我與大祭司之間的秘密,連我爹都不知曉,郎君~~~如今你是知道秘密的第三人了!”
謝恒的臉色逐漸沉了下來,冷眼等著花春盎說完,冷笑道:“你跟先生的關係倒是親密,我這做夫婿的遠不如旁人了解你,真是自愧不如。”
花春盎腦子一根筋,沒聽出語中之嘲諷,隻當這是誇讚,順著杆往上爬:
“這是自然!大祭司自我生時護我性命,贈我法器,帶我遊玩,從不對我疾言厲色,比我爹對我都要好,我自是跟大祭司十分親密的!”
“江南特供的羅紋紙,年產量不足百張,乃宮廷禦用之紙,先生倒肯為你出力,提前在各座城池置備好了。先生如此儘心儘力,彆駁了先生的好意,讓先生給你買吧。”謝恒的臉色冷得如三月寒潭了。
花春盎一下否決了:
“那怎麼行?郎君~~~我雖與你相識不足半月,但我倆是在天願作比翼鳥,在地願為連理枝的夫妻,大祭司如我的親義父一般。既有了家室,加固紙身這事,便屬夫妻間的臥房秘事,哪能再讓大祭司插手?”
“我爹說了,臥房秘事,郎君能做,卻需與大祭司保持距離,才能保夫妻和睦,舉案齊眉。”
“……”
謝恒沒忍住輕笑出聲,待撞上花春盎疑惑不解的目光,彈指之間,將話鋒一轉,轉至了前麵被他打斷的問題:
“朱門酒肉臭,路有凍死骨。都城中百姓富足,是因天子腳下多權貴,金迷紙醉、酒池肉林中,隨便漏點金紙、美酒出來,都夠養活數以萬計的百姓。
越是遠離權利中心,百姓的生活就越是黑暗。所謂有錢能使鬼推磨,地方官俸祿遠低於朝臣,雖生活遠較百姓安樂,卻也向往都城神仙似的快樂。俸祿固定,於是無所不用其極,從蚊子腹中也要搜刮出油水來。
祖上擁田者,或因賦稅苛重,辛苦忙碌一年,食不果腹;或因被強製征召入伍,家中青壯不足,田地無以為繼,廣種薄收;若是遭遇旱澇災害,辛苦忙碌一年更是顆粒無收……此乃擁田者之苦,祖上無田的流氓,日子更是難過。
岐國是那死而不僵的百足之蟲,金玉其外敗絮其中。遠離都城的城池貧困潦倒,民以食為天,文人雅士喜歡的搖風、香囊子等風雅之物,於庶民而言,不若一頓飽飯來得珍貴。
卻也因由此,民間雇人的活計多與吃食相關,崗位稀缺,四肢健全卻養不活自己與家人者大有人在。岐國上下,每時每刻皆有餓死凍死者,為了活命,不惜行極端違法之事,因此偷盜搶劫犯此消彼長,無論官府如何派兵鎮壓,都無法剿個乾淨徹底。”
花春盎聽到“神仙似的快樂”這,才明白謝恒所言為何。謝恒說的通俗易懂,比老夫子故作高深、艱深晦澀的之乎者也,要好聽不少。
花春盎逐字逐句得將這一大段話給聽完了,不由感同身受:
“百姓的生活竟是如此淒苦的嗎?等我回了皇城,就將我屋中的金銀首飾變賣了去,所得錢財全部購置糧食布匹,再派人於各個城池贈衣施粥,定能讓他們生活舒坦些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