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是公平市場競爭。市舶司規定,茶葉、瓷器、絲綢等物品隻能由指定的海商收購,海外的香料、棉布、金銀等貴金屬也隻能由指定的海商售賣。這些指定的海商自然是蒲氏家族及其關係密切的趙氏皇族。更過份的是,即便從事糧食、木材、麻布等利潤稀薄的大宗商品貿易,普通海商的稅率也是蒲氏家族和趙氏皇族的一倍以上。
三是人員自由流動。大宋的海商最痛恨的是市舶司對人員的管束規定,即從事海上貿易的海商不得自主招募管理人員、船長及一技之長的工匠,而須由市舶司推薦。同樣的,以上這些人員要跳槽重新選擇雇主,也需要市舶司允許。這個規定雖然對各個海商一視同仁,但由於蒲壽庚控製了市舶司,顯然是為競爭對手量身打造的。這不僅是防止競爭對手崛起,也是在各個海商安插眼線,以獲得商業秘密。
在普通海商還是百姓看來,流求公司提出的三個條件合情合理。在但蒲壽庚看來,這實屬是釜底抽薪之舉。如果不是靠壟斷,不是以不正當手段排擠打壓競爭對手,他那裡可能積累起富可敵國的財富?正是憑借掌握了市舶司,憑借著以上特權,蒲氏家族才成長為權錢集於一身的龐大怪胎,也滋養了如泉州趙氏宗族這樣的寄生蟲。
餘柱在信中提出,蒲壽庚有一個月時間進行考慮,他甚至可以將此事稟報臨安朝廷。但如若市舶司不同意上述條件,流求公司將不保證蒲氏家族船隻的安全,這便是赤祼祼的威脅了。流求之戰,蒲氏家族的戰船和有經驗的水手損失大半,其引以為豪的海上護衛力量已被打斷了脊梁。雖然仍有上千艘船隻和上萬人員,但都是普通民船和並戰鬥經驗的水手。這些人要對付海上遊匪也力不從心,更無力對抗強大的流求海軍。
流求公司實際上給了蒲壽庚兩條路。要麼是接受條件,實行平等競爭。蒲壽庚明白,自己絕對競爭不過這支新興力量。平等競爭對習慣了躺著掙錢的蒲氏家族和趙氏皇族來說,絕對是慢性毒劑。沒有了壟斷利潤,就支撐不起他們成群妻妾窮奢極欲的生活。“黃鱔大,窟窿大”,蒲氏家族的僅一處莊園麵積便有數百畝,奴仆上千,看家護院的家丁數百人,每年花費何止萬貫。
要麼便是繼續再戰。由於蒲壽庚身兼市舶司官員,出於不願激怒朝廷的原因,流求海軍不會在大陸海岸線附近活動,更不可能強行進港。蒲氏家族船隻仍可以沿著海岸前進,繼續從事國內貿易。隻是失去了海外貿易的超額利潤,不僅會使其財務狀況急劇惡化,也將會使朝廷收到的商稅銳減,其市舶司長官的位置必然不保。
輾轉反複多個夜晚之後,蒲壽庚決定接受流求公司的條件。對此,蒲氏家族和趙氏皇族之中都有不同的聲音。實際上作出這個決定,蒲壽庚心中十分痛苦。隻不過海上討生活,比得是誰的武力強,誰的拳頭硬。再不情願,他也隻得咽下這杯慢性毒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