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一十一章 治理製度(1 / 2)

科學研究和教學讓歐陽軒激情澎湃,卻總是突然其來的軍政事務打斷。雖說霹靂軍的日常政務由李爽統攬,軍務則有黃大根、曹二狗、餘柱等人負責,但下山之後軍政事務量呈幾何級增長,治理難度也成倍增加,仍有許多重大事情需要歐陽軒來拍板,或者召開軍政聯席會來決定。雖然提倡少開會、開短會,卻仍有許多會議在等著歐陽軒。因為這些會所議決的事項實在太重要,涉及重大的政治和民生,關乎霹靂軍治理的根本。僅在六月上旬,他便主持了二場軍政聯席會議,所幸冗長的會議並沒有白費功夫,決定了幾個關鍵事項。

第一項是入籍製度。當下霹靂軍治下人口已達二十萬人,這些人除了川西土著外,也有不少來自外地移民,夷蕃之民也不在少數。受優惠政策和安定環境的吸引,霹靂軍治下的人口還在持續不斷的增長。誰是霹靂軍公民,誰能能享受霹靂軍的優惠政策,便成了個頗具爭議的話題。歐陽軒堅持華夷一體的思路,認為隻要在居住境內並登記在冊,並認可霹靂軍理念者,皆是霹靂軍公民,理所當然能享受各項福利。他的這個理念被其他人認為太過寬容,最終被通過的方案則要嚴苛了許多。

軍政聯席會議對霹靂軍公民的定義為:認同霹靂軍理念,熟練掌握漢話或有貢獻者,履行霹靂軍的各項義務,並經登記在冊者,才能稱為霹靂軍的公民。這項定義將相當部分人排在公民之外,尤其是夷蕃之民及勞改營的戰俘。對於這些不具有公民身份者,聯席會議也作出了規定,其可以佃種土地或到工礦業或務工,在霹靂軍轄區生活三年並會說漢語後,即可登記為在冊公民。聯席會議還對有貢獻的情形作了解釋,即在政治、軍事、經濟、科學、醫學等方麵有一技之長者,即便不會說漢話也可以成為公民。在霹靂軍正規軍的夷蕃戰士便符合這一條件。

第二項是田畝製度。剛下山時霹靂軍已經通過了有關田畝製度,實現了耕者有其田的目標,甚至以不納糧來吸引流民來屯墾,對於立功受獎及傷殘士兵的獎勵也用土地來獎勵。這項製度前提是有大量的無主田地,但也存在爭議。江源常元之所以背叛,便是因為其手握數千畝地契,卻未獲得霹靂軍認可,試圖投靠蒙古人以重獲土地所有權。另外,土地買賣、繼承和使用等方麵也不甚明確,故由李爽牽頭製定了新田畝製度。

新田畝製度仍然堅持歐陽軒提出的均田製和防止土地兼並的思路,明確不承認荒蕪土地的地契。對治下的耕地實行承包田和永業田並行的製度。即根椐土地肥瘦,每個成年男子可授30至100畝作為承包田,兒童和婦女減半,並隨人口增減而調整,但每戶承包田不得超過一千畝。承包田作為公有土地,隻可耕種不可繼承。可以繼承和買賣的並作為私產為永業田。永業田的來源除了買賣外,最主要的來源為軍功、科技發明等獎勵,或撫恤、傷殘的補償,每戶也不得超過一千畝。

第三項是基層治理。常元的叛變主要是因為他個人私欲得不到滿足,但也反映了霹靂軍基層治理的薄弱。如果他的上級能精細點,如果管理製度能再嚴密點,常元不可能形成團夥,進而裹脅那麼多人參與叛亂,所謂“主將無能,累死三軍”。前車之鑒,後事之師,霹靂軍高層的一致意見是須加強對基層的治理,特彆是基層官員和管理人員的選拔使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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