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五百零一章 和平協議(2 / 2)

通牒的第二個條款是讓南方的孟人、驃人獨立建國。這兩個部族是僅次於蒲甘本族的大部族,也曾建立過王朝。毫不誇張地說,孟人和驃人是蒲甘王國的柱石之一,他們一旦自立,將使蒲甘的麵積減少一半,人口也將減少三分之一。正因為這兩個部族實力強大,為了穩定國內局勢,蒲甘人對他們是又打壓又拉攏,王室還與這兩個部族首領聯姻。昝萬壽拿下八莫之後,這兩個部族便主動派人與霹靂軍聯係。此時包圍蒲甘城的,便有孟人和驃人大軍中。

第三個條款是戰爭賠償。蒲甘的無故入侵,不僅造成生靈塗炭,也給永昌府帶來嚴重破壞。賠償損失和出兵費用,是應有之意。經過精密計算之後,霹靂軍提出了一個令人咋舌的賠款金額。鑒於賠款巨大,即便將蒲甘的王宮和府庫一掃而空都不足以支付,昝萬壽又貼心地提出可以用礦產資源支付。蒲甘國內礦產豐富,不僅有金、銀、銅、煤、鐵,還有儲量極大的玉石和翡翠。當然,昝萬壽明確要求,孟人、驃人及北部撣族等部族地盤的資源不能作為賠付物。在霹靂軍眼中,這些東西已經不屬於蒲甘人。

第四個條款是通商通航及治外法權。歐陽軒在提筆給昝萬壽寫信時,寫到這個條款,不禁啞然失笑。在穿越前的曆史知識中,這可是列強欺負弱小國家的標配。如今列強竟然是自己,這不禁讓他感慨萬千。該條要求霹靂軍可以在蒲甘國內自由通行、經商,包括軍艦在內的船隻也可以自由航行。歐陽軒告訴昝萬壽,伊落瓦底江從八莫附近的密支那,可以直航大海,對霹靂軍意義重大。治外法權則是蒲甘官方對於犯罪的霹靂軍治下的百姓,不得擅自處理,而應交由霹靂軍處理。

蒲甘樞密院爭吵的正是第三條和第四條。如今蒲甘虛弱不堪,根本控製不住孟人、驃人及北部撣族這些部族,隻得順水推舟同意第一、二條款。至於第三條款,他們認為賠款金額實在太高,會讓國力在未來幾十年都虛弱不堪。第四條款之中,通商倒無大礙,但治外法權實在不能忍。如果答應了,蒲甘不就是附屬國了?至於軍艦通航則更是過分,這條款則是懸在蒲甘王國頭上的一把利劍。如若惹惱了霹靂軍,他們便會隨時派軍艦而來。

隻是蒲甘貴族們也知道,他們並沒有資格討價還價。蒲甘城雖然城高牆厚,也有二萬多軍隊,還可以征調數萬民壯,但這些軍隊都是疏於訓練的老弱殘兵,也缺乏器械甲胄。反觀城外可是有十萬大軍,且儘皆士氣高昂的虎狼之士。雖然霹靂軍戰力更強大,但蒲甘人更害怕那些孟人、驃人及北部撣族。他們深知,這些飽受壓榨的部族兵的報複將會十分凶殘,不僅會讓城中血流成河,而且還會屠城焚城,甚至將整個蒲甘滅族。

換句話來說,霹靂軍要的是錢和權,而那些滿懷怒火的部族軍要的是蒲甘人的命。權衡利弊之下,蒲甘樞密院終究還是全盤接受了最後通牒,將霹靂軍迎了進城。雖然昝萬壽三令五申強調不許劫掠,不許縱火,不許奸淫,但仍有部族兵不遵號令。有個隨驃人而來的小部族,竟然還妄圖搶劫王宮,並打死打傷了數名阻擋其行為的霹靂軍士兵。得知消息的昝萬壽當即派了人前去鎮壓,將衝入王宮搶劫的幾百名部族兵全部格殺。自此之後,蒲甘城中再無人敢趁火搶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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